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以掌握现状、科学规划为前提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教育培训规划是保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有目的、有序开展的基础。制定档案教育培训规划,要调研四方面情况:1、档案人员的文化程度、档案专业学历、年龄、专兼职及培训需求情况;2、档案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现状及效果;3、国家档案局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第一、二方面的情况,有助于档案教育培训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了解第三、四方面的情况,有助于档案教育培训规划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与国家档案局对档案教育培训的行业要求和国家、地方对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从而促进档案专业教育培训与国家或地方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据了解,天津市、福建省、安徽省、西安市等省市档案局都制定了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规划。北京市档案局准备在对上述四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并参考借鉴其他省市有关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市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
二、 以联系实际、按需施教为核心
根据档案人员的构成状况和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及方式是确保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质量的关键。据2007年对北京市档案人员基本情况的统计,目前北京市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呈现以下主要特点:1、兼职多。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专兼职档案人员共26042人,其中专职人员仅4030人,占档案人员总数的0.16%;另据北京市某区档案局对区属单位档案人员状况的调查,截至2007年4月,连续从事档案工作不满三年的55人中相对专职的也只有12人。2、文化程度高。截至2007年底,在北京市专职档案人员中,档案局(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达90%以上,高出全国档案局(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约10%;档案室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达88%以上。3、档案专业文化程度低。在4030名专职档案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档案专业文化程度的人员仅为13%。4、中青年人员的比例高。在专职档案人员中,小于35岁的占28.6%;35-50岁的占53.9%,两项合计为82.5%。
针对上述特点,北京市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应实现四个转变:1、教育培训内容应从一般性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分岗位、按专题培训为主。对于新上岗人员的培训要从一本教材教授所有岗位的人员,逐步形成为不同类型和职责岗位的人员,设计不同内容的培训专题;对于已在岗多年人员的继续教育要从一期班针对不同类型和职责单位的人员,逐步形成针对不同岗位面临的更新知识、技能方面的需要,设计不同内容的培训专题。2、教育培训形式应从以讲授式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互动式培训为主。对于新上岗人员的培训,要鼓励采取以案例式、体验式为主的教学形式,以便于新上岗人员迅速掌握工作方法、适应工作需要;对于已在岗多年人员的继续教育,要鼓励采取以研讨式、互动式为主的教学形式,以引导在岗人员勤于思考、改进工作。3、教育培训时间应从以一次性3至5天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多次性按天与按周设课相结合的培训为主。针对档案人员兼职多、专业文化程度低等情况,开办不同时间段的培训班,为档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参训提供更多的选择。4、教育培训方式应从传统面授课程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网络自学与面授教学相结合的培训为主。针对档案人员文化程度高、中青年人员多等情况,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等优势,在北京市档案信息网上开辟学习园地,增加可以自学掌握的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和新知识,并能在网上随时解答学员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新上岗人员,面授教学主要解决实操问题;对于已在岗多年人员,面授教学应侧重于对新理论、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研讨、交流。 三、以注重能力、学以致用为目标
档案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对人员素质与能力的需求,以及档案事业发展对档案人员知识更新的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档案人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最想解决的问题,不断完善原有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教学模式,形成有助于培养档案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教学体系,最终达到学以致用、提高档案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目的。
针对档案人员兼职多、中青年人员多的现状,在教学内容上,应加强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内容的培训,提高档案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管理档案工作的能力,以便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在教学方式上,应针对新上岗的人员和已在岗工作多年人员的不同需求增加不同专题的网络教学内容,增强档案人员应用网络资源进行自学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档案人员文化程度高,而档案专业文化程度低的现状,在教学形式上,应注重采取案例式教学,增加档案管理的实操课程,以使新上岗的非档案专业毕业的人员尽快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还应注重采取研究式、互动式的教学形式,以培养已在岗多年的非档案专业毕业人员分析、研究问题及创新工作的能力。
针对不同岗位对人员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应分级分类组织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对于档案部门领导的培训,应重点组织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时事形势以及档案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发展趋势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以提高档案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能力;对于档案馆、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针对档案馆与档案室的职能与任务不同,分别组织其进行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护、编研与利用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以提高其精通业务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对于档案局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应重点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标准规范的培训,以提高其依法行政、规范指导的能力。
四、以培训与考核、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为保障
档案法律法规明确档案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指导所管范围或所辖区域的“档案宣传与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为了使档案法律法规对有关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落到实处,应做好培训与考核、任用的结合或关联工作。
做好培训与考核相结合,要求档案教育培训的组织者应严格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地设计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确保考核成绩能真实地反映档案人员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实际水平;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档案教育培训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档案教育培训组织者培训情况的考核以及对各单位保证档案人员依法进行专业知识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
做好培训与使用相结合,要求各单位在调配、任用档案人员时应考虑其是否参加过相关岗位档案专业的教育培训及其考核的结果。如调配的档案人员未达到相关岗位的档案教育培训的要求,应在到岗后一年内完成相应内容的培训任务;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任用考察档案干部时,应将其接受教育培训,其中包括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对档案教育培训组织者和各单位有关教育培训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或部门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将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与考核情况作为其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作为对个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