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有20多年的历史,在贸易、投资和地方性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合作形式以双边经济合作发展为主;东北亚各国的多边单项经济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速度和层次有待提升;经济合作的协调机制有所加强,但并未形成真正的制度性机制,同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合作局面并未根本改变。一个完整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还未建立起来,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模式也需要做更深层次的探讨。动力机制没有触及合作的实质,而协调机制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有待从微观层面构筑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机制。如何引入新的动力刺激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的构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机制,探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成为研究的重点。
博弈论(Game Theory),也译作对策论,是当今经济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极为重要的一门理论学科,它利用数学工具对种种社会经济选项进行深入地规范分析,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它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在利益相互制约下策略选择时的理性行为及其相应结局。通俗的说,博弈就是指一些个人、队伍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把博弈论运用到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可为东北亚合作各方提供审时度势的空间,在考虑长期利益双方、多方放弃眼前利益,采取长期有效的合作模式,以推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稳定发展。
1.中日合作博弈分析
由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2人博弈组合比较多,本文用中日经济合作的博弈分析作为例子进行分析。
博弈论的经典理论推演是关于“囚徒困境”的案例分析。在一个“囚徒困境”场景下,博弈双方各自做出的决策可以有四种排列组合,能形成四种关系格局。根据博弈参加者采取的竞争策略的不同,可以把解决博弈问题的方法区分为“协同性均衡”与“非协同性均衡”(又称“纳什均衡”)两种。当博弈双方协调一致去寻找有利于共同盈利的战略时,就会出现协同性均衡的状态。反之,当博弈双方选择战略时都没有合谋,只是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战略,而不考虑其他任何对手的利益或社会整体福利时,就会带来非协同性均衡的结局。其中,四种格局中只有一种(合作,合作)属于协同性均衡或者叫“正和博弈”。这对博弈双方来说是一种理想的“双赢”格局。另外三种格局中,(合作,不合作),(不合作,合作)均衡是“零和博弈”,此时博弈双方的利益关系是“此消彼涨”的,剩下的一种(不合作,不合作)均衡是两败俱伤的“负数和博弈”。可见,那种“双赢”的正数和博弈是最令博弈参与方所向往的。但这种理想状态的出现需要博弈双方的协作与合谋。而如何避免“囚徒困境”博弈中的另外三种组合,以促使“正数和博弈”这种合作,这需要三个条件:(1)博弈的次数:“囚徒困境”博弈应是重复进行的,而非偶发性的或一次性的;(2)博弈的人数:应具有确定性,博弈参与者以少为佳,最好是三人;(3)博弈参与者应超越“经济人”理性来考虑相对于不合作的机会成本问题,克服短视和狭隘,做到“知己知彼”,努力发现存在于相互依赖关系中的利益均衡点。
对于中日之间经济合作这一博弈过程,第一和第三个条件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对于中日两个政治实体,不能局限于“经济人”的假设,因此,其个体理性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人”。国家的决策关系到民族的长远利益,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所能概括的。第二点指明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最好的道路是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来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合作。
博弈的结果是零和博弈还是非零和博弈,取决于博弈参与者在博弈过程中。人们现在谈到博弈论,一般都是指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博弈方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博弈双方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binding agreement)。如果能,就是合作博弈,否则,就是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强调的是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往往是低效率的甚至是无效率的。而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性、效率、公正、公平,合作博弈实际上就是一种“双赢”策略,它通常能获得较高的效率或效益。非零和合作博弈理论给中日双方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竞争是市场经济永恒的规律,然而竞争的战略和手段却是多样的,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重新审视竞争的含义,加强合作前提下的竞争,对于中日两个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通过合作博弈所能得到的利益大于不合作所得到的利益,这正是合作博弈的魅力之所在。现实中的中日合作,大部分还停留在非合作博弈的阶段,即博弈双方不能在正式的博弈规则之外缔结有约束力的协议,其原因就在于中日双方之间对对方的疑虑和不信任。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改变博弈矩阵中的博弈收益,即双方要尽快消除对对方的不信任和担心,淡化双方之间的仇视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加强两国高层互访。实现和保持两国领导人的互访,密切各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可以增进政治互信,为两国各方面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2)加强两国媒体之间的交流。近年来,两国民众对中日关系发展的许多重大事件获知信息结构差异越来越大,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双方之间出现了“信息鸿沟”,从而“舆论鸿沟”也有扩大趋势。(3)和日本财界经济利益集团保持良好关系。目前,中日贸易的总额是1335亿美元。两国互为第一大和第二大贸易伙伴。日本经济利益集团在中国有巨大的利益,在中日关系等重大外交决策问题上,经济界出于开拓中国市场的需要,往往直接出面对执政党及内阁施加压力。因此,处理好与这类集团关系对中日关系发展有益无害。最后,还是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地区与民间交流活动。为早日达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协议和规则做出各自的努力。 2.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态博弈
“正因为在囚徒困境模式中,博弈双方的战略选择处于相互依赖的地步,每个个体的收益或损失都受到对手决策的影响,所以在囚徒困境模式中存在着合作的空间和可能”,尤其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之间的博弈都是反复进行的,这为合作的各方提供了审时度势的空间。
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虽然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但是从长远和动态来看,一个稳定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构建是有希望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可以通过纵向深化和横向深化得到实现。
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纵向深化可以走这样一条道:项目和贸易合作→达成FTA→继续深化国内改革→更深一层次的FTA→经济联盟。各国政府需要建立一个联盟来支持和实施重要的但在政治上不受欢迎的规制改革,尤其是金融部门的改革。这可以为东北亚各国间的贸易和投资提供更“肥沃的土壤”。各国在此基础上尽快取消贸易和投资的障碍。贸易和投资的顺利进行为建立FTA提供一个了一个很好的开始。东北亚各国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为FTA的建立提供了可靠的国内环境。
横向拓展是指自由化的合作伙伴、内容及地理范围的不断拓展。主要表现是贸易关系会同时发生在双边的、区域的、超区域的和多边的层次上。由于东北亚各国的关系复杂,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横向拓展的途径比较曲折,是一个由少变多的过程。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为东北亚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途径。
日本和东盟同意为实现日本-东盟紧密经济伙伴关系而展开工作,它们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很可能实现。韩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签订。这样,在已经和即将存在的东盟分别和中国、日本、韩国的(即3个“10+1”)的基础上,随着东盟一体化的进展很可能会形成东盟和中、日、韩三国为一体的自由贸易区(即“10+3”FTA)。这样,中、日、韩三国就会在“10+3”的平台上实现进一步的合作,为达成中、日、韩(即“3”FTA)扫清障碍。中、日、韩自身来看,形成也存在一个路径选择问题,即以韩国为媒介,先形成日-韩,然后形成中-韩,最后建立中-日-韩。随着中日产业内贸易的不断深化,日本企业对建立中-日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日本政府也感到了建立中-日的必要性。
从博弈效率来看,笔者认为应该从政治合作的高度,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进而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这样的模式更适合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东北亚各国,不论是已经建立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还是没有建立的,都是政府主导、国家干预型的经济体制。政府主导了经济发展和对外战略,是否采取有助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全在于政府。所以因该以政府层面的高度,打通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瓶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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