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青少年心理,心理发展,心理权益,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心理权益,是现代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权益,在辞书中的解释是“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所谓青少年的心理权益,是指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发展必须享有的以及成人社会必须予以尊重的权利。从人权的角度讲,心理权益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青少年心理权益,是最容易被社会所忽视的基本权益。
一、“心灵的呼唤”:关注青少年的心理权益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森伯格(L.Eisenberg)说:“一旦基本生存需要得到保证之后,心理卫生在决定人们生活质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波兰著名心理学家伊达库尔茨(IdaKurcz)曾经说过:“在发展中国家里,当人们的衣食的需要相对满足之后,就会更关心心理上的需求,更关心个人能力的发展和人格的完善。”人们已经认识到“健康的一半是心理健康”。人们还将认识到:人类的一切财富、智慧、幸福、成就都来源于人的心理健康。现代社会需要拥有健康的心态、健全的人格,心理真正成熟的“心理人”。
1959年,联合国曾颁布《儿童基本权益宣言》,着重于儿童生活与营养的需要。由于心理需要的满足对儿童认知、情绪及社会发展有极大影响,国际心理学会认为儿童心理权益有加强的必要,遂于1979年国际儿童节提出《儿童基本心理权益宣言》,借以唤起公众对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注意。宣言全文如下:
1. 个人身份权益:有姓名的权利。不论性别、宗教、政治或种族,都有被接纳和发挥个人价值的权益。
2. 心理安全权益:从父母或其他成人获取生理和心理上照顾与维护的权益,特别是在幼弱的婴儿期及儿童期。
3. 从游戏和想像中学习的权益:有时间及机会参与各种游戏活动,以能因循发展上的需要而学习。
4. 免除身体受伤害的恐惧心理权益:有权利被保护,不致被疏忽、虐待、伤害、剥削,以及遭受暴力或战争所造成的危险。
5. 被鼓励的权益:有权利被成年人或同伴鼓励发展潜能,尝试新活动,不畏惧冒险行为,并在必须时能承担逆境、失败及挫折的冲击。
6. 培育愉快人际关系的权益:有机会发展及培育与同龄玩伴及成人建立积极及愉快的人际关系的权益。
7.个人优点不断成长的权益:一方面有权利去克服个人弱点,另一方面体会个人的优点,引以自豪,并善用之。
8.恰当决断的权益:有机会作恰当决断,从而协助其发展成熟的性格。
9.适当教育的权益:有权利受适当教育,使之不但能适应本身的变化环境,而且因认知潜能得以充分发展而成为有生产力的分子,以至于必要时,可自由迁居其他文化环境。
10. 享受专业服务的权益:有权利在维护人的尊严上,接受特殊生理、教育或心理需要的专业服务。
2000年8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在无锡召开的《儿童权利公约》教育研讨会上,又提出青少年至少应拥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心理权益:获得生活、学习安全感的权益;被尊重、理解、鼓励和爱的权益;被集体接纳、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参与集体活动的权益;有去尝试,即使是犯了错误后改正错误、承担必要责任的权益;自主选择及自主决断的权益;在学习上保持自己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以及得到具体帮助的权益;在个性心理品质发展上得到帮助和服务的权益。由此可见,心理权益是青少年学生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基本权益。
青少年生活的当今时代,是一个梦想与磨砺并存、挑战与机遇并存、希望与绝望并存、快乐与痛苦并存、幸福与苦难并存的多元化选择的时代。21世纪人类社会将迎接来自许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就人类自身来说,最大的挑战就是心理危机。而青少年所处的年龄阶段是一个“狂风恶浪”、“疾风怒涛”的人生过渡时期,也是青少年实现“第二次诞生”和“心理性断乳”的人格再构时期。可以说,这是人生烦恼最多、心理矛盾和冲突最激烈的时期。他们思维容易偏激,情绪状态具有两极性,自制力差,表现欲强,自我意识水平低。青少年身心发育不平衡,心理品质发展不完善,心理健康问题多发、易发,心理成熟度不高,容易受到伤害。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猛增,呈现出犯罪低龄化(少年化)、作案方式成人化、作案手段凶残化、智能化等新特点。青少年之所以比其他年龄阶段的人更容易违法犯罪,其根源还在于他们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和背景。心理原因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因,心理问题是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外界的不良因素只有在心理不健康的青少年身上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真正诱因。每一种心理原因都可能造成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偏差,进而产生违法犯罪动机。
值得重视的是,由心理障碍和疾病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由心理危机而引发的自杀、杀人、投毒、放火等青少年犯罪案例屡见不鲜。相关研究也证实,精神分裂症、神经官能症,躁狂症、抑郁症以及各种病态人格都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据全国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协作组对272114名儿童青少年的调查,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率为12%,而在押犯罪少年的心理问题是对照组的4~5倍。在对600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调查中发现,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心理偏差。他们试图用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不满,回避挫折,逃避责任,满足需要,以达到缓解心理焦虑、紧张和危机的目的。
