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贸易环境;贸易摩擦;服务型政府
2011年中国的GDP总量为471564亿元,连续两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国与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据WTO统计,自1995年至2010年,我国已连续16年成为全球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者,并自2006年以来连续5年成为全球反补贴措施的“重灾国”,但更值得关注的是非传统的贸易摩擦强度大增,人民币汇率问题、新能源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等成为贸易摩擦的新的热点。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欧美与日本等国家是我们的主要贸易伙伴,也是我国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而它们在处理贸易摩擦的过程中积累丰富的经验,为我们处理贸易摩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一、政府解决贸易贸易摩擦作用的比较
政府对贸易摩擦解决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它通过制定贸易战略配以财政税收等政策影响贸易活动。政府在解决贸易摩擦方面的作用本文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并进行了比较。
(一)建立良好的外部贸易环境方面的比较
外部贸易环境对国家之间减少贸易摩擦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主要包括:贸易摩擦协商与解决机制,与区域性或世界性贸易组织的合作与协调,加强与大国和周边国家的交流与互信等,以下将进行详细分析:
1.在贸易摩擦协商与解决机制方面,欧美日等国家主要采取法律和建立固定的双边或多边磋商与协调机制来应对贸易摩擦。欧美等国家所运用的法律主要包括:国内法和WTO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例如美国的“301”条款,欧盟的《贸易壁垒规则》,其目的主要有:一是取消外国所采取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二是打开国外市场。而中国对外贸易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在1994年制定了《对外贸易法》并开始实施,并于2004年颁布了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但是相关法律大多数是原则性的,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原产地管理制度、反倾销制度、反补贴制度等,都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具体细致的完善;对于建立固定双边或多边磋商与协调机制方面,欧美日等国家较早的建立双方之间磋商与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举行讨论两国之间的经济问题,避免了双方的经济摩擦严重化,中国在这方面还需要改进,多数情况是双方之间的摩擦处于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才与对方进行协商与对话。
2.在与世界性或区域性贸易组织的合作与协调方面,与欧美等国相比,我国无论从合作的层次还是合作的规模都是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特别是中国在参与双边自由贸易区方面。例如成立于1993年的欧盟现在其成员国增加到27个,合作层次由自由贸易区深化为经济联盟。而在2004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才正式启动,随后分别和港奥、智力、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是从我国合作的规模和内容来看都是处于较低的水平,主要涉及货物贸易方面,而对双边的投资、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涉及较少或不深。
3.在加强与大国和周边国家的交流与互信方面,欧美等国在世界的经济、军事、政治舞台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并且它们的文化、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极为相似,因此它们之间以及与周边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较为稳定。而中国无论是与主要贸易伙伴还是与周边国家都存在巨大矛盾,中国与欧美等国存在贸易逆差、知识产权、汇率等问题,还有关于人权宗教、台湾问题等难题;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更加错综复杂,不仅存在经济、文化等问题,还存在领土、历史纠纷等问题。 (二)制定贸易战略与政策方面的比较
贸易摩擦的解决仅仅拥有好的外部贸易环境还不够,还需要有正确的贸易战略和政策的支持,为实现外贸企业提供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欧美等国家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都采取了不同贸易战略和政策,为本国的工业发展与改造升级提供了保障。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对外贸易战略与政策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776年至1934年,该阶段推行贸易保护政策是由于美国本国的工业处于发展阶段,无法和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等国相抗衡。第二阶段是:从1934年到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由于其他国家在战争中遭受严重破坏,在战后重建过程中需要美国提供帮助,同时美国需要扩大其世界影响力,该政策为美国经济、政治扩张提供支持。第三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美国实行的是保护与自由贸易相结合的贸易政策,在继续推行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对贸易的干预和保护因素却大大加强,其外贸政策基调由自由贸易转为“自由与公平贸易”。可见美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贸易战略与政策,由国家承担重要的贸易摩擦的后果。中国对外贸易战略与政策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前三个阶段相应贸易管制比较严格,2002年至今中国实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我国的贸易政策由严格管制到逐步放开,逐步向市场经济方向发展,我国现在的贸易战略是出口导向贸易战略,但实行该战略的贸易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实现外汇储备持续增长,2011年底中国外汇储备为3.181万亿美元,居世界外汇储备的第一位。如此大规模的外汇储备不仅存在如何管理的问题,还增加了贸易摩擦。
(三)政府服务功能的比较
在解决国际贸易摩擦的过程中,政府对摩擦的解决有重要的作用。政府对贸易企业的服务体现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在服务能力方面,政府具有比单个企业更大的优势,可以调动更多资源。美国政府在其国内某个行业或企业遭遇或可能遭遇侵害时会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还为出口企业建立双反预警机制,并且重视行业协会在对外贸易中作用;在出现贸易摩擦时,政府机构积极主动的出面协商与调节。在服务意识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还是处于被动的状态,各种程序相当繁琐,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
二、总结与建议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发现政府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国政府已经为贸易摩擦解决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一)我国政府应进一步改善中国企业外部贸易环境,主要措施包括:建立与主要贸易伙伴和摩擦对象的固定协商与解决机制,加强国内关于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立法,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推进双边或多边自贸区的发展与建立,加强和深化与东盟自贸区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快速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立的步伐,优化外部贸易环境;加强与大国特别是欧美国家及周别各国的交流与互信,消除国际社会上关于“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减少周边各国对中国日益强大的猜忌和不安,营造良好的国际政治环境。
(二)根据新的国际贸易形势和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府应及时调整国内贸易战略与政策。在贸易战略方面,我国政府应由出口导向型转变为出口与进口相互平衡的贸易战略,减少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促进出口、投资与消费的协调发展;在贸易政策方面,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等优惠政策引导国内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我们还应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促进企业加强对外直接投资,以此避开贸易摩擦。
(三)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由被动化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政府应该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双反预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府积极促进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通过行业组织加强对相关行业进行行业自律,规范出口秩序;政府应该提高服务意识,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