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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的写作,虽然没有平稳的模式,但有必然的纪律可循。欲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亦称“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必需既具有较高的脑子理论水平和坚贞的法学专业根柢根底常识功底,又把握而且能较谙练地运用写作手法。现就与此有关的题目问题,阐述如下。
一 法学论文概述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摹科学研究功效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题目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而且表述某些研究功效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系统。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切磋司法科学题目问题,进行司法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法;又是阐述司法科学研究功效、进行法学学术交换的一种器械。法学学术论文,日常包含: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其余具有缔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题目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概念有较多的新成长或深切拓荒;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分歧的自力概念;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斯。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摆布的立论体式格局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卒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体式格局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日常说来理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题目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裕据有的材料,经由周详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题目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纪律性的器械的思辩性。
3.缔造性,即指论文论说的法学题目问题“发前人所未发”,寻找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纪律或赐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题目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必然功效,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钻研和交换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首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说的法学题目问题,概念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培植有促进浸染;
2.能鼓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成长;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概念与材料统一,条理年夜白,条理清晰;
5.论证中逻辑周详,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措辞正确、归纳综合、精辟;
7.文风持重,做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立异。
(三)从总结前人的履历不雅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理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概念和方式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法令实践)中泛起的新情形、新题目问题或赐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成长的、辩证的、周全的概念看题目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司法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题目问题,经由察看研究和证实,能独马上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由严厉科学演习的科研手法和智力,即视察题目问题脑子迅速,归纳综合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题目问题逻辑周详,缔造新见手法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僵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悚惶研究中碰到的任何难题,即使碰到难题,也能想方设法地去战胜,为取得研究某个题目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惟上、不惟书、不惟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相符客不雅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僵持,对于相符事物成长纪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需增强上述素质的培育种植提拔和演习。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理当具备某些前提。它们首若是:
