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耕地保护责任认真实施土地管理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2010年,延安市政府下达富县耕地保有量27.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93万亩。为了确保完成这两项指标,一是进一步落实了乡镇政府的工作责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富县国土资源局将两项指标量化分解,层层落实,协助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各乡镇政府辖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违法案件占用耕地及查处等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增强了乡镇领导对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动态执法巡查。安排监察队、同土所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队、所利用巡查之机,协助、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部门、乡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为了尽量避免建设项目乱占、滥用耕地,国土局积极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同时加强批后监管,防止了建设项目多占、超占耕地的现象发生。四是严格项目用地审核。针对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乡村企业用地需求量上升的形势,国土局严把用地审核关,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进行严格审核,积极引导用地单位尽量使用乡村空闲土地,避免占用耕地,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
精心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了及时补充青兰高速公路建设占用的耕地,富县国土局及时勘察设计了39个县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点,总规模5415亩,涉及12个乡镇29个行政村,新增耕地4650亩,全额补充了青兰高速公路建设占用的耕地。同时为了给未来富县重点建设项目预存耕地补充指标,提高项目用地申报工作效率,国土局于近期联系技术单位,组织人力勘察设计了10余个项目点,总规模3000余亩,预计新增耕地2500余亩,为今后甲醇、华能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奠定了基础。精心实施好直罗、张家湾两镇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系省级投资项目,总规模1.41万亩,以农田水利工程为主,土地平整、生态建设为辅。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国土局安排专人常驻项目区,负责监管8个标段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联系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保证了项目的有序实施。
巩固整规工作成果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巩同整规工作成果,推进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一是按时完成矿山企业年检工作,按照市局安排,富县国土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县2009年度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各类矿山企业、煤炭企业、陶瓷土企业、砖瓦粘土和建筑用石料企业等,已全部初审上报市局,并通过了年检,年检合格率100%。二是严格采矿权出让工作,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确保国家道路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用石量,国土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缴出让价款,有力地推进了矿业权市场化步伐。三是全面完成采矿权统一配号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富县国土局组织人员历时两个月,对无争议的38个非煤采矿权设立了公告牌,全部通过市局验收。标志着富县采矿权统一配号工作全面完成。四是认真开展煤炭资源调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富县国土局积极配合一三一煤田地质队对富县六个煤矿进行煤资源调查,目前正报市局验收。
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富县国土局及时完成了春季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排查期间逐点、逐户发放了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监测人员监测水平和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及时编制下发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了防抢撤方案和重要隐患点应急预案,组建了抢险突击队、医疗救护队、疫情预防队及安置灾民救护组。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巡查、速报三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定期报告制,利用巡查之机加强对乡镇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保证了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到位。
加强廉政行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富县国土局在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了土地登记及矿权登记审核责任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及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了违规违纪核发证书的问题。建立健全了集体会审制和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职权的监管,防止了违规审批、违规许可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全面推行行政效能八项制度,深入开展问责问廉问效,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效能的督导检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