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派凯恩斯”反对“左派货币主义”?
然而在公平、效率与国家利益三个方面,匈牙利左派的这种做法都招致了不少议论。根据跨国机构、非政府组织与研究者的调查,匈牙利转轨的社会认同明显不如波、捷,而社会歧见则比波、捷大得多。(注:金雁、秦晖:《起点平等之后:捷克大众私有化评述》,112-127页,载《改革》,2001年,第2期。)
在国家利益方面,匈牙利社会上对“面向外资全卖光”的做法一直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人及右派政治家对此举仍心存疑虑、十分担忧,把国有企业全部卖给外国人,“匈牙利还是匈牙利人的么?”“匈牙利人还有自己的民族经济吗?”他们担心以后匈只能成为西方经济的原料加工基地和产品销售市场,无异于沦为它们的经济殖民地,充其量只能从西方国家在匈的经营成果中分得一杯羹。另外,经济上的依赖必然导致政治上成为西方的附庸。但匈“左派”政府认为,乘现在俄罗斯地位相对软弱提供的历史机遇,应尽快地在政治、经济、军事上与西方发达国家实现一体化,这样做不仅有加入欧盟所带来的经济上的好处,而且至少从理论上讲没有谁敢于进攻欧盟成员国,这种生存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左中右派、全国上下共同一致的。匈牙利首先力争在立法方面与欧盟协调一致,这方面它在东欧国家中是最突出的,现在匈牙利90%以上的法规法律达到了与欧盟趋同的标准。匈牙利社会党政府经济部长奇坎·奥蒂洛说得坦率,在全球化时代,“市场开放最大的国家也就是经济增长最强劲的国家”。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匈实行苏式计划经济,同外部的接触仅仅局限于和几个共产党国家进行被迫与扭曲的合作,结果造成了与世界经济隔绝的局面,并使本国的经济永远处于落后的状态。而“1990年后,匈牙利向外国竞争者开放了它的经济,从短期看,匈牙利在这方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具有重大意义而又积极的结果也随之出现了。如今,‘门户开放’的益处是很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起到了一种催化剂的作用,对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目前这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大约40%是通过外贸渠道创造的,而且每3个就业机会中就有1个跟出口有关。”(注:奇坎·奥蒂罗:《请相信匈牙利的话:开放的世界贸易行之有效》,载[美]《国际先驱论坛报》,1999年12月2日。)在加入北约、欧盟的大趋势下,融入欧洲是早晚的事,何况从历史上看,东欧如同一个走廊,不是向东就是向西,对外依赖性一直就很强,现在通过私有化过程提前进入欧洲“一体化”应视为好事。他们也愿意接受以国外资本为主导的国际分工、在全球化进程中被动定位。从过去接受“大家庭”分工到现在接受西方经济体系中的分工,反正都是分工,“观念转变并不难”。而且未来在大欧洲范围内,民族国家的淡化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国际融资方式引起的争论虽然一直没有停止,但匈牙利政府坚持认为这样做既符合全球化浪潮,又符合它们这些依附性较强的小国的国情,在转轨时期最难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制度建设,至于由谁来做这个建设者并不重要。
这场争论的是非显然取决于匈牙利以外:全欧一体化进程是不可避免的进步趋势吗?如果是,匈牙利这种主动融入欧洲的战略就是对的。如果欧洲一体化本身是个幻想乃至是个圈套,未来的欧洲仍是民族国家的天下,那么匈牙利的这种做法就成问题了。就目前的进程看,从欧共体到欧盟、欧元区,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申根协定,欧洲一体化的进程虽有波折,但大势所趋,总的讲还是利大于弊的,欧盟东扩的进程是否能延续这一特性?只能说很有可能,但不确定。
效率问题
