【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
从人们对这一概念的运用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主要被用于代表如下涵义: 一是指从不平衡发展中求得相对平衡;二是指东、中、西或各省区间发展差距的缩小、或控制在适度、合理的范围内、即空间比例或地区结构的协调;三是指区域间分工协作的发展、建立和发展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体系、促进国家整体利益的提高、即区域间产业结构的协调;四是指国家投资在地区间的分配合理化、即区域间生产力布局的协调;五是指区域间贸易封锁、市场分割的消除、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即区域贸易关系(区域市场)的协调;六是指区域间不平等竞争环境的消除、即区域间利益关系的协调。根据前述分析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并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彭荣胜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定义为:区域之间相互开放、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区域分工趋于合理、既保持区域经济整体高效增长、又把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达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正向促进、良性互动的状态和过程。这个定义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界定为“状态”和“过程”。从“状态”的角度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体现为:区域之间相互开放、经济交往密切、区域分工合理、区域经济整体高效增长、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从“过程”的角度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则体现为: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区域分工趋向合理、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的逐步缩小。显然、“过程”反映了协调的程度。协调发展的实现目标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正向促进与良性互动”。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
第一,综合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不单纯指一个方面的协调、而是区域间各种协调关系的总和。无论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间总量结构的协调、还是区域经济关系的协调、都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之一、都不是全部内容、都不能涵盖整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概念。
第二,互制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任何一个区域的变化和发展都以不损害对方或给对方发展造成障碍为前提、而且使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成为另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第三,动态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动态概念而不是静态概念。这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协调发展必须辩证理解。发展是协调的前提、只有相对于发展才有协调、协调是关于发展过程的规定、离开了发展就无所谓协调。二是协调是有条件的。
第四,层次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相对概念、“协调”是相对“不协调”而言的。因相对性的存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会有程度之分、即根据协调的程度可以把其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协调、基本协调、不协调等。
第五,量化区间性。由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相对的和动态的概念、因此、也就决定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区间”概念、而不是“点”概念。
三、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其主要问题
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主要是处理好东部和中西部的关系、沿海和内地的关系。自改革开放后、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发生了转变、坚持全面实施邓小平关于“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发挥优势、加快全国经济整体增长为目标的“非均衡发展”战略。
1.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地区倾斜
从1980年起、从投资的地区结构来看、国家改变了重点建设中西部的格局、对东部沿海地区投资的比重逐步增大。1953~1980年间、东部沿海地区所占全国基建投资额的比例仅为4.6%“、六五”期间则达到了50.9%“、七五”期间达到56.0%。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推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优先发展。
2.区域之间的利益磨擦和冲突
由于区域经济封锁、产业结构趋同化等现象、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地区间为争夺原料而发生的各种经济磨擦和矛盾严重。如流通领域中的无序状态加剧;区际经济关系恶化、直接妨碍了资源在全国范围的合理流动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在区域利益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利益之争。 3.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制约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往往是以资源耗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由于自然条件变化和经济社会等原因、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极大地制约着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直接影响到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路径的思考
从区域经济现状与问题出发、如何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实现各地区间的共同繁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异、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国家政策扶持与国家财政支持;而且要利用彼此区域经济优势、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要素整合、集成优势、实现合作各方互利共赢;更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帮助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
1.加大财税政策调整
优化税制结构、调整流转税与所得税比重、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研究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必须从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开始、增强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流转税与所得税在实现税收政策目标上具有不可相互替代的功能和特点、只有二者相互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共同构成主体税种、才能有效地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目标、才能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主导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行为、则是制约区域利益关系格局的主要方面。长期以来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和冲突、实际上就是行政区和经济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消除这些矛盾和冲突、最重要的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仅需要市场的有效调节、更需要政府这一“有形的手”通过宏观调控加以有效解决。政府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完善法律法规
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积极干预、仅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自然达到统筹、协调和平衡。政府调控经济社会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政策、提请立法机关将成熟有效的政策制定为法律、依法规范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秩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以法律手段来协调区域经济关系显得越来越必要。
五、结论
区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构成国民经济的地域单元、其协调发展是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着快速增长、但同时地区差异日趋明显、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差距、有利于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问题。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深入探讨制约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各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出发、通过分析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