1.充裕认识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问题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题目问题许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若是有人研究过,还应认识已取得哪些功效?若是对此有争论,应认识各类概念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斯等等,所在多有。只有在认识上述情形的前提下才气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题目问题(即选题),才气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题目问题,不再作频频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裕把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首要资料。把握需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根柢根底。所谓需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弗成少的资料。欲把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全数资料,经由筛选,择取首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伏贴稳健地加以行使。这是一项艰辛、仔细的备料工作,必需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穷困坚贞的根底,质量自然不高。
3.有足够的写作时刻。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撮要到行文写作、改削定稿等,需要许多、很长的时刻。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刻,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摆布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需破费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刻。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效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久的、艰辛的科研运动,在很短的时刻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功效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神。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辛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缔造性的脑子运动。一旦写作撮要定型,从行文最先,就必需齐集一段时刻,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若是自己没有充沛的精神,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神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主要前提。
二 法学论文选题
法学论文选题,有广狭二义之分。广义上的选题,是指法学科学研究中选定的课题。所谓课题,是指需要研究或谈判的法学学科领域中比重较年夜的项目。狭义上的选题,是指选定法学学术论文的问题。所谓问题,是指法学论文的题目(或称“名字”)。本文所言之选题,特指后者而不是前者。
(一)法学论文选题的浸染
选题在论文中据有极端主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问题选得准、选得适合,写作就能顺遂进行。所谓论文问题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事理。选题的浸染首要有:
1.能确定研究偏向。法学研究成长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问题也不少。选定了某个问题,就确定了法学研究的偏向和主攻目的。偏向定得准,目的愈齐集,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成功的概略性就愈年夜。
2.能促进构想运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功效而进行劳动的显示,也是客不雅观事物在作者脑子中经由频频思虑后反映出来的产物。它需要自己环抱学术论文的问题进行深图远虑的和绞尽脑汁的构想和论证。选定一个好的法学论文问题,就能促进上述构想运动的深切顺遂开展。
3.能指明写作思绪。学术论文的问题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想若何开首,若何成长,若何深切,若何完篇;考虑理当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前半部门,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中央或后半部门;考虑若何论证和运用哪些论据论证更有说服力,等。
(二)法学论文选题理当遵循必然的原则
其原则诸多,择其要者首若是:
1.有研究价钱。它是指法学论文问题有学术价钱,即有助于司法专业和法学学科的成长。
2.有主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培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浸染。法学论文问题,理当有助于立法法令和教育合理易近守法,对增强社会主义法制培植有鼓动浸染。
3.有立异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凭据这个问题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切研究的需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问题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周全,或有疏漏甚至是纰谬之处,自己选定的问题,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成长。
5.有乖戾的创作欲。因为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支付艰辛的脑力劳动,要战胜重重难题,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自动的乖戾创作欲望。实践注解,只有自己想写且非写出来弗成的问题,经由一番起劲研究之后创作出来的论文,才概略是高质量的论文。
6.相符自己长于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问题,是自己长于的法学专业内的问题。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只有选定自己长于的法学专业的问题,因为法学专业根柢根底常识厚,造诣深,写作起来就会轻车熟路,面面俱圆,论证周详,质量甚高。
7.领受相关学科的常识,使法学专业常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名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常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气络续写出立异凸起,紧跟时代成长潮水的学术论文。
8.本人力所能及。它是指凭据自己的法学专业常识和理论水平能写出来的手法,因为具有能写出此题的手法,就会在较短或有限的时刻内又快、又好地将法学学术论文写出来。若是某个选题很有学术价钱,但因自己手法有限或不及,即使竭尽死力去写,其效果也写不出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这样就会事倍功半。
