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回暖,加工贸易开始有所好转,但是依然存在着“增量不增利”的现状。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成为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必须加速实行的重要战略。企业作为转型升级的主体,必须充分认识到目前面临的严峻的国内外市场环境,特别是全球市场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汇率的频繁变动、人民币不断升值、劳动力的成本以及融资成本的不断增加等,再加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企业应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主动、积极地加入到转型升级的行列中来。政府也应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布局,主动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而海关作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最重要的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是其服务、监管的重要课题。
1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创造条件,要求在未来两三年内完成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但现在大多数企业态度不积极,都还处于观望状态。因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就是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转型,从过去单纯的贴牌到贴牌跟自主品牌并存,从做出口到出口跟内销并举;二是升级,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所以转型升级对于企业而言,是要忍受暂时的利益的损失,以及相应痛苦的过程。
1.1原有的优惠政策不再适用,而新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政策不配套、不完善,企业需要在不断熟悉过程中要重新调整自己。转型升级的各种手续繁杂,涉及的部门过多,政策尚不完善,执行方案也不完全成熟,有些还处于试行阶段,更多地还处在探索阶段,很多加工贸易企业感到转型升级不仅会影响生产,而且成本过高,难免有畏难情绪。
1.2加工贸易转型对加工贸易企业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转变过程,面临着各种风险。
1.2.1企业需要由订单贴牌生产向自建品牌转变。原有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都做贴牌,不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和销售渠道;而转型要面临着市场、研发、渠道、品牌乃至客户管理、售后服务等等,这些新业务,比单纯来料接单的简单加工复杂得多,涉及的各种政策不了解,各种风险都需要自己承担。再加上2010年以来经济回暖,订单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稍微有些利润,且来料加工已经轻车熟路,老路顺走且好走的心理占主导。加工贸易企业便想继续维持下去,而不愿主动转型。
1.2.2企业需要从单纯出口到出口跟内销的转变。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存在着对内贸市场营销环境不熟悉,加工贸易货物如何从海关的监管货物转成内销的一般货物的问题,在内销通道、内销征税、内销服务机制等方面都存在制约因素。这些都使企业在开拓内销渠道方面有压力及信心不足。
1.2.3企业需要由单一经营方式向多元转变。加工贸易的性质决定着企业主要从事加工生产。而加工贸易企业生存现状要求企业必须改变单一的经营方式。这种转变,企业也面临相应的困难。其中企业性质的转变,以及向多种经营方式的转变等,也涉及政府与相关部门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支持与协调。特别是需要海关等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
1.3我国目前在多数产业中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大部分从事加工贸易的出口企业,主要在加工制造环节参与国际分工,很少介入设计研发和营销服务环节,产品的附加值普遍偏低。加工贸易企业在其升级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设计研发能力不足,营销服务渠道单一等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特别是直接监管部门海关要创新监管方式,再造业务流程,减少各方面的环节,降低成本,推进企业提高加工产品的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海关监管区域,为中小加工贸易企业提供转型升级的机会。
2海关助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
2.1建立多方联合沟通的工作机制,促进转型升级
针对转型升级过程中,相关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作为主管部门的海关应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各种政策与措施;针对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手续繁杂、涉及部门多的现状,海关应重点研究需与地方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和协调解决的事项,简化及新造工作流程,如建立加工贸易多方联网管理合作机制,通过电子口岸可实现外经贸、检验、海关、银行、外汇管理、税务等对加工贸易电子化合同的联网管理和信息共享,有助于打破现行各部门对加工贸易各自管理的格局,实现对加工贸易业务全方位的协调管理。建立风险企业预防工作机制。可由海关、外经贸、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建立风险预警统计系统,加强部门之间对风险企业的预警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应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典型问题及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海关监管模式,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海关监管效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
2.2深化关企合作,促进转型升级
为引导辖区企业尽早尽快了解海关出台的有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和措施,海关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海关积极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经采取的和将要采取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2.2.1主动建立与企业联系沟通的平台。如举办“海关企业面对面”政策宣讲会,除了介绍政策,解读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关的管理办法,同时还需要海关法规、加贸、监管、关税、企管、审单、统计等部门的负责人,现场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并在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通过这个平台,海关和企业可以进行更充分的交流互动,对企业的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此外,海关还通过专设热线电话、设立咨询专岗以及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答复企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企业转型顺畅。
2.2.2加强对企业实际情况的调研。海关还应根据辖区内企业不同的业务要求,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诉求,及其发展面临的困难,然后制定符合不同企业实际情况的解决措施。因为加工贸易企业不可能都去自创品牌,而要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已积累了足够实力的企业可自创品牌在国内外市场打天下,尚不具备相应实力的企业,海关要推动、引导它们给有实力的自主品牌企业配套、贴牌加工,抱团打天下。这样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转型成功,并且风险也小很多,可以成为中小企业开拓内需的一个有效方式。