在效率方面,由于匈牙利私有化的方式和长期稳定的政局(匈牙利三届政府都是届满卸任、如期选举的,这在东欧国家中是比较罕见的)对外资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1994年以来,匈牙利的外资一直以每月1亿多美元的速度流入,这一点使波兰和捷克也相形见绌。截止到1995年底,匈牙利共获外资128亿美元,占东欧国家的43%,1996年外资额增至143亿美元,为东欧国家外资额的一半。1997年又增至160多亿美元。到2000年中,匈牙利吸引外资总共达210亿美元,外资、合资企业2.7万家。外资的流入和企业出售后一步到位成了规范化的私有企业,有利于迅速改善经营和增加投资,使匈的企业焕发了新的活力,管理水平提高、大量购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效率有了明显的改进。1998年匈私有化结束后,在私有资产占多数股份的企业中,有75%的企业盈利,平均赢利率为20%,人均产值比国有资产占多数的企业高30%,而在国有资产占多数股份的企业中,只有40%的企业赢利,平均赢利率仅为7.6%。在外资占少数股份的合资企业中,1996年总的来说尚处在亏损状态,而到1997年后已经转亏为赢。这些情况表明,私有化后企业的生产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由于外资购买企业后的改造资金不断注入,生产的结构性转换比较顺利,匈牙利的经济开始从1994年的谷底中走出来。1997年后至今连续四年增长率4%以上,其增长的关键是工业生产出现了剧变后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机械工业,由于外资大量进入,它的生产增长竟占到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部分的3/4。
如果以本国公民持股为主的捷克与匈牙利比,则匈牙利的做法在前期比捷克的争议大、认同困难、付出的代价也多,但1997年至今,匈牙利私有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运作能力比捷克的投资私有化基金(IPF)管理之下的企业要更胜一筹。之所以能如此,与匈牙利私有化进程中强调效率原则有关。匈私有化虽把出售国有企业平衡财政亏空作为重要考虑,但并非一味追求卖钱越多越好。在高卖价与企业远景承诺两者发生矛盾时一般以后者优先,是匈牙利私有化的一项重要原则。为了通过出售国有企业,使其新主人能大量追加投资、更新设备、改善企业管理、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和扩大出口,以此使整个国民经济保持旺盛的活力,匈在私有化设计中,不管是公开拍卖还是秘密招标,都把投标者提出的购买企业后的发展计划看作最重要的条件,优先使那些准备大量投资改造旧企业的购买者中标。企业购买者在成交时必须在协议中就以后的投资步骤做出具体保证,并要严格遵守,否则将按违约论处。例如,布达佩斯四星级的“论坛”宾馆94.91%的股份于1996年8月被售出,售价为4950万美元。其买主——世界著名的环球宾馆集团就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将再投资1100万美元对该宾馆进行改造,使其在3年内进升到五星级宾馆。
为了优先使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的投资者买到企业,私有化部门出售国企时不仅注意竞标者的报价,还仔细研究其经济实力,从发展角度慎重考虑企业落入谁的手中更有前景。这样资金雄厚的西方大公司很容易独占鳌头。私有化部门有时采取秘密招标的方式,也是出于要给企业挑选最有利于其长期发展的买主的考虑。秘密招标时,私有化部门仅在自己选定的合乎要求的购买者中竞标,中标的最重要考虑是企业发展的远景目标。1996年出售的陶乌鲁什橡胶公司90%的股份就是这样做的。私有化部门只在评估出的30家有实力的公司中展开竞标,其中有18家投标,最后法国一家公司中标。其实这家公司的开价并不是最高的,它的出价仅及陶乌鲁什公司总资产的50%,它之所以中标是因为它是世界上有名的橡胶企业集团,匈方认为将企业卖给它虽在收入方面不甚理想,但却使它的今后长远发展有切实的保证。
在效率问题上引起的争议是:私有化是否会引发不能提高效率只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垄断市场而进行的“恶意收购”?应当说匈的立法是考虑了这个问题并设置了防范机制的,如前述的资本更新承诺等。而更重要的是,规范与易于产生良好预期的市场环境是减少非理性过度投机及“恶性竞争”(包括恶意收购)的首要条件,匈牙利在这方面总的来说做的不错。因此,在私有化过程中虽不时被各自由传媒爆出“丑闻”,但重大的恶性收购事件从未发生,舆论关注的一些垮台企业,如著名的伊卡鲁斯重型汽车厂,都是因卖不出去而陷入困境,而并非被收购者关闭的。