9.问题巨细适中。它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问题与所写出的内容要适合。问题太年夜,因为篇幅或时刻有限,就会轻率成篇、左右逢源、蜻蜓点水,研究不会深刻;反之,问题过小,内容难以睁开,说理不会透辟,是以,论文的质量也不会高。有鉴于此,必需注重所选择的问题巨细理当适中。在是否选择年夜问题概略小问题的题目问题上,对于写出字数在一万至二万的学术论文而言,笔者主张小题鸿文。力图做到:“问题小,内容新,挖掘深,论说精。”
(三)法学论文选题理当注重的几个题目问题
1.选题应避免盲目性。所谓选题的盲目性,是指作者不考虑自己的主不雅观前提和外界的客不雅观前提,灵机一动就定下选题。其效果,要不是写不下去,就是无法睁开,造成写作前功尽弃。
2.选题应避免随意性。所谓选题的随意性,是指作者不下苦功,随意纰漏定题。这样做,因为没有经由深图远虑,所选定的问题概略包含的内容太多或太少,概略写作难度太强或太易。问题包含的内容太多,写出来的论文会左右逢源没有重点;问题包含的内容太少,就深写不下去,写不出更多的深刻内容;问题太难,概略因为力难胜任写不下去;问题太易,即使写出了论文,其质量必定不及格,所述概念不会有创见。全数这些,都有碍于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3.选题理当避免有时性。所谓有时性,是指本人阅读了他人的文章或听了别人的谈话后偶有所获,但熟悉不深,在缺乏筹备的情形下就轻率地选定问题,这样做,经常因考虑欠周,资料不多,因而也不概略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三 法学论文写作的筹备
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理看成很多若干方面的筹备,其中,首若是如下三个方面:
(一)拟定研究设计
研究设计,是指研究的方式、步聚和时刻放置等方面的计划。拟定研究设计,包含预先自我划定从哪个方面入手进行研究,先研究什么,后研究什么;从哪些方面出手收集资料;再若何合理地放置时刻,等。只有这样,研究起来就会重点晓畅,方式和步骤有条不紊,提防研究时顾此失落彼和做频频劳动等情形发生。
(二)普遍收集材料
普遍收集法学论文资料,是指普遍收集与法学学术论文问题有关的材料。充裕据有雄厚的材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雄厚根柢根底。这是因为:
1.充裕据有资料,能认识到与论文有关的题目问题学术理论界研究到何种水平;哪些题目问题没有研究过;哪些题目问题虽已有人研究过但不深刻;哪些题目问题虽有旧说但需要赐正,等。这样,就能晓畅自己研究的重点和主攻偏向。
2.充裕据有了资料后,能拓宽研究题目问题的视野并提高熟悉题目问题的集体高度,为使自己站在前人已研究过的题目问题的更高条理,为写出更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打下根柢根底。
法学论文资料的根源,从年夜的方面不雅观之,有直接地从社会察看、接见、执行中获取,也有间接地从书籍、报刊、文件、律例、片子电视、广播和其他文献中获得。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路子首要有:从校内外藏书楼、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去查找;经过过程做实地察看、社会实践或演习等渠道获得;经过过程自己的日常寻常视察和做执行获取。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传统方式首要有:
1.廉价资料卡片,上面写明资料的问题及简单内容,资料的出处、页码、年、月等;2.自己抄录;3.悉数或部门复印;4.剪下自己订阅的报刊上的有关材料,等。在当今信息时代,收集资料的方式可购置有关资料的光盘,可从电脑上查阅概略下载,等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包含:典型事例或案例、有关引文、司法条目、首脑的语录、国家向导人的讲话、历史资料、数字、至理名言或格言、对立概念的论点和论据等。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理当注重:1.要周全地收集与自己的论文有关的材料;2.对资料进行清理、分类;3.再选择出写论文所必需的典型资料,以备待用。只有这样,才不会使自己被众多的资料所困扰,甚至被它们搞得脑子发懵,良莠不辨,主次不明。
(三)编制法学论文撮要
编制法学论文撮要,是指在收集到了年夜量材料的根柢根底上,凭据论证论文主题的需要编写和建造该论文结构的框架和系统。现实上,它相当于由序码和词语所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建造论文撮要极端需要。这是因为:1.它能促使自己从宏不雅观上对全文进行谋篇结构。因为编制撮要需要对材料进行选择;接着按论证主题的需要,对必用材料的行使按先后挨次进行放置和调整;对不需要的材料忍痛割爱,等,是以,这就促使自己对全篇作合理的结构。2.它能使论文的框架视觉化。好的论文撮要能使论文的中央论点、属下论点及论据放置得先后有条不紊,条理年夜白,因而能使自己一看就尽收眼底,清清晰楚。3.能匡助自己在写作时,按已定的论文框架沿着先后挨次行文和避免频频。因为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对照长的一段时刻才气完成,有了一份具体的和纲要年夜白的论文撮要,能使自己按图索骥,通顺成文。
若是没有论文撮要,虽有腹稿,写作起来,因为写作时刻较长,在论文写到中央或后半部时概略遗忘前半部门已写的内容而又频频写上;或因时刻长将应该写上的内容因健忘而漏写,这样,就必定泛起频频或漏写的情形,影响论文的质量。
编制法学论文撮要理当做好两方面的筹备:1.确定根底论点,就是确定全文的表达中央。在此之后,再确定下位论点,即分析根底论点的若干很多若干个小的论点。下位论点最好写出论点句子,使其平稳下来。确定下位论点时,应凭据论证根底论点(上位论点)的需要选用与上位论点逻辑相干最亲切、说服力最强的论据。2.选定材料。选定材料,就是选定将要写入论文中的材料。此项工作应从收集到的年夜量材料中选出最能证实概念(上位论点、下位论点)的材料,并将它们作为立论的依据。这些材料,理当少而精。选择和清理材料理当分清主次。在选定材料的过程中,可接纳如下几种设施:把选好的材料按题目问题分隔;将证实每个题目问题的材料分袂为一组;每一组的材料按行使的先后次序递次罗列好。经由对材料作上述清理,又使其与论点连在一路,就便于下一步编制撮要。
编制撮要 要编制一份好的一万字摆布的法学学术论文撮要,理当注重三个题目问题:
1.有合理的项目
日常在法学论文问题之下,编制出两个或三个条理的小项目。例如,写明:第一,问题(中央论点);第二,三至四个分论点(下位论点);第三,一至四个论据。第二和第三项的写法,既可用题目写法,即用简要措辞,以题目的形式把该部门内容归纳综合出来;又可用句子的写法,即用一个对照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式把该部门的内容归纳综合出来。两者各有优点,人人可视自己的需要择一。
2.接纳有用地编制论文撮要的方式
其方式首若是:
(1)拟定题目,即自己给论文起名字。它要求题目能传内容之神,名副其实,使读者看了一眼便知:论文所归纳综合的全文首要内容。
(2)考虑构篇巨细和挨次放置,既考虑全篇从哪几个方面,或按什么挨次睁开、阐述根底论点(全文的逻辑结构框架);又逐个放置每个下位论点,再依次考虑每个段的放置,把筹备行使的材料按构想的挨次标上序码并罗列好,以备行文时行使。
(3)周全、频频地搜检撮要,作需要的增、减或调整。
3.编写内容详简适合的论文撮要
撮要分简单撮要和具体撮要两种。简单撮要的内容只包含论文问题、下位论点,具体撮要除此之外还包含论证下位论点的各类证据。日常说来,宜编制具体撮要。因为编制这种撮要,一则能匡助自己周全地进行谋篇结构,二则能匡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齐齐截整地进行。
