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的表现。本文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以期有效遏制职务犯罪。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原因;对策
职务犯罪是引发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以及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毒化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反腐斗争重点打击、惩治和预防的对象。及时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权力的原因
权力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前置性条件。公共权力的大量存在,能够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实现行政职能,但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在现行体制下,公共权力往往集中于少数领导干部手中,实际办事的人员没有决定权,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缺乏民主和监督,这就为少数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可能。另外,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在办案实践中,有一些机关部门,虽有权力监督机制,但对监督的实际效果过问很少,导致往往无法有效地进行权力监督。实际表明,权力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会产生利益,其实质就是数额巨大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有着很强的诱惑力,这些利益和诱惑正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动力源泉。
(二)制度的原因
我国现行体制下,行政管制和市场机制并存,体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使权力运行失去必要的透明度及应有的监督制约。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冲突,也形成了制度体系的混乱,大大减弱了制度对腐败活动的监控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具备科学性。有些制度设置的时候就不科学,一开始就是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建立起来的,基于这种制度基础之上产生的权力必然具有腐败的属性。因为这个制度并非是用来为社会服务的,而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利益。二是制度制约的缺失。有的制度尽管是顺应社会需要而构建的,具有现实意义。但是缺少制度制约方面的建设,致使相应的权力具有绝对性,这样的权力一旦置于金钱的巨大腐蚀之中,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也就具有了必然性。三是制度改进的滞后。制度的构建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应当根据时代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加以完善,使得相应的权力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有些制度设立的时候是比较完善的,也能够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致使那些未能及时改进的制度发生了疏漏,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环境的原因
任何职务犯罪都离不开活生生的经济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职务犯罪主要受以下几个环境因素的影响:一是大量投资活动的存在。当下中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全国各地都在搞建设,可谓轰轰烈烈,这些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这就产生了宏大的现金流,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进行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二是交易机会。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经济活动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各种纠纷处理及职务升迁等各种问题及其交易机会层出不穷,这就给钱权交易等腐败活动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三是社会文化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下社会价值、伦理等社会文化发生了异化。职务犯罪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个体道德沦丧、堕落的结果,也是社会道德水准整体下降的产物。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实用主义盛行,许多人都在追逐有钱者和有权者。政府领导干部或平民百姓对花钱消灾之类的传统文化颇为认同,甚至效仿。贿赂文化及其演化的各种潜规则遍及各行各业,权钱交易现象甚至被许多人默认。这些因素形成了职务犯罪产生的社会环境。
从目前看,职务犯罪产生的个人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良的动机。结合办案的实践来看,领导干部上台后的动机是复杂的,绝大多数是为了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心怀鬼胎,有的为了当官发财,有的为了收回自己在政治前途上的投资等等。这些领导干部有了不良的动机,一旦条件成熟就会伸手去捞,腐败、堕落。二是侥幸的心理。笔者在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职务犯罪的领导干部都存在侥幸心理,少数领导干部盲目“自信”,总是抱着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会被发现的心理,甚至在同单位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同时仍大肆敛财、贪污腐败。目前确实存在贪污腐败问题发现难、查处少、处罚轻的现象,被查出的某些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多年,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造成了严重危害。有些部门长期存在团伙性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也迟迟未能发现。这势必影响案件的查处效果,以致一些案件没有被及时查处,反而强化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诱使潜在的领导干部蠢蠢欲动。三是失落、失衡的心理。一些领导干部因种种原因,对政治前途无望、对世俗欲念的失望、失去了理想信仰等,便想从经济上找到一些补偿,因此走上职务犯罪的邪路。这种心理在少数即将退休或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身上尤为明显,这种心态也极易成为腐败的一大诱发因素。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强化监督机制,注重权力制约
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力的滥用,以公权谋取私利。如果掌权者受不到制约,那么就很容易违法犯罪。权力的行使应依法公开进行,即权力行使的范围、服务对象、各种限制的规定应通过各种易于群众知晓、接受的方式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在权力系统中必须强化监督和制约,更加注重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从客观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
(二)注重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创新
部分现行制度的落后和漏洞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的空间,要想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加强廉政机制建设,注重制度的改革创新。可以从改革人事制度入手,提高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严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关。从改革财经制度入手,紧盯住要害部门,加大财经监管的力度和措施,要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有效规制权力行使,不断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各项制度。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养成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从而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控制,要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积极进行监督,这样就会对掌权者产生一种无形的压力,使其谨慎用权,不敢轻率。要做到权力的行使原则、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增加透明度,减少和避免暗箱操作。要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政府运作的过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除不宜公开需要保密的决策外,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都要公开,增加透明度,减少随意性,把权力运作过程呈现于人民群众面前,引导人民群众对之进行监督,消除权力暗箱操作这一产生腐败的条件。同时,应当借助新闻监督受众广、影响大、引导社会舆论走向的优势,放宽新闻媒体对政治活动报道的尺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报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新闻的广泛性、敏感性、及时性特点,保证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引导人民群众提升公民意识、国家主人翁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务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