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聘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人〔2011〕19号)和全省卫生高级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对我市201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有关申报评审条件
(一)继续推行《继续教育证书》和《南京市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并作为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的必备条件,作为市、区、县卫生局直属单位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二)职称外语按苏人通〔〕76号、苏卫人〔〕15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的申报人员需填写《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技术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
(三)职称计算机: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南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免试条件按苏人发〔〕24号、苏卫人〔〕15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的申报人员需填写《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技术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
(四)申报人员提交论文需提供完整的引用资料情况并填写《论文所用原始资料来源》,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搜索查询到的第一、二页面打印张,供评审时参考。任现职期间出版、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应符合申报下列相应职称所要求的条件之一:
1、申报正高级资格:(1)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三篇以上。(2)出版本专业专著(主编、副主编)二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0万字以上)一部。
2、申报副高级资格:(1)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二篇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并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一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3、申报社区类正高级资格:(1)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并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2)出版本专业专著一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4、申报社区类副高级资格:(1)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二篇以上。(2)出版本专业专著一部(本人需撰写5万字以上)。
(五)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破格晋升高级资格要按照苏职称〔〕2号、苏人通〔〕76号、宁人字〔〕49号文件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非社区类高级资格的破格条件也适用于破格晋升社区类同等级高级资格。
(六)申报高级资格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全部聘任证书,未办理聘任证书手续的须提供单位行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二、关于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一)根据我局宁卫人〔〕17号、宁卫医〔〕84号、宁卫人〔〕19号、宁卫医〔〕60号精神,属于晋升前应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人员,今年申报副主任医师(中医师)资格时须已完成规定服务时间(截至2011年4月底)。申报材料中需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二)特殊情况处理意见: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时间,经市卫生局审核可视为已到城乡基层工作时间:
1)已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扶贫、支援西部开发,提供有关批件(复印件);
2)参加抗震应急救灾或灾后重建满3个月及以上,提供有关通知、批件(复印件);
3)曾在乡镇或街道卫生院、部队卫生所(队)、企事业卫生所(室)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提供档案记载的复印件及单位意见。
2、根据工作岗位和申报专业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需提供市卫生局同意的批复(复印件),并出具《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级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表》。在上报晋升材料前完成该审核表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坚持公示制度,按照规定实施公示,单位以书面形式将公示情况及结果随评审材料上报评委会。
(二)申报表必须手工填写,打印或自制表格不能作为申报依据。
(三)加强审核,对在学历、科研、论文、病案以及下基层服务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申报资格直至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严重失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必须按规定格式分四个分册整理装订。
(五)实行文字材料申报与网上申报双重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可以是自主申报,也可以单位团体形式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必须将申报材料按原申报渠道遂级上报审核。
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于5月25日前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资格申报”窗口,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及电子数据请于6月10日前送我局职称办;
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于6月20日前登录南京市人事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和电子数据(统一格式录入)请于6月30日前送我局职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