四 法学论文的起草
法学论文起草,就是在已把握的材料根柢根底上,按照论文撮要的框架,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草稿。起草,就是狭义上的写作,亦即论证论题。起草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据有极端主要的地位。首要表此刻:1.起草,能把自己欲论证的题目问题,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草稿,并使其初步平稳下来。2.起草仿佛“一朝临蓐”,能使科研工作草创初成。这比在收集资料、编制撮要谁人“十月受孕”阶段的工作又提高了关键性的一步。
(一)起草必需对论题进行充裕、有力地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对论文的中央论点进行说理的证实。前人云:“正人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做学问和写论文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收集资料;“辨”,就是剖析、研究、起草的过程,就是提出论点、论据和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过程。提出的论点,理当相符正确、周详、光鲜、齐集和深刻的要求。提出的论据,理当相符真实、典型、适合、新颖的要求。进行论证理当相符讲透事理和使“据”与“证”有机连系起来的要求。
(二)在进行论证过程中,可接纳事实论证、事理论证、对照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
1.事实论证。所谓事实论证,就是运用客不雅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睁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轻便而又正确的论证方式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接纳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连系、一连排比、利害对比、有总有分等方式进行。事实论证的日常要求是:既可以用复杂的客不雅观事实、历史上的复杂事宜、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寻常的客不雅观事实(如日常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概略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不雅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图别致,富有说服力。
2.事理论证。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根底事理、生涯中的事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睁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日常的事理论证(讲清事理)和引证(引证经典著作中的论说、格言、成语、警语等)两种方式。接纳事理论证理当注重做到:脑子迅速,说理透辟;引证的内容正确、典型、适合和自然,能点石成金。
3.对照论证。所谓对照论证,是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对照的一种论证方式。对照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范例。(1)类比论证,是指把素质上有不异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对照,经过过程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式。接纳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必需同属一类事物;同类事物对比,必需有素质意义上的不异点或相似点。(2)对比论证,是经过过程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较量剖析来进行说理的方式。它是人们经常接纳的说理的方式之一。对比论证可接纳横比和纵比两种。“横比”,就是横向对照,即将彼此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较量对照,以达到分辩长短、褒贬利害、扬善抑恶的目的。“纵比”,即纵向对照,是经过过程对某一事物在分歧历史成长阶段的情景的对比剖析,以揭示事物现实与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式。横比和纵比可以零丁行使,也可以连系行使。对比的着眼点,可所以一个,也可所以多个。在论证社会主义的司法或某种司法的优胜性时,可以接纳对比论证中的纵歧式。(3)差比论证,是经过过程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对照剖析,以论证论题的方式。接纳差比论证时理当注重:既看到它们的不异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分歧点;在差异对照剖析中,偏重点放在分歧点上;为充裕揭示出差异点,理当擅长从分歧方面去发现差异点。在对照中司法王法公司法与外司法王法公司法、平易近法与刑法的差异时,可接纳这种论证方式。
4.因果论证。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不雅观事物自己或客不雅观事物之间因果相干,剖析、研究所获得的材料,对论文所成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接纳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式。(1)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自力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剖析来证实论点的方式。(2)层递法,是指经过过程逐层、一连地分析事物的多方面的因果相干来证实论点的方式。接纳此法,经过过程逐层地分析因果相干,使人们熟悉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看到事物的素质。(3)转换法,是指经过过程分析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相干来证实论点的方式。接纳这种论证方式,必需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又是因的复杂相干。(4)推论法,是指凭证因果相干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实论点的方式。接纳这种方式理当注重:已知事实与未知事实已有因果相干;推论必需相符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要求。
除了运用上述方式以外,还可以接纳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日常到出格;所谓归纳,就是从出格到日常。它们亦是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中运用证据证实论点的常用方式。
(三)法学论文写作应注重正确地行使法言法语
