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环境管理的模式
环境管理是公司企业为了管理环境问题而建立的环境管理对象、标准、程序与实践。当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时,环境管理也发展成为跨境环境管理。
跨国公司的环境管理是一个程度集中逐渐提高的一个连续的集合,可分为分散型、国际服从型、集中型以及全球整合型管理。分散化管理的公司没有跨境环境政策和程序,环境问题只由分公司负责,并且只由其进行管理,总部与分支机构在环境问题上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大部分跨国公司会对分公司在环境管理上有所要求,这种模式采用的不多。在国际服从型环境管理下,跨国公司总部要求分公司经营时确保不触犯东道国当地的法律法规。此模式包括购买前评估、监管和报告程序。由于东道国环保的首要问题是环保的落实而并非法律法规的制定,所以此种跨国公司的环境管理战略对于东道国当地环保非常重要。集中化管理战略将母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作为所有公司环境管理的基本框架,形成统一的环境标准与程序。集中化管理高级形式是环境标准内部化,即母公司环境标准达到大多数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的环境标准。所以,集中统一的环境标准至少符合或是高于大部分东道国的标准,不因东道国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环境标准。最高级的环境管理战略是全球整合型模式,总部负责设置环境原则和标准,并评价各子公司的环境业绩,具体的执行策略则由各子公司自主创新,但是要在母公司设定的框架之内。在这一体系下,具体环境目标由分散的分公司决定,但由母公司统一管理。总部和子公司在环境管理中呈平行关系。
二、影响环境管理战略模式的因素
跨国公司在选择环境管理战略模式时,因内部或是外部因素而采取整合程度不同的战略。这些因素包括产业因素、公司内部因素、正式规制因素和市场因素。
(一)产业因素
产业因素主要分为产业集中度对环境管理的影响以及行业协会对环境管理的影响。产业集中度是市场结构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也是衡量某一行业竞争程度的重要因素。在集中度较高的产业中,环境管理已经成为除财务、人力资源等传统管理领域的又一厂商提高竞争力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有时高水平的环境管理战略还能成为垄断厂商阻止新厂商进入该行业的壁垒,所以,厂商一般采用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环境管理战略。在集中度较低的产业中,厂商进行战略调整,对价格的影响很小,也不需考虑其他厂商的反应。因此,在完全竞争市场行业,厂商一般采取较为宽松的环境管理战略,分散化程度较高。
行业协会(尤其是环境污染严重的石油、化工等行业)在约束行业环境行为规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对政府环境管制的补充,同时影响着跨国公司全球环境运营政策标准化。行业协会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处罚对其成员企业施加规范性和强制性压力,所以企业必须要遵守其规范。国际商会(ICC)1991年发起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宪章”、加拿大化学行业1985年发起的“责任关怀计划”已经被全球四十多个国家所采用。这些行业规则为行业内成员企业的环境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是在没有惩罚措施的情况下,行业协会的约束力量会变小。
总之,产业的基本特点(如集中度、合作等)对跨境环境管理有直接的作用。在产业集中区域,企业因有较高的市场控制能力可以更好地消化环境成本。
(二)公司内部因素
所有权、企业规模、企业生产技术以及母国环境历史等因素对跨国公司选择环境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研究分别对跨国公司的环境业绩进行了比较,跨国公司规模要么比其他类型公司大,或是由技术、出口导向等因素共同决定,表现出来的结果是跨国公司的环境业绩要更好。
一般大规模企业都是处于行业领先或是垄断地位,从竞争的角度考虑,出于保持地位或是设置进入障碍的需要,把环境策略也作为竞争手段的一种。而且,大规模的公司企业更有技术与管理上的优势,更易于采取环境管理策略并且取得较好的业绩。一项对美国跨国公司的研究发现,公司的特定因素(比如规模和股本结构)会影响公司是否参与环保项目的决策。另一项通过对墨西哥数据的实证研究认为,规模大的跨国公司更愿意采取环境管理战略并且执行得更好。
由于产品和企业活动的不同,不同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也是不同的。存在或是可能存在较高环境风险时,跨国公司倾向进行跨边境的,即整合程度较高的环境管理措施。1993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研究了世界最大的169个跨国公司的跨境管理,认为越是易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例如化学等越倾向于整合程度较高的环境管理,反之则倾向于分散管理。