公平问题
在公平方面,匈牙利式的“只卖不分”与捷、波相比一个明显后果便是社会贫富分化比上述两国更严重,但这主要表现在资本集中方面,而这又与匈牙利更大规模的资本流入有关。至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在匈转轨前期即右派治下的确比捷、波更不平等。按世界银行统计,1993年捷克收入分配吉尼系数为0.266,波兰为0.272,而匈牙利为0.279(注: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标》,80-81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但到左派政府时期则有人认为匈牙利的收入分配吉尼系数反而小于捷、波(分别为0.23、0.27、0.28)(注:G·W·科沃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244-245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无人对此做出过合理解释,笔者怀疑这组对比数字有误差。但无论如何,在转轨国家中这三国都仍属于低分化国家,低于中国、俄罗斯。
纯从理论上讲,“卖”还是“分”哪个更公平是个没有意义的假问题,关键在于“卖”与“分”本身都有个卖得或分得公平与否的问题。如果说捷克之“分”比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运作得要公平得多,那么匈牙利之“卖”也无疑比俄罗斯的“货币私有化”来得公平。匈企业出售的组织工作深入、细致,政府为进行私有化建立的专门机构曾多次改组,先后吸收了大批经济学家、财政金融专家和法学家等参加。政府还根据需要,对私有化的速度和某些规定及时调整,使国有企业的出售在国际上一直保持较大的吸引力。对私有化中的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等腐败现象,在媒体和议会的压力下也能不断打击,尽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总之,整个私有化过程是在有效的社会关注与监督下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从而收到了效果。
无论右派还是左派政府,也无论主要面向外资的大私有化还是主要面向国民的小私有化,匈牙利的改制都以公开竞争、程序公正为原则。公开拍卖、市场竞价是最常见的一种使用形式。1992年的第54号法律制定了购买私有化企业的规则、程序等。匈牙利的多数企业都是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实现私有化的。通常的程序是先在报纸、电视等公开媒体发布消息,在指定的地点、场所进行,有备而来的购买者相继报价,在常态下以出价的高低决胜负。国有资产托管系统42%的资产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售出的。大中型企业和银行金融业的买主大都是外国投资者。
还有部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企业,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实现私有化的。1994-1998年霍恩政府任期内,经评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实现私有化的企业数额有所扩大,国有资产托管系统管理的资产大约15%是上市出售而变更所有者的。
据统计,在大中企业中有1599家是以谈判和竞价购买的方式出售的,合同价值13155.5亿福林。在私有化前期即右派政府时期,谈判和拍卖方式各占一半,后期(左派政府时期)则改以公开竞价为主。主要面向国民的“小私有化”也遵循同样原则。1990年起,对10人以下的小企业和15人以下的小商店、小服务业、小旅店整体出售。到1996年的7年间共售出小企业10203家,价值1932.80亿福林,获得的实际总价为规定底价的146%。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赔偿券”、优惠贷款交付的。纯现金收入约只有200亿福林。小企业的买主大多为匈牙利本国居民。