法学论文的法言法语,要求具有正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正确性应显示出用词贴切和造句适合;抽象性应体此刻归纳综合、简练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显示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周详有序;论辩性应体此刻从正面论说和从后头回嘴两个方面。法学学术论文的法言法语,应用司法专业用语。例如,法的素质、国体、政体、犯罪、犯罪组成、罪责自尊、证据确凿、入罪量刑、罪刑响应、畸轻畸重、法人、有自力哀告的第三人、自然人、行为手法、责任手法、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岁数、责任手法,等等。
(四)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接纳的两种写作方式
1.一气呵成法。所谓一气呵成法,就是凭据已有的材料,按照撮要的先后次序递次,一鼓作气地、从头至尾把全文写出来。这时,不管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题目问题,诸如概念不深刻,材料不充裕,结构不严谨,以至某些文字欠亨顺等,日常不作改削,将它们留在全篇草稿完成之后再考虑。接纳此法,能使自己思绪不中止,齐集实足精神和时刻将论文的概况描绘出来,担保写作的过程。若是在写作过程中为改削或增添概念,考虑若何遣词和造词等停留下来,就会中止思绪,涣散精神,故障一气呵成。正因为如斯,此法是一种最普及的起草方式,为年夜年夜都人所接纳。
2.分块合成法。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按照先易后难的挨次先写撮要中自己已考虑得对照成熟的部门,然后写完其余部门,再罗列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式。接纳此法,自己不受撮要中部门与部门之间先后次序递次的限制,对某一部门熟悉成熟就写那一部门,然后,再“养精蓄锐”,齐集精神“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年夜、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门。上述两种起草方式各有利害,至于自己接纳哪一种,应凭据本人的情形决意。
(五)法学论文写作时需正确运用引文和加注
日常而言,法学论文中都邑或多或少地有引文和加注。对这两个题目问题,必需知晓。
1.关于引文题目问题。所谓引文,是指在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因为论证上的需要,引用经典著作或文献中的内容、司法条目或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的浸染首要在于增强自己对论题的论证力。引文时理当注重两点:引文在论文中应尽量少而精,切弗成求多;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弗成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而理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引,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司法条目中的字、句、段、条、款等,作为论证之凭据。直引时理当注重: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合适,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揭橥的文献资料、司法条目、内部文件等内容,日常不得引用。第二种是意引,即对经典文献、司法条目等原文经由作者加工、改写或归纳综合之后引用其首要意思。意引时理当注重: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理当浓缩;意引的意思必需相符原文的意思,不得改动或歪曲。法学论文引文的体式格局,常用段中引文而很少用提行引文。段中引文,是指将引文加写在论文之中。若是是直引,应在引文的首尾字之上加引号;若是是意引,可只在引文前加冒号,也有的不加冒号而加逗号。无论直引或意引,均需注明引文的出处。
在引文题目问题上,当前有一种很欠好的偏向,即有的作者,既不考虑被引之文是不是精典之述,也不管是否与引文能质证合适,而年夜段年夜段地引用外国不闻名的律师、法官等人的话语,以充自己论文的字数,切实其实是良莠不分,兼收并蓄。这不只削弱了论文的论证性,而且使人感应有拼集文章和外文资料汇编之感。其效果是极端欠好的。对此,理当以此为戒。
2.关于加注题目问题。所谓加注,就是注明出处。其浸染在于使编纂和读者知道引文出自何处。加注有四种方式: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有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注,即注在一章一节之后;尾注,即把注附在全文结尾。
五 法学论文的改削定稿
(一)法学论文的改削
改削就是纠正论文草稿中的瑕玷或错误。改削是一项艰辛的劳动,前人云:“改章难于造篇”,其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斯,法学论文的作者理当把改削看成一项再缔造。要有责任心和耐性,决弗成有凑合和讨厌情绪。只有有了这种熟悉,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频频改削的决心和恒心,才气把论文改削好。
改削有主要意义:1.能加倍深刻地反映自己对客不雅观事物的熟悉,经由改削,能促使自己一次或多次地谈判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题目问题,进行思虑,使熟悉进一步深化。2.能更正确地表达自己对事物的熟悉。因为,在改削过程中,自己对草稿中的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改削,使论文表达的意思更正确,亦即更正确地表达了自己对客不雅观事物的熟悉。
改削包含两个内容:1.从内容方面理当考虑改削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晰;根底论点是否晓畅;下位论点与中央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裕、有力。2.从形式方面理当考虑:问题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适合;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正确;文面是否及格。
改削的具体方式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改削质量,还理当接纳如下方式进行再改削:弃捐一段时刻再改削;深切察看研究之后再改削;查阅有关资料后再改削;听取同业定见后再改削。
(二)法学论文的定稿
就是把已改削过的稿件,眷清定型。眷清应用稿纸,日常以用20×20,每页400个格的稿纸为宜。眷写时,应用蓝色或蓝黑墨水眷写。眷文务必做到笔迹工整。眷清时理当随手标上页码,以免串页。眷清之后,再将全文搜检两至三遍,对欠妥之处还可以更正,直到自己感受没有任何错、漏和自己感应写意为止。此刻,已普遍用电脑打印。印成后,也理当频频校对。成文后,最好留有软盘。只有使论文达到这个水平,一篇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才算末尾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