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也进入了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峰期。无论是在数量、范围层次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格局。产生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遵循和积极利用WTO原则,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建立良好的贸易合作机制,将是我国克服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特点;成因;对策
一、目前我国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1、贸易摩擦发生的领域不断扩展
截至2005年11月底,我国被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约4000种,涉及化工、机电、轻工、纺织、食品土畜等多个行业,摩擦领域呈由“点”到“线”,由“线”到“面之势,其中农产品、纺织品逐步成为国外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热点。机电产品从过去-的一次性可刻录光盘、打火机,扩展到了不锈钢紧固件、滚珠轴承等。纺织贸易摩擦开始向产业链上游———纺织料蔓延,此外,木地板、鞋类产品、锁、家具、建筑用配件及玻璃制品等轻工工艺品也成了被调查的热门产品。
2、贸易摩擦从显性走向隐性
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各国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面,同时加剧了经济摩擦的程度与深度。摩擦除了对外经济政策的直接碰撞外,还有很多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的,并有从显性摩擦向隐性摩擦演化的趋势。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已从一般的配额、成本价格、产品质量问题,发展为以技术标准为主要的贸易壁垒,进而上升为带有特定色彩的摩擦。从美国为保护钢铁业,在选举因素影响下而起用“307”条款的贸易保护,到欧盟带有特定人权色彩的以劳工保护借口进行的贸易纠纷,都说明我国所面临的贸易摩擦更多带有不确定性和隐性。
3、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的“主力军”
2006年6月,墨西哥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卷笔刀作出反倾销终裁,自6月13日起征收10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最近两个月,印度、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为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纷纷运用“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和采取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进入。自2006年6月起,印度政府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产品收临时反倾销税;7月12日,土耳其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真空吸尘器和电熨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7月份,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可刻录光盘进保障措施调查……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中产品几乎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各国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中,发展中国家占了60%以上。
4、特定商品摩擦激化
我国特有的劳动成本优势,使得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各WTO成员国对此加以特别的关注,这类产品的贸易摩擦成为高发区。按我国加入WTO时所达成的协议, 2005年我国对欧美的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但2004年国外对华纺织品特定保护措施的贸易保护调查,涉案金额达30亿美元。虽然 2005年6月11日我国同欧盟经过艰难谈判,最终签定《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我国的纺织品停止调查,到2008年欧盟市场对我国纺织品全面开放。但是,我们清楚这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欧美这些发达国家对来自我国的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激化可能。
二、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1.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
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国际贸易摩擦。生产的全球性和统一的世界市场在客观上要求各国具有趋同的各种制度、规则,甚至文化和风俗,而这在目前和相当长的未来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只要这些差异存在,国与国之间在增强相互之间联系之外,产生摩擦是不可避免的。。
2.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缓慢
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是产生国际贸易摩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这些国家是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发达国家由于承诺对中国开放市场,给其国内企业造成了压力。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很多发达国家便采取贸易争端的方式为国内企业赢取空间和时间。
3.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认识的偏差
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认识的偏差,也导致了国际贸易摩擦有增无减。现仍有许多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继续采取“替代国”等歧视性办法,这种非市场经济待遇对我国出口企业确定合理的定价策略及有效应诉构成了很大障碍。
4.发达国家国内的政治和其他利益的影响
中美经贸关系不仅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还受到许多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最典型的非经济因素是美国国内的政治和安全因素。比如,美国政府出于信仰原因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上迟迟不肯调整政策,并在技术领域设置诸多限制,阻碍高技术机电产品对华出口。挑起中美之间的国际贸易摩擦,实际上代表了美国国内面临竞争威胁的制造商的利益。
三、我国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对策
面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一方面我们应以平和的心态冷静对待,因为贸易摩擦的增加是一个国家在融入国际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但同时我们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避免贸易摩擦的发生。
1.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要想真正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力的位次,不仅来源于本国经济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水平,同时还必须下大力量研究和驾驭WTO规则。为此,应做到以下三点:其一,在国内各行业及相关企业,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WTO规则及其相关知识。其二,自觉运用WTO规则,围绕贸易实务中商品属性、价格条款、运输保险、检验索赔、谈判签约等方面进行洽谈和磋商,在充分尊重国际规则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双赢的互利合作机制。其三,对于在外经贸活动中使我方利益受到损失的事件或行为,要认真分析造成这一事实的直接或间接原因,自觉运用国际法律规章和WTO规则,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谈判和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
贸易保护主义是我国频繁遭遇国际贸易摩擦的根源。我们应该积极地参与多边、双边和区域经济谈判,逐步推进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与理解,使更多的国家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从而为国内企业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利环境。多哈回合是我国加入WTO后参与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在这次多边谈判过程中,我们可以积极、主动地团结与自己有着共同利益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抗衡,争取在谈判中制定对自己有利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当然,对于可能开启的对自己不利的某些国际经济条约的谈判,我国应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坚决予以抵制。
3.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战略
据有关人士披露,国外每7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出口增长质量高已经成为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所以国家要加大在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大力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把战略的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到质量竞争上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认证制度,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与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传统的“出口至上”发展战略使我国频繁陷入贸易摩擦的漩涡,我们应该转变观念,摒弃轻视内销而鼓励出口的政策,进一步淡化出口的作用,重视提高国内市场的容量。
4.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应高度重视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讲过一个观点,“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谈不上市场经济”。为了应对贸易摩擦,须充实和建立真正意义的国际商会,可通过招募会员单位,组织出口企业集体包团形成合力走向国际市场,应对国际贸易中遭遇的摩擦等难题。尤其各外贸大省大市,更有迫切需要。单打独斗的企业既无法改变同行业之间激烈的价格战,也无法在国际贸易纠纷发生时依靠孤军奋战获得成功,更难以靠一家企业开拓新市场,在新的世界经济形式下,集体整合显得尤为迫切。各地可根据产业结构的不同,国际商会下设专业分会,同时,为防止形式化,还将设立专门的章程和工作人员进行协调沟通,切实起到商会的对外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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