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信息法学 网络教学 教学平台
论文摘要:信息法学是信息管理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是对人类信息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法律关系规范的制订、完善和发展规律进行分析、探讨和总结的学科,是大学生的普适课程。本文探讨《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包括平台构成、功能和建设方法,以校园网为依托建设网络教学平台,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学生更强的自主学习精神,提高创新能力,现代高等教育中更多地注重交流、启发、互动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完成学习。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及信息资源在教育领域的渗透,为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在外部环境方面打下了基础。
一、《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构成
网络教学平台整合了优秀的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避免教师大量重复性劳动,同时也为学生获取信息、开拓视野提供条件。《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主要由资源平台和学习平台两部分构成。
1.教学资源平台。教学资源平台主要由教材、案例、法规及网上相关资源构成。《信息法学》课程的知识资源比较丰富,马海群、周庆山、朱庆华、查先进等国内较知名学者都有信息法学方面的专著,这些专著都可以作为本门课程的教材及参考资料。在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信息政策及法规在网上很容易获得,相关案例需要教师不断关注和积累,以向学生提供学习和讨论素材。还有网上的资源,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萨缪尔森教授(Pamela Samuelson)的个人网站主页、美国韦恩州立大学法学院的李特曼教授(Jessica Litman )开设的网络法课程(Seminar:The Law in Cyberspace)、美国坦普尔大学法学院波斯特教授(David G. Post)的网络信息法课程等,这些网上资源可以让学生了解美国顶尖大学相关领域正在进行的教学和研究情况;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平教授开设的青苹之末:知识产权法在线教学网站,为了解国内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参考资料。
2.网络学习平台。网络学习平台主要由一些技术模块构成,包括身份认证模块(根据用户身份授予相应权限,可访问不同的资源,确保网络流量负载均衡)、学习跟踪模块(记录登陆自主学习平台的学生的学习时间、点播的内容与使用设备的情况,方便教师监督)、站内检索模块(采用基于内容和基于超链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检索结果的相关性。平台还运用多线程技术、高效的索算法、稳定的Linux平台服器以确保速度)、在线测试模块(设有《信息法学》课程模拟题库,并设置考试分析软件,便于学生随时自我检测学习效果)、学科论坛(师生运用平台上的论坛讨论区进行交流,教师通过该论坛进行答疑,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后台管理模块(通过后台管理以上模块,包括用户身份管理、资源管理、测试功能管理功能、采集信息管理等)。
二、《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功能
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布卢姆把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6个层次:知识(knowledge)、了解(comprehension)、运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综合(synthesis)和评价(evaluation)。其中,书本的知识记忆和领悟属于较低级的思维过程;运用原则,包括解决“新问题”、分析“新问题”的能力属于教高级的思维过程;创造性思维的“综合”和“评价”属于更高级的思维过程。现阶段的教学,更多地集中在知识、领会和运用等较低级思维能力的参与上。网络教学中的学习则是需要高级思维积极参与的,在学习活动中更为强调学生的分析、综合和评价能力。《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和对教师教学效率的提高两方面。
1.提高学生的网络学习效率。网络教学的形式大多是学生通过教学平台自主学习,网络教学平台的各类资源可以提高学生的信息阅读能力。《信息法学》课程教学资源平台提供的教学及参考资料可以提高学生文本信息的阅读效率,帮助学生在快速阅读中对文本信息进行筛选、比较、提炼、概括和评价,从而获得更多对学习有价值的信息。《信息法学》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可以帮助学生形成高级思维习惯。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记笔记、回答问题往往是一些较低思维层次的摘抄引用和简单的叙述性回答,而网络学习平台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计算机运用能力,一方面锻炼学生的分析、综合和评价能力,有助于形成高级思维习惯。《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促进学生的知识交流与讨论。平时的课堂学习时间有限,学生在课堂上的知识交流和讨论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但网络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随时在平台提供的讨论区进行知识交流,通过交流解决问题并达成一定的共识。
2.提高教师的网络教学效率。进行网络教学的前提是教师能够真正地理解学生自我建构进行自组织式学习的重要性。《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提高本课程教师团队的教学效率。第一,《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促进教师熟悉和应用主流网络教学模式。教学模式是一种稳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结构范式,网络教学模式突出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性。目前网络教学中常用的模式有基于弗莱雷“对话式”教育思想的讨论教学模式、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协作教学模式、基于学习共同体理论的竞争教学模式和基于个别化学习理论的个性教学模式,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灵活选择,以适应课程特点。第二,《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督促教师积累网络资源。《信息法学》课程突出案例教学,所以要经常关注最新法律问题,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关注相关网站的最新报道,以及时补充教学资源。第三,《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促使教师掌握基本信息技术,以共享网络平台。网络教学需要教师掌握基本网络操作技术,了解留言版、作业提交平台等动态环境,从而跟学生一起共享网络平台。 三、以效率为导向的《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构建
网络教学平台的构建不一定需要多么高深的信息技术,也不一定需要多么复杂的网站结构,但一定要注重效率和效益,如,教学内容和知识体系的重组、学生认知规律的把握、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评价标准的确定和学习小组的组织等,都要以效率为导向,尽量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完成即定目标。
1.以校园网依托构建。以校园网为依托构建《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是最能体现效率导向的做法。很多高校都在创建精品课平台,并把这一资源放在校园网上,那么高校开设《信息法学》网络课程完全可以依托校园网构建课程平台,以节省资源。从硬件、软件条件的角度分析,校园网的硬件功能强大,软件更新快,是构建网络教学模式的理想平台,更重要的是,校园网为学校教育提供了无限丰富的信息资源。多媒体网络的建设为教师快速、高效、全面地收集、处理和使用广泛的信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学校开展教学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方便教师备课,减轻教师负担,提高校园网的利用率。依托校园网建设《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可以选择VOD (Video-On-Demand)视频课件同步点播教学模式、网络异步学习模式、实时网络课堂教学模式等,使学习方式更加灵活,学习效率更高。
2.以博客圈模式构建。Blog(博客)是web log的缩写,也就是网络日记,博客并不是纯粹的技术创新,而是一种逐渐演变的网络应用,以博客圈模式构建《信息法学》网络教学平台符合效率和效益原则。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以博客圈模式构建《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成本主要包括:(1)硬件投入。《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博客圈的应用必须保证有足够台接入Internet的计算机。就目前高校已经建立起来的网络,已经可以保障中小规模的信息法学教学博客圈的使用。(2)管理投入。在信息法学教学博客圈建立之后,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机制。(3)智力投入。教学博客圈内容及版面的维护更新和特色栏目的创建以及发展与其他博客圈的关系、吸纳人才入圈都需要一定的智力成本。(4)时间投入。信息法学教学博客圈的使用需要教师和学生支出一定的时间。显然,师生交流的增加、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视野的拓宽、社会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其巨大价值是难以估量的。以博客圈模式构建《信息法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预期收益要远远大于预期成本,同传统的授课方式相比,不仅极大地节约了教学投入,也有效地改善了教学效果,是有效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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