维护青少年心理权益,是所有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我们要充分尊重学生人格,积极保护学生的心理权益,自觉杜绝无视学生心理权益的各种不良教育行为和方式;要满足学生的基本心理需求,要让每一位学生感觉到“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让每一位学生的心灵和个性得以充分舒展。遗憾的是,学校的一些教师还没有把学生当作是有着合法权益的主体来看待,对学生享有哪些基本心理权益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更谈不上自觉尊重和有意识地加以保护、呵护和爱护。
二、“与心灵对话”:青少年心理权益的教育反思
有人这样说,“现在的许多青少年好比是一个盆景,虽然长得好看,但并不是出自本意,而是成长过程中家长、老师、学校等人施加的外在压力迫使他变成这样。”的确,青少年日益增多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也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当下的教育。
之一:教育目标的反思
当今学校教育的理想目标和价值追求究竟应该是什么?是知识技能教育还是健全人格的塑造与完善?而且这种全面反思,我们应该从小学乃至学龄前教育就开始,同时还要进一步深刻反思我们的家庭教育。尽管我们极力倡导素质教育,但现实的状况是,在普通学校更多的是“应试教育”和升学教育,人格教育“空场”和错位。事实上,重生理轻心理、重知识轻能力、重技艺轻人文、重学历轻素质、重智商轻情商等不良教育倾向在学校还是普遍存在。尽管我们的教育方针一直倡导全面发展,但现在的教育功利化倾向十分明显,不和谐的教育造就了畸形的人才,出现了一些青少年成才不成人的“怪”现象。
之二:教育成效的反思
当下传统教育思想观念的负面影响、不正确教育方式的直接侵害、应试教育“指挥棒”的消极作用,使得尊重和维护青少年心理权益徒有虚名。一种奇怪的现象是,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儿童背负着家长的期望和祝福欢天喜地走进学校的大门,没过多长时间,一些孩子就成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眼中的“顽劣”、“朽木”、“傻瓜”或“笨蛋”,成了怕学、厌学、恐学甚至逃学的“差生”或者“后进生”。他们的心理世界暗淡无比,变得消极悲观、压抑迷茫,变得麻木不仁、玩世不恭,或者成为攻击他人、集体与社会的问题学生。在应试“指挥棒”和升学分数线的筛选淘汰下,多数学生在离开学校、结束学业时都被贴上了“失败者”和“落水者”的标签。我们的学校教育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废品”(体质差)、“次品”(智能弱)、“等外品”(分数低)甚至“危险品”(品德歪),发现或者直接制造了越来越多的“低能儿”和“多余人”。学生要么成了“人上人”、“人外人”或者“另类人”,要么成了“机器人”或者“技术人”,要么成了“物质人”或者“经济人”,要么成了“单面人”或者“残疾人”,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社会、和谐社会需要的“现代人”。
之三:教育人性化的反思
罗杰斯曾指出:“我相信,我们的教育体制不能满足我们社会的真正需要。我曾说,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学校是当代最守旧、保守、僵化以及官僚主义盛行的机构,也是最抗拒改革的机构”。从教育人性化的角度反思现实的学校教育,问题日益严重而突出。当下的小学教育是听话教育,中学教育是分数教育,大学教育是知识技能教育,而惟独没有“人”或人性的存在,缺少了人之为人的“成人教育”,从根本上在否定人性、忽视人性、违背人性、压抑人性,甚至扼杀人性。现今的教育存在着把人(学生和老师)“机器化”的倾向,学校之中“人不见了”,师生的人品人格失落了,“现代人”被完全物化了。“猫和老鼠”或“狼和小羊”式的师生关系,“驯兽化”、非人性化的各种教育体罚,让许多学生胆战心惊、心理危机四起,学校恐怖、学科紧张、考试焦急和教师惧怕等心理障碍在学生中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一些学校虽然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应试教育”的惯例却越发不可收拾。一些教师还是习惯于师道尊严惟我独尊、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独占教学时间和讲坛,“一言堂”、“满堂灌”式教学,“有时这样的教育好像有效果,但其实有害,因为学生不在相信自己的经验。”教育的“异化”折射了教育人学的“空场”和人性观念的异化,学校教育培养了没有人性或者人性干瘪的“人才”或“才子”。与其说是当今社会在拒绝使用学校培养的人才,不如说是学校教育有意偏离了社会对人才的人性化要求。这样的教育越努力,离人性化的教育目标理想就疏远,教育的悲剧和闹剧就越频繁,这样的教育就越失重、越失败。
之四:教育方式的反思
当前,无视、践踏甚至有意剥夺青少年正当心理权益的现象在学校并不少见。当棍棒和戒尺被当作粗暴的“旧教育”或传统教育的象征,已经为人们有所淡忘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罚却又在校园里滋生蔓延,形成了一股令人忧虑的教育“精神浊流”。诸如谩骂、讽刺、挖苦、冷落、歧视、胁迫、恐吓甚至羞辱等违背教育人性的言行,总是在课堂上、教室内和学校中有意无意地上演。对青少年学生过多的批评指责、过分的尖锐刻薄、过高的严格要求、过强的惩罚力度、过度的整齐划一、过繁的消极暗示,都极大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对他们的心理发展和精神成长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心罚对学生的心灵和精神的伤害更大,犹如慢性病一样,会长期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终生难以消除。畸形的教育培养出的只能是畸形的人,教育的“异化”必然导致人的“异化”。英国教育家洛克说过:“因为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教育上的错误正和配错了药一样,第一次弄错了,决不能借第二次第三次补救,它们的影响是终生洗刷不掉的”。 有人说“心罚猛于虎”,是非常恰当的,只是到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还没有能够予以足够的重视。 心理学类 林崇德教授曾说:“我们用情感、智慧和期望托起来的新一代为什么与我们的距离越来越来远?我们用浪漫、纯洁和灵性为下一代编制的宏伟蓝图为什么与我们的初衷越来越不吻合?我们用泪水,汗水和希望筑起来的未来大厦为什么在没有经风雨之前就倾塌了?”当我们追问当代青少年心理发展究竟怎么了的时候,更需要追问教育的偏差何在。