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 市场结构 投资效益
工程监理作为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它的使用价值表现在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购买使用比业主自我监理工程项目有更高的劳动效率,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由于工程项目的所有权或经营权归业主所有,而并不归工程监理活动后。工程项目投资综合效益的增加部分为业主拥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所得仅是业主支付的工程监理服务费而已。工程监理单位并不是为了占有工程监理使用价值,而是把它的使用价值当作交换的物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租用者。可见,工程监理作为商品不但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1.公路工程监理的市场化分析
工程监理是智力性服务,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对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实施提供服务,以提高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
市场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条件下的经济组织形式,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工程监理作为一种商品而客观存在,自以它产生以来,就一直在某个市场流通,这个市场我们称之为工程监理市场。公路工程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商品,因此,按产品的形态划分,它是无形产品市场,又称无形贸易市场。它不提供有形产品,而是通过交换提供工程监理这种技术,以满足业主约束投资风险的消费要求。
2. 国内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结构现状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市场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工程监理市场。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已相对完善和健全:市场的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特征明晰;地方市场与国家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亦初步形成。但是,在市场要素结构方面尚存有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2.1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实际不平等
由于国内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目前为一买方市场,造成了监理机构和业主在市场活动中的实际不平等,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三:第一,国内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目前为一买方市场。其次,公路工程监理市场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使得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参差不齐,良莠并存。第三,业主尚存“家长作风”思想,使得业主不愿充分授权公路工程监理机构。
2.2市场客体即公路工程监理(活动)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市场主体充分认识。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公路工程监理(活动)绝大多数仅局限在公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很少延伸到设计阶段,更不说工程可行性阶段或更早的阶段。第二,公路工程监理(活动)的价值被相对低估。第三,公路工程监理(活动)尚未成为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得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
3. 发展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措施
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发展至今,虽然经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但应当承认,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有很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1加强和完善工程监理行业法制建设
我国有关公路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很多,从国内外经济体系融合的角度考虑,法制建设比较薄弱,市场规则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为了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就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还要结合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
3.2全方位、全过程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和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的原因。根据当前的发展,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对投资效益的愈加重视,监理企业素质能力的不断提高,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制度之一。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现状,积极扩展监理服务内容。从现阶段的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的方向发展,不仅要对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监理,做好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对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进行监理,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3.3重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无论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还是阶段性监理、专业性监理来看,我国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与之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提高。随着科学发展进步,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推出,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时有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监理人员所处的特殊位置都要求工程监理人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科学、公正地履行职责,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4健全监理企业的结构形式
建设单位对公路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监理企业的发展应当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监理企业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是多种多样的,推销的应当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发展方向,并不意味着这是所有的监理企业发展目标,而是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综合性监理企业和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监理企业相结合的监理企业结构。
参考文献:
[1] 韦建设,《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结构的探讨》,《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结构的探讨》2002年第2期第27卷总第1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