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对家庭问题的研究应当是以分析现行制度和规范意识为基础,探讨将来理想的婚姻制度,但遗憾的是,法社会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充分.
迄今为止,对日本人家庭观及家庭规范意识的研究有如下一些:川岛武宜从明治时代的教科书入手探讨日本的家庭及母子关系;有地亨利用历史文献探讨夫妇及家庭形象;福岛正夫对现代日本家庭观进行分析;青山道夫对战后日本家庭观的变化和小家庭主义进行探讨.此外,永田照夫分析了社会教科书与家庭的关系;酒井春美分析了家庭教科书所描述的1945年以后的家庭与女性;小山静子对贤妻良母的教育进行分析;女性学研究会对女性形象进行综合报道;山村贤明对母亲形象进行了分析;大桥照枝对近年日本家庭变化进行了研究;井上辉子等人根据儿童读物对家庭意识的形成进行了分析等.这些研究均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规范意识形成的某一方面.法社会学家将注意力集中于家庭规范意识的形成,应当说川岛武宜为第一人.
川岛武宜认为,明治时期的学校教育在日本"家"制度的规范意识形成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家庭中孩子的社会化也贯穿了日本"家"制度的规范意识.在川岛武宜之后,永田照夫通过对社会教科书的分析,论述了战后日本家庭规范意识的形成.而酒井春美的研究也是通过学校使用的家庭教科书论述了国家为家庭作了怎样的描述,人们的家庭规范意识是怎样形成的等.这些研究,都是通过分析教科书论述孩子的社会化,探讨了学校教育在家庭规范意识形成方面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探讨一个人的家庭规范意识的形成并不是简单的工作.上述研究仅仅探讨了家庭规范意识形成的某一方面.而且,学校教育的作用因时代的变化也会有所不同,但在考虑现代日本学校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未来时,对其在规范意识形成上的影响力应有充分的考虑.
迄今为止,日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战后家庭的研究.第一,从家庭成员人数上入手,分析家庭结构的变化.如1997年日本的出生人口比前一年减少了14874人,为历史上出生率最低的一年,显示出人们"晚生晚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此,学者们认为,这一倾向不仅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高龄化社会的老人赡养等问题造成影响,而且也动摇了直系亲属同居一处的习俗,对传统的居住形式也产生了影响.
第二,从婚姻形式上入手,探讨法规的变化.在日本家庭总数中,由夫妇或夫妇及未婚子女构成的家庭虽然没在所占比例上发生明显变化,但却出现了独身、单身的家庭和同性人组成的家庭.不少人选择了不进行结婚登记就同居的生活方式,即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婚姻与家庭未必产生直接关系.人们认为,对不进行结婚登记而同居的生活方式和同性人生活在一起的方式也应给予法律保护,针对家庭规范意识上出现的变化,法律制度也应有所转变.
第三,目前的日本家庭,不仅出现了家庭成员高龄化的问题,还出现了高龄的单身家庭明显增加的问题,因而老人的护理、老人的保护也成了学者关注的对象.
第四,对家庭作用变化的研究在深入开展.例如在家庭的生育功能方面,学者们指出,由于生命科学的进步,家庭与生育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所谓"代理妈妈"的现象;而在社会化功能方面,学校和大众传媒也开始像家庭一样承担起培养孩子修养的责任;由于越来越强调个人主义,家庭的情绪稳定功能在减弱,在寻求精神安慰时,人们更侧重家庭之外的生活而不是家庭的集体生活.家庭作用的这些变化,使家庭成员间的维系能力变得十分脆弱,在面对婚姻危机时,夫妇几乎没有应对能力,因而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
第五,20世纪80年代之后,伴随日本社会的"国际化",法律上如何应对外国人同日本人之间的婚姻,以及如何保护日本人同外国人结婚后所诞生的"国际儿童"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第六,家庭的变化也对家庭纠纷的内容和性质产生了影响,有关家庭纠纷处理手续和家庭纠纷处理制度的研究正在深入进行.
上述这些研究,大多将注意力集中在家庭外部的变化上,用统计资料或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家庭的变化.此外,对于人们头脑中家庭形象(法意识)的变化,也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因而从整体上讲,若想了解目前日本家庭的形态如何,了解日本多数人支持什么样的家庭观等并不困难,所缺乏的是对日本的家庭结构、人们头脑中的家庭形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作用等变化过程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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