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我国民间借贷非常活跃,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民间借贷有利有弊,应该引导加疏导,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论文关键词】民间借贷;成因;建议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在我国,民间借贷一直都很有市场。目前民间借贷非常活跃。据2012年5月15日山西法制报载,以往的民间借贷多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借贷的用途多为日常生活生产周转急需,而现在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已不是民间借贷的主要类型。现在的民间借贷很多情况下是由中间人介绍,出借人和借款人并不谋面,借款与还款全权经由中间人办理,转贷多次的现象也很普遍。很多地方还出现了“职业放贷人”和“食利阶层”,其中不乏公务人员的身影。我国现阶段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混乱远不止以上表述,不少政府主导型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上市公司也都介入了民间借贷业务。现阶段的民间借贷范围已覆盖全国,且利率普遍较高,实际上已经成为高利贷。
由于借贷利率高,已暴露出种种严重问题。如浙江温州、内蒙鄂尔多斯、山东青岛、河南安阳等地相继爆发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老板欠债“跑路”的事件,说明民间借贷风险暴露已经不是个别地区的局部问题。面对风起云涌的民间借贷危局,如何从源头理清民间借贷风险大范围暴露的原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道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
二、当前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为什么如此活跃?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主要原因有:
第一,高利率是民间借贷活跃的首要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是,由于在资金盈利思想的驱使下,不少资金拥有者于国家法律而不顾,乘大多数中小企业和急需资金者之危,不断提高借贷利率,致使民间借贷利率也一路走高。例如,据温州银监分局2011年5月对温州民间融资的一份权威调查报告显示,自2011年初以来,民间借贷利率持续高涨。截至3月份,温州民间借贷月平均利率已经达到了15.38‰,比年初增加了1.21‰,创历史新高。又如,去年4月,深圳典当行抵押贷款的月息已达到4%左右,相当于年化利率48%。
第二,融资政策持续收紧是导致当前民间借贷“火爆”的根本原因。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持续收融资政策。据有关资料,2011年以来,央行通过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紧银根,信贷资金持续收紧,信贷增速大幅度回落至15%以下的较低水平。除银行表内融资同比减少外,银行表外融资也明显下降。不仅银行融资持续回落,而且其他融资渠道也明显收紧。据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为9.80万亿元,同比减少1.26万亿元。除人民币贷款规模与去年相比明显减少外,信托贷款(同比少增3924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少增9843亿元)、企业债券(同比少增1373亿元)、股票融资(同比少增113亿元)均出现了明显减少,只有外币贷款(同比多增1849亿元)和委托贷款(同比多增5625亿元)相比去年有明显增加。上述正规融资渠道收紧后,各路企业纷纷到民间高利贷市场寻找资金,结果导致民间借贷异常“火爆”,借贷利率不断攀高。
第三,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未得到解决是民间借贷活跃的最直接原因。融资难,难融资,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的一大难题。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不佳。国外欧债危机持续发酵,欧美各国都勒紧了裤腰带;国内原材料价格节节攀升、招工难、人民币升值压力也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生存的困境。融资难还与其融资链条上多处梗阻有关,有经济下行期行业性梗阻,还有担保环节梗阻、社会资本投入渠道梗阻。因此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横亘在众多中小企业的面前。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的确花了不少功夫。比如,从央行发布的数据看,2011年,银行系统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似乎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大:截至三季度末,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20.76万亿元,同比增长17.5%,比年初增加2.26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68.4%。那么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呢?根本原因是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大金融”很难满足“数量少,批次多”的中小企业的需求。于是,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向民间借贷。
第四,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导致民间借贷活跃的重要原因。自2010年年初以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收紧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银信合作”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债券、股票融资等),来“逼迫”其通过降价销售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这项政策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大为收窄。由于资金供应紧张,为维持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中小房地产企业,不得不加大在民间借贷市场的融资力度,而民间借贷市场一直都是中小房地产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
三、对民间借贷的对策建议
我认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金配置方式,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银行、信用社从严控制信贷规模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民间借贷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调剂市场资金供需矛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个人、企业生产及其他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确实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又存在许多消极作用:加重了企业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恶性循环;影响正常金融业的发展、造成应征税款的流失;经济纠纷频繁、影响社会稳定,等等。
所以,对于民间借贷我们应当采取“正确引导、兴利抑弊、促进发展”的原则。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首先,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和“疏导”。民间借贷危机凸显出我国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对待民间自发形成的金融市场,要采取改革的办法对其进行疏导和规范,切忌一味采取“堵”的办法予以压制。一方面,要加强民间借贷的政策“引导”。政策上的引导可以加强人们对于民间借贷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要利用政策宣传、融资知识教育、法制建设等多种手段,引导民间借贷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别是要有效引导民间借贷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要积极成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和民间资本的管理中心,认可民间资本,有效的疏导它,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阳光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第二,加大金融改革和开放力度,尽快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体制内管理。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和开放力度,尽快实现民间借贷合法化,并将其纳入体制内加以管理。民间借贷如地下钱庄的存在,主要是由于金融压抑。温总理说:“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因此,要彻底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根本路径是开放金融。加大金融改革和开放力度,尽快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体制内管理。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同时取消限制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不合理规定。
第三,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金融部门应积极筹措资金,如采取金融资产证券化,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增加金融机构筹措资金管道;或采取存货质押贷款,增强贷款的流动性,降低银行的信贷经营风险等。这些措施均可以有效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同时,金融部门要努力改善服务质量,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
第四,强化利率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目前,民间借贷利率太高,已经大大超出现有的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致使金融风险越来越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如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规范民间借贷。要特别强调民间借贷利率只能够在国家允许合理的利率范围内开展。要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特别是对参与高利贷行为的党政干部要严肃查处。
第五,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要搭建好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融资桥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二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三是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资信评估体系。引导企业注重诚信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四是通过减税降费,缓解中小企业成本上升压力。目前中小企业面临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税费负担过重、融资成本过高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四重成本压力。对于劳动力成本上升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政府似乎无法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直接干预;但对于融资成本上升和税费负担过重,政府却有很大政策施展空间。尤其在税费减免方面,政府完全可结合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力度更大的减税降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