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和尴尬情境,教育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路径真的到了应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反思,它不是形式上的简单检讨、认错和修正,而是理智上的思考、对质和鞭挞,即对过去的所思、所想、所做进行一场“革命”。更进一步说,就是审视一下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过程、教育对策是否尊重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规律,是否尊重了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反思是前进的第一步。反思不是目的,反思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如何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呢?我们需要掌握与当代青少年心灵沟通的技巧,需要更新教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需要学会用“新眼睛”和“新思维”看待青少年的心理世界,积极关注和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
我们这样分析并不是说教育应该对青少年出现的心理问题承担全部的责任,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诸多心理问题就否定当今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的功效,就否定教育的全部意义和价值。美国有句俗话:“养一个孩子需要一个庄。”这就是说,生活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心理发展和人格健康成长同样至关重要。应该看到,青少年心理权益没有得到重视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问题,与学生生活的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我们需要深思的是,面对日益突出的青少年心理问题,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欧洲会议曾有一份报告指出:“如果年轻的一代不能从教育系统内找到他们所面临的疑难、焦虑和期望的问题的答案,我们就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因为年轻的一代将会作出其他的选择。”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有效预防青少年心理障碍,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关注和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这是教育回归人本化、人性化首当其冲的必然选择。
三、“让心灵充满阳光”:积极维护青少年心理权益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需要青春的阳光,青少年的生命需要温暖的阳光,青少年的生活需要灿烂的阳光。据报道,2005年4月,由团中央、卫生部、教育部等共同发起、主办的大型社会公益活动——青少年“心理阳光工程”已经正式启动,其内容主要包括“认知行动”、“专家行动”、“走进校园行动”、“救助行动”等构成的一系列、分阶段主题工作,旨在对有心理问题的青少年进行提前干预,让他们走出心灵的阴霾,以健康的心态面对人生。相对于其他社会成员,青少年学生的心理成长与发展更加需要科学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更加需要“让心灵充满阳光”。
1.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树立和谐的现代教育目标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干事马约尔先生在1998年世界教育报告中有一句发人深思的名言:“我们留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给子孙后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给世界留下什么样的子孙后代。”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和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面对当今时代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我们应该培养具有什么样高素质的人才?一是培养健康健全的“心理人”。现代社会需要拥有健壮身体、健康心态和健全人格的人才,需要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和谐发展、既有高智商又有高情商的人才,需要良好的体能、技能和智能三方面完美结合的人才。这也是当代青少年成人成才的心理方向所指和目标所在。二是培养人格大写的“现代人”。当下学校教育的现代化,就是要培养出能够适应现代化需要、促进现代化实现、引领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现代人”。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21世纪全球学校教育改革的“四大支柱”,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和学会生存”。当下我国学校心理教育应当自觉实践“四个学会”的教育理念,引领当代青少年建构坚实和大写的“人格支柱”。
2.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建构科学辨证的心理发展观
关于心理发展的科学辨证观,是学校教师树立科学的学生观、教育观的哲学前提。缺乏科学的学生观、教育观,往往是学校教育出现种种失误的根本原因。科学的心理发展观不是强求心理的同步发展,不是追求心理机能的均衡发展,不是机械的缓慢发展。对待学生的发展,我们既要允许学生冒尖和有特长,也要允许学生暂时落后、不如别人和犯错误,认可学生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上有差异。我们要建构新的心理健康教育价值观念:每一位学生都要发展,但不求一样的心理发展;每一位学生都要提高,但不是同步的心理提高;每一位学生都要合格,但不必是相同的心理规格。因此,学校教师要认真研究当代青少年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心理发展特点,切实把握时代脉搏和教育规律,摒弃传统陈旧的发展观,把自己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认识建立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引导青少年坚持全面心理发展与个性心理发展的和谐统一,坚持不懈地让所有青少年的心理得到最充分的和谐发展,使得每一个学生真正成为独特而富有个性的自我,成为富有智慧的自我实现者。