2.3扶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帮企业拓宽发展空间
2.3.1自金融危机以来,企业遇到了出口订单缩水的困难,急需开拓新的市场。部分加贸企业就地转型后,准备由外贸型企业转向外贸内贸并重。海关对此前从未接触过国内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出了“内销快速通道”,这个专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货物而设的“快速通道”有海关专员跟单,设立内销业务专窗,实行内销预审核制度,探讨建立适合加工贸易的内销审价体系,在简化审价、归类、单耗核定等环节同时,并将这些环节前推后移,进一步提高了通关效率。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难题。
2.3.2海关还推出对联网监管企业实施“先销后税、集中申报”的集中内销征税模式。这一模式与传统内销审批模式最大的不同是,企业可以“先内销后征税”,而传统模式则是“先征税后内销”。在企业能够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海关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办理征税手续模式扩大到非联网监管企业。这种模式既满足了企业“零库存”的经营需要,又使得企业内销更加便捷,提高了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海关应允许企业对原加工设备综合利用,降低企业内销的投资成本,进一步简化内销手续,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便利,拓宽道路。
2.3.3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工贸易内销服务机制,海关还应该创新更多的服务措施。如探索企业内销产品后续的服务措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试点内销产品召回维修等业务。将出口博览会、展销会等升级为服务全国的加工贸易内销平台。同时海关还应该积极研究探讨对加工贸易的出口转内销专项政策。
2.4助推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
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提高加工产品附加值。从海关角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外发加工;二是深加工结转。
2.4.1多举措扶持企业外发加工业务发展
海关应在符合条件的城市试点实行外发加工集中审批模式,代替目前单个合同需逐一审批的模式,简化并优化外发加工的审核手续。并且实行专门窗口作业,接单后马上出单的模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根据本辖区内外发加工实际情况,研究探讨建设外发加工管理系统,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设置专岗,及时处理企业数据及业务疑难问题。同时设置专岗审批外发加工网上申报业务,以及审批外发加工货物直接出口或者内销的业务。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申请,简化相关手续,更好地引导国内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使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链延长的同时,也提高了加工产品附加值。另外海关应试行对AA、A类的企业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等取消收取风险担保金的措施,一是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推动企业遵纪守法,成为高资信的企业,使海关在实行的分类通关改革过程中,给予监管、通关便利措施。这种“以企业为单元”的分类监管,有助于帮助高资信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形成以这些强势企业发展带动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产业层次的提升。
2.4.2深加工结转助延国内产业链
深加工结转作为加工贸易的一种方式,具有独特的优越性。海关应该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如建设并推进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让企业能通过网络向海关发送备案、收发货及报关数据,实现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网上申报审批和收发货单的网上登记审核,以及报关数据的核实,使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时,变得更加便利,下降了企业书面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拓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提高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同时,也延长了加工贸易企业的国内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国际竞争力。
2.5海关开拓保税物流新通途、加快推进加贸企业驶入转型升级的轨道
由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出口退税、设备免税、通关便捷、管理规范等政策和功能,并且优惠政策比较凸显。所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接受产业转移、吸引外资以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
2.5.1海关通过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积极探索支持企业开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产品研发中心和维修检测服务中心,开展研发、检测、维修、展示、仓储、配送、分拨等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此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海关帮助下,一批加工贸易企业完成了转型升级,向着高科技品牌企业以及服务业转变。
2.5.2海关创新保税物流的监管模式。海关从应用科技手段优化保税物流监管模式着手,拓展保税物流新功能。一是对保税物流的业务流程再造,通过简化、协调、自动化等方法对各类流程进行再造,减少中间环节,创新管理模式。二是建立功能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如开发应用保税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渠道的畅通和拓展有力支持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建设。目前,海关正积极建设保税物流管理平台。依托该平台,逐步打通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场所与口岸之间的物流通关瓶颈,实现保税货物在特殊区域和保税场所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此模式正式实施后将使辖区内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有利于延伸加工贸易的价值链条等。
2.5.3保税物流业拓展助企业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海关与地方政府联动,积极打造地方的保税物流枢纽,不断完善丰富由“两仓”、保税物流中心、特殊监管区域组成的立体化、多层次的关区保税物流体系。海关结合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的实际情况,给与贴近企业需求的专业指导,为其量身制定最适合的物流模式,并派专人跟踪协助将原来出口香港再复进口的业务全部改为进入物流中心享受“入区即退税”的政策优惠。这些措施切实为企业节省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物流效率,也促进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总之,海关可在探索和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推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推进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以及与政府及企业的合作上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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