除了“面向外资全卖光”这种主流方式外,无论左、右派政府在可能条件下还是力图增加本国国民参与私有化的。其主要方式有:
1.职工参股(MPR)。这主要是右派政府时期的措施。1992年7月14日,国有资产托管局制定出职工参股方案。该方案规定资产在10亿福林以下、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都可以职工参股的方式实现自主私有化。具体操作的程序是:由40%以上的工人参加的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确定法人代表、履行登记手续、建立职工参股的股份制机制。职工参股的条件是必须在企业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有合法的劳动合同者。职工参股可采用分期付款,国家为鼓励本国国民购买企业,特设立银行优惠贷款,但申请者必须自己支付第一期款项,一般为总额的2%~25%。在1992-1998年间,共有284家企业以职工参股形式实现了私有化,出售资产账面价值722.5亿福林,实际收入685.5亿福林。其中1993年、1994年是高峰,达210家,以后逐年递减,1998年只有2家。
2.经理买断制(MOB)。该方式是由经理或管理层共同购买企业产权。采取这类办法的大多是经济效益差、改制困难的企业。经理层必须保证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并以不解雇工人为前提。购买者可以获得“生存贷款”——专门用于匈本国公民购买国有资产和企业股份的款项。最高年限为15年,年息7%,购买500万福林的国有资产可获得10万福林、即2%的“生存贷款”。同时,经理买断制购买方式也可用“赔偿券”。国家虽多方优惠,既可以分期付款,又可以优惠贷款,但对企业尤其是经营状况差的企业来说,这点投入实在是杯水车薪,更无法与外资购买企业抗衡,因此推广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3.小投资者参股(KRP)。为了加快私有化的速度并有利于本国国民参与,匈牙利法律规定,在企业51%的股份已经被职业投资者购买后,剩余部分可以向分散的小投资者优惠出售。凡是匈的永久居民、有10亿福林资产即可购买国有资产托管局出售的大企业股份。“赔偿券”亦可使用。
在公平方面一个较大的争议是“公开拍卖,价高者胜”更好呢,还是定向谈判,秘密招标,不以价高而以企业前景承诺取胜更好?如前所述,左派政府较多用前者而右派政府较多用后者,前者在程序公正上似更无懈可击,而后者有利于选取出价并非最高但能带来企业后劲的“最佳所有者”。然而由于这种所谓最佳所有者不像“价高者中标”那样有一个“客观”标准,因此发生舞弊的可能较前者更大些。从实践中看,这两种方式在基本公正的同时也都发生过舞弊,但最令公众不满与舆论哗然的,还是两者之外的“政府间行为”。如被称为匈牙利私有化中最大“丑闻”的托奇克事件:
1995年底和1996年初,匈私有化与国家控股公司决定起用“外部专家”作为顾问,参与地方政府进行分配国家财产的谈判。顾问的酬金为私有化公司所节约资金的10%。托奇克作为顾问在5月和8月两次共得酬金8.04亿福林(约合503.8万美元)。此事曝光后舆论大哗,政府工商业部长兼私有化部长被免职,各政府部门的预算、各国家基金的使用情况均在自查或被查中,被涉及和被查办的官员不断增多。右派反对派一直指责这一事件的实质是政府官员帮助执政的社会党转移资产,直到1998年新一届右派政府上台后,还把追查此事作为打击前任的手段揪住不放。其实平心而论,500万美元作为个人贪污可谓大案,作为取酬过当只能说是个丑闻,而作为一个大党、执政党的资产就说不上是什么大数了。特别是如果考虑到变革前党国一体,国库即党库,党可以任意调用国家资产而根本无须考虑什么“转移资产”,则如今社会党需要通过此种冒险的舞弊才能得到这笔钱,就已经是“恶之小者”了。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民主制度下左、右派相互盯着对方而舆论又高度关注的局面,无疑是对“权钱交易”的有效制约。