3.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关注青少年现实的生活世界
心理健康教育应当更多地关注青少年的现实生活,应当自觉地关注青少年的美好生活,为学生“成人”提供精神关怀,引领青少年学会过富有意义、富有智慧的社会生活。脱离现实生活的心健康理教育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吸引力、感染力和生命力。我们可以自信地说,仅仅停留在书本之中、课堂之上、教室里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应该终结了,“小写”的心理健康教育应该让位于“大写”的心理健康教育。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与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生活对话,回归青少年的现实生活,在全方位的生活中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智慧价值和意义所在。心理健康教育要回归现实的学校和社会生活世界,重视对学生生命的终极关怀,引导他们学生活的知识,学生存的技能,学生命的智慧,引导青少年学会负责任,引导青少年学会选择,引导青少年从“异化”的心理状态中走出来。
4.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培育新型民主的学校师生关系
按照罗杰斯的观点,要使得学校教育富有成效,促进学生人格的充分发展,教师必须具备四种态度品质:充分信任学生能够发展自己的潜能;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表里如一;尊重学生的个人经验,尊重他们的感情和意见;深入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学生不是机器和容器,不是动物,更不是奴隶,他们是人,是心理不断发展成熟、有思想感情和独特个性的人。教师要从根本上改变权威者、灌输者和支配者的传统角色,树立“平等中的首席”观念,建立师生相互间的民主对话与平等交流意识。课堂教学中学生回答错了允许重答,不完整允许补充,没想好允许再想,不同意允许争论,不明白允许发问,教师有错允许提意见。教师不仅应该是专家型、学者型的教师,更应该做一个民主型、合作型的教师。只有用教育者的“人格”和“学识”去引领学生,用“真诚”和“关爱”去感化学生,用“理解”和“宽容”去悦纳学生,用“信任”和“机会”去促进学生,用“智慧”和“艺术”去完善学生,才能让学生在愉悦和谐的氛围中健康成长。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让每一个学生“抬起头来走路”,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有尊严地读书学习”,这就需要教师学会做一名心理医生,对学生不讽刺、少批评、多鼓励、常谈心,成为学生心灵的陶冶者、学生健康的守护神、学生个性的示范者、学生精神的关怀者和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5.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教育部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多次颁发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必须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有的放矢,富有“青春气息和特色”,要从关注个别学生的问题解决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生活,从个别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行为转变为全体教师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理念和制度,要从障碍性、治疗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转变为发展性、积极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要从灌输式心理健康教育转向自主建构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把青少年心理健康健康教育当作科学人文性特质很强、技术伦理性要求很高的专业来做,当作一项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事业来做,而不是表面性、应景性、突击性或装饰性的临时工作,也不能当作营业性、商业性的“摇钱树”来生财谋利。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动干预青少年发展中的心理危机,我们应当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尊重和保护青少年个人的心理隐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去管理。
6.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心理权益,需要我们建立有效的社会预警心理系统
心理健康教育是优化青少年教育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构建青少年发展的心理预防与干预体系非常必要,已经刻不容缓。如何积极应付心理危机,如何指导青少年化心理危机为发展契机,社会预警心理服务系统就可以适时进行心理干预,及时向青少年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要建立以家庭、学校、社区和单位为基础,以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为辅助,以医疗单位、专业预防机构为保障的社会预警心理服务系统,从而强化公众对青少年心理的人文关怀意识。这是我们今后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社会、家庭和学校应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上下结合”、“左右联动”、“内外兼施”的工作整和系统,积极推进青少年“心理阳光工程”,让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之路充满阳光,做到既矫正各种心理问题于已然,又防患心理疾病于未然,更促进心理和谐、优化发展于应然,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心理障碍,积极维护青少年心理权益,积极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