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趋势的逐步形成,农村传统家庭保障模式已难以承担起全部的保障重任,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现阶段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工作的进程,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障;人口老龄化;农村;体制
一、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正在失去其存在的经济和社会基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
1.家庭养老模式仍占据着农村养老保障的主导地位,但其功能逐渐弱化。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农村的家庭小型化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独生子女在大幅增长,“四·二·一”家庭结构逐渐形成。以家庭养老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子女在养老问题上不堪重负,同时大批农村青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也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目前农民家庭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农村地区贫富差距大,这种情况下,靠单个家庭来保障其能力是很有限的,另外,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孝道文化的衰落使家庭养老面临着严重的道德考验,现实社会中已经出现相当数量的不愿赡养老人的年轻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养老保障需求将会不断上升,因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会面临挑战。
2.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十分有限。目前我国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面向城镇人口,这种城乡差别存在的理由是农村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从而享有了土地的保障。但是,随着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土地的投入与产出比率不断下降,再加上城镇化的发展,人均耕地面积正在逐渐减少,从而难以形成生产规模效应,使得不少地方的农民仅靠种地很难维护其生活的来源。按现行的土地政策,我国农民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是不能出售的,所以农民在生病或养老最需要钱的时候并不能靠土地的产权变更来获取货币,以供其所需。以上表明,农村农民所持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农民想依靠土地收入养老,其风险很大。
3.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65岁及以上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6.95%,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国家相比较,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数多、增长快、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等特点。这对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老年人中的70%都分布在农村,其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更加剧了我国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
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不利,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逐步展开。1991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1992年正式在全国开展起来。怛是,由于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际上处于瘫痪状态,发展态势不容乐观。
二、对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
为了适应社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抵御农村人VI老龄化给家庭带来的养老负担,我们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农村的自我保障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养老的方法,切实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一)明确政府责任。完善与之相应的政策、法规
在构建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制的过程中,国家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职责。目前,大部分农村社会养老体制尚未确立,社会养老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律法体系,使农村社会养老工作无法可依。而社会养老的性质在于它的政府强制性和非赢利性,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权利,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共有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达到富国安民。所以,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立法工作,依法建立社会养老制度。
(三)巩固传统的家庭保障,使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相结合
农村家庭养老作为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延续数千年。虽然当前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着许多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家庭养老将被其他的养老方式所代替。在我国农村,人口多,经济落后,国家暂时没能力包揽所有农民养老问题的现实情况下,决定了当前家庭养老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必然性和长期性。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农村家庭养老的扶持力度。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仅仅要有物质方面的富足,更多的时候是需要情感上的慰藉,这也是除家庭和亲人以外的其他的组织和个人不能满足的。鉴于传统的孝道观念受到冲击这一现实,我们首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尊老敬老的教育,要让年轻人重视我们这项连西方人都羡慕不已的美德。另外,要普及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制教育,对于无故不尽赡养义务、歧视虐待甚至遗弃老人的子女予以批评教育,直到诉诸法律,强制其履行赡养义务。此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家庭养老非常关键。
三、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现实意义
建立健全与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紧迫任务。这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不公平状况的改变。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城乡二元制社会经济结构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状况,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另外,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建立,也等同于增加了农民和农村的收入,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将大大推动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加快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其次,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由于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农民为了老有所养千方百计的生儿子,于是到处出现了“黑人”“黑户口”,农村的计划生育T作阻力很大。许多农村地区都规定第一胎是女孩的农民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性别比例不平衡,男性高于女性。只有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使农民老有所养,解除农民对于养老的后顾之忧,才能逐步摒弃传统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从而扫除农村计划生育的最大思想障碍,促进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推行,促进人口的平衡发展。
最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的需要,也是提高农村老年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石。农村人口老龄化即将成为十分深刻而沉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就有必要适时建立起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能够解除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从而对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