由于发达国家较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母国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本国生产时会使用清洁技术或是遵守较高的环境标准,由于固定或是沉淀成本使得跨国公司不愿意重新调正环境标准,所以当发展国外分公司时依然比较倾向于把清洁技术或是环境管理策略带到发展中国家。一般而言,母国的环保历史与规制确实很大程度上影响跨国公司的环境行为。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指出,跨国公司的环境实践与母国有着较强的路径依赖关系。 (三)正式规制因素
正式规制因素包括国际环境规制、母国环境规制以及东道国环境规制。从现有的国际法规来看,由于不是强制的约束国际法规对于跨国公司几乎没有直接的作用。但是,国际法规是社会期望的一种表达方式,表明了环境管理未来发展的方向,对于跨国公司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并且,由于GATT禁止与此有关的标准跨境使用,所以很多跨国公司的母国并不对跨国公司的分公司环境管理进行限制。只是有些并不严厉的措施,例如在欧洲某些国家母公司只需提供其国外的子公司的环境业绩作为其财务决算的一部分。
所以,东道国环境规制就起到了关键作用。跨国公司向海外投资受东道国规制力量的影响。由于存在外部性,在制度的起始点,企业不会主动地进行环境管理,不同的东道国对不同的跨国公司的规制所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规制力量的强弱主要体现在立法与执法的强度上。虽然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接近,但是执法的力度和基层组织的还有缺陷,这就导致了短期内无论是跨国公司或是非跨国公司都有放松环境管理的动机。但在长期内,一般公司预期未来标准还是会变得更严格,所以依然会采取较为严格的环境管理策略以避免未来调整的成本。在对德国的一项调查中,只有16%的跨国公司使用与本土不同的环境技术。这表明“对未来环境标注的期望而不是现在的标准”决定了跨国公司的选择。最后,使用高标准的环境政策也避免了当地政府的干预和寻租活动。
(四)市场因素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给定市场容量,生产成本较低的厂商才能凭借具有竞争优势的价格获得回报,这样就意味着长期环境成本最低的厂商将获得市场,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也就意味着应该在能够利用环境优势的地方生产。因此,厂商将会有采取环境战略本土化的倾向。但是,最近研究发现在某种条件下,市场能够带来环保的回报。在消费者现货市场、买方市场和金融市场中,消费者现货市场、买方市场的分析表明,消费者的力量越大越注重环保则跨国公司也会有更好的环境业绩。在金融市场上,市场会对企业在环境方面的努力有所回报。
由于最终客户的环境意识越来越强,绿色消费促使企业向主动型环境管理转变,尤其是与最终客户密切接触的企业。消费者越来越多地了解和意识到对产品的消费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因此他们可能会要求企业提高生产的环境绩效,并愿意为环境友好型产品支付额外价格。在国外采取较高环境标准的美国跨国公司比那些在国外时的环境标准低于国内水平的公司,市场的价值要高得多。一些研究也说明环境业绩差的信息对投资者的资本市场价值有负面影响。
在国际上市场上也同样如此,由于有些国家在进口产品时会对产品有环境要求,甚至会设置环境贸易壁垒,所以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导向会促进企业的环境自律。在大型的国际市场中,企业会尽量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国际最高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导向型企业而言,出口市场对企业的影响会扩大本国市场。
三、结语
跨国公司进行环境管理的战略选择时,在以上四种力量的作用下,会选择从分散化到全球整合型的整合程度不同的战略措施。从产业因素角度来讲,如果产业集中度比较低或是没有行业协会的监督时,跨国公司环境管理战略比较倾向本土化分散化的管理,反之会选择全球一体化的管理战略;外资所有或是控股的大规模的跨国公司一般会采用全球一体化的管理战略。本国国有或是私有跨国公司一般会采取分散化的战略。若是其母国有环境规制传统,则环境管理战略的全球化程度也比较高;从东道国正式规制的角度看,想要跨国公司有动力采取全球一体化的战略,东道国立法首先要比较完善,并且更为重要的是严格执法;最后,如果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消费者的力量较为强大且比较重视环境问题,信息传递较为及时准确,这样更有利于环境战略全球化的提高。此外,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和出口依赖程度越高,也更有利于环境战略全球化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