此外,在正式开展公开的大私有化之前,包括剧变前政权末期与剧变后初期的混乱中,已经广泛出现“自发私有化”现象,这实际上是一种没有管理和监督的私有化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以资产重组为借口,国有资产价值被任意低估,甚至无偿转化为企业或个人的资产,具体的数目虽无从知晓,但据估计,至少有30%的国有资产变成了公司资产,其中相当大部分又进一步转化为私人的囊中之物。“自发私有化”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国有企业变成“空壳”,只有账面价值,其固定资产变成了经理新建公司的财产;二是企业名义上存在,但旁边有个关系极为密切的股份公司。初步估计有大约百余个国有企业,超过1.5亿福林~1.7亿福林的国有资产和300个~400个公司实行了“自发私有化”。在“自发私有化”之后,经过改制的大公司又进行了国有资产托管局主持的私有化,但公司中国有资产的价值已大大降低了,老百姓对这种“自发私有化”称为公开的偷盗和抢劫,是深恶痛绝的。
“自发私有化”是许多转轨经济中都有的现象,但在中欧诸国中,波兰因为有强大的“草根民主”力量,剧变后曾经对“自发私有化”进行过相当严厉的清查,捷克则一开始就把私有化进程纳入了严格管理下的投资券分配过程,只有匈牙利由于右派政府时期的“保守疗法”提倡优惠“自己人”,又缺乏公平分配的程序,因而这个问题更为突出。这也是匈牙利社会上对私有化的批评比波、捷更多的原因。
很显然,私有化过程中不公正的最大根源不在于“卖”还是“分”,也不在于“价高者胜”还是选择“最佳所有者”,而在于利益格局剧烈调整的背景下产权的不明晰状态持续过久,同时公共权力的运作中又有太多的灰色区乃至“黑箱”空间。这就是“保守疗法”未必比“激进疗法”公平的原因。
“右派凯恩斯”反对“左派货币主义”
1998年,匈牙利经济取得GDP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5.4%,即自80年代以来的最好成绩,然而在“休克补课”中得罪了公众的左派政府却未能从这一成绩中受益,当年5月,社会党在剧变后第三次大选中失败,右派政党青民盟作为新议会第一大党联合小农党与民主论坛组建了右派三党联合政府——欧尔班政府于7月上台。匈牙利政治钟摆又一次荡向了右边。
右派上台标志着匈的转轨战略又一次调整。欧尔班政府公布的经济纲领主要是:
1.改变此前的货币中心主义的做法,以经济增长为主旨,承诺使经济增长率达到7%。由新建立的经济部制定和协调经济战略,降低财政部的作用,即结束紧缩政策。
2.着手解决失业问题。把提供就业机会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今后5年内增加20万个新的就业岗位。为此,将逐步减少工资税,并降低企业的社会保险费。
3.逐步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制过渡,打击因非法经营和不明来源、偷税漏税所产生的暴富现象。
4.重新审查前政府时期所有的重大私有化项目,寻找前政府舞弊的证据,改变过去门户打开毫不设防的定位战略,要使战略性能源公司的国内股份占多数。
5.禁止外国人购买耕地,停止讨论前政府的土地法草案。建立国家土地基金,用于收购无力耕作者的土地,然后再以优惠价转让给有能力的农业经营者。政府鼓励农业合作社社员购买耕地,以高于通货膨胀的幅度补贴农业,给农业经营者提供低息贷款,将设立专门的农业银行网络。
6.加大住房建设的投资,实行多渠道筹资的方式,建立相应的住房市场贷款机构,减轻贫困家庭购房首次付款的负担。
7.增加社会福利性开支,减轻居民的支出负担,恢复前政府取消的按人口的家庭补贴,取消大学学费,提高教师工资,增加医务人员等的补贴。
8.建立国家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把反腐倡廉作为中央、地方两极的头等大事来抓。
9.对外政策强调突出民族性。虽然仍以匈牙利的三大外交目标(欧洲一体化、稳定睦邻、争取加入欧盟)为其对外政策的基础,然而为了标榜右翼政府代表民族利益的特点,仍在其政纲中强调要支持境外匈族人的权益。这可能对其与邻国的关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当说在中欧民主化、市场化、欧洲一体化三大潮流的背景下,“左派”与“右派”执政的差别只能是相对的,尤其在第二届右派政府上台时私有化过程已结束,在已形成的“路径依赖”下这种差别的余地就比1994年那次“左右交替”更小了。但余地虽小,差别的方向仍然明确:右派更偏向国家主义,左派更偏向自由放任;右派更偏向凯恩斯,左派更具有货币主义色彩;右派更强调财政扩张、刺激增长,左派更强调财政收缩,维护均衡;右派更热衷于社会福利,而左派更关心公司治理——总之,这里的左右翼经济政策倾向与人们通常理解的恰恰相反:在当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凯恩斯主义与福利国家被看作“左”的,而货币主义与自由放任被看作“右”的。这是为什么?
用转轨的大势所趋、或者用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相互趋同可以解释左右差别的缩小,但不能解释差别的方向何以与西方“相反”。在笔者看来,这种解释可能在于:现代市场秩序形成前与形成后“左”“右”的概念是极为不同的。即使在西方历史上,也曾有过一个“右派国家主义”与“左派自由主义”对峙的时代,正如李普赛特、吉登斯等左右两派思想家都指出的:19世纪欧洲“福利国家”模式的最初倡导者如英国的迪斯累利、德国的俾斯麦都是标准的右派保守党人,而左派那时都是激进的反国家主义或自由放任的倾向者,甚至连马克思主义者在“民主革命”时代也是宁可倾向自由竞争的“美国式道路”而反对保守党人福利国家的“普鲁士道路”的。只是到了现代民主国家与现代市场秩序形成后,左派才成为民主福利国家的推动者而右派则成为“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而在东欧的转轨时期,至少在某些领域某些国家,左右的概念与其说更近似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毋宁说更近似俾斯麦时代。以匈牙利而论,它们的“右派”更多地带有“共产党以前的匈牙利”传统色彩,而“左派”更多地带有“西化的现代主义”色彩,在转轨进程中,旧体制下“前共产党人”与反共者的左右对立在淡化,而当代西方右派新自由主义与左派社会党人发生分歧的问题背景又尚未凸现,于是右派以传统保守党人、左派以“传统自由派”面貌出现的局面便有了更大可能。在波、捷两国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苗头:在波兰,左派社会民主党人更热心于私有化而右派的团结工会则成了私有化的最大障碍。在捷克,“右派”的克劳斯政府更热心于福利保障而左派的泽曼政府则忙于让工人下岗。但是,只有匈牙利这一特征表现得最明显。
渐进?激进?
匈牙利经济学权威科尔奈在东、西方学术界都很有地位,对左、右派政府也都很有影响,十年来他对左右派经济政策一直提出“常有理”式的批评,其中颇多自相矛盾之处。他曾力主“分不如卖”,批评捷克人的证券分配式私有化不如匈牙利右派政府的拍卖政策高明,(注:亚诺什·科尔内:《东欧国家经济改革的九条经验教训》,载《中国国情国力》,1999年,第9期。)后来又指责匈牙利右派政府徘徊保守,并称赞“捷克的领导人精力充沛,”他们自己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注:亚诺什·科尔奈:《匈牙利式渐进改革的教训》,和讯网·财经新闻,1999年11月17日14:54。)然而在1997年捷克经济出现问题而匈牙利经济开始普遍被看好之后,他却没有反过来再褒扬“匈牙利渐进道路”。相反他指出:“匈牙利之所以展现出落后的经济表现,是因为它曾在‘匈牙利式渐进改革’上徘徊了太长时间”。有趣的是,他认为他本人曾积极参与的剧变前共产党政府的体制内改革与政治上十分反共的1990-1994年右派政府的“渐进道路”如出一辙,“从60年代到1995年春天,先后执政的、在各方面都
[1] [2] 下一页
论文格式没有一个固定或都官方的样式,但是约定俗成,多看看不同的期刊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的需要再进行修改创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