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称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职称制度是评价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制度,既是人才使用、考核以及人才待遇的基础,也是体现人才价值的标尺和调整人才结构的杠杆。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职称工作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创造业绩,调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职称改革涉及很多部门或系统,牵涉到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件严肃的事。同时,职称改革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敏感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具有一定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风险性。所以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职称改革,职称改革应该是系统工程,不能单兵突进,需要一些配套措施跟上。职称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也不能孤立地看待,不能成为影响职称改革深入进行的理由。职称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倒退,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因此,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体系。
一、厘清概念、合理定位
职称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组建的职称评价机构认定、个人具有担任某种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是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标志。它只是“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结合”的评价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对职称的管理实质上是一种身份管理,由于固化在职称这一身份上的等级、物质利益分配等太多,所以这种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就可想而知了。
职称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淡化职称的身份概念,职称管理应该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形成由资格评审转向岗位聘任,由论资排辈转向竞争激励,由指标控制转向结构控制的新型人才管理机制。
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没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就难以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难以实现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机制。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这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在设置岗位时,应把握的原则是:①结构合理。根据单位专业工作性质的特点,合理调整高、中、初级的人员结构比例,高、中、初级内部的专业结构比例,在比例内再设定岗位;②按需设岗。需要就设,不需要就撤,动态地进行岗位设置。不能迫于某种行政压力而因人设事、因人设岗;③精简高效。注重队伍的素质水平,以质取优,不能以量充强;④适度倾斜。对关键的技术岗位或需着力加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阶段性地实施倾斜政策,以保证专业技术水平的正常发挥;⑤优化配置。从职务类别、年龄结构、专业分类、岗位需求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可以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不受专业资格的约束限制。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还要按照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来进行。
总体来说,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三、加大社会化评审的力度
社会化评审是通过职称评审的中介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职称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实行社会化评审是职称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它将有利于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减少部门的行政干预;有利于排除主观因素对职称评审的干扰,规范评价内容、程序和标准,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通过职称社会化评审,要拓展人才评价内涵,逐步实现从重学历、重资历向重能力、重实绩转变;要扩大人才评价范围,在原有评审范围的基础上,把服务领域扩大到受聘于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要丰富和发展人才评价方式,继续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评审模式。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建立起适合实际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实行社会化评审后,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受理申请、组织评审、颁发证书等具体事宜由社会化职称评审服务机构承担。
推行职称的社会化评审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在组建社会中介评价机构时,应保证它在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性。由于它是专业技术评审组织,而不是行政管理机构,所以在组建中应尽可能避免现行评委结构中老同志多、行政领导多、中青年骨干及专业人员太少的局面;打破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部门组建的模式,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在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中选聘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吸纳知名专家学者,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技术水平高、办事公道的评审专家队伍。评审委员会委员和专业评议组成员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
二是社会中介评价体系的建立应本着设置科学、量化合理、程序清晰、操作简捷的原则进行,评价体系在体现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突出对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的适度倾斜。应克服评价体系单一性、随意性的瘤疾,增强其综合、严谨、可行的程度,保证评审标准既是本专业的权威又具一定的外延。评价体系的相对公平、合理有效,能积极地引导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激励他们在岗位出业绩、出成果。在设计评价体系的同时,及时建立专业答辩题库,以笔答或现场答辩的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面、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的考试、考核。
四、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
1.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于1986年开始实行,是在企事业单位中与行政管理职务并行的一种职务系列,有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建立在评聘分开的基础上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说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或具备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但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和享受该职位规定工资及相关待遇,取决于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只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了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才能享受规定工资及相关待遇。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就要在事业单位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鼓励公平竞争,引入激励机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应当在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其组成可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技术骨干。考核聘任委员会依据对参与竞争人员资历、能力、业绩等方面的量化考核和答辩情况的综合评价结果,择优提出拟任岗位的人选,并在本单位公布。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查讨论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最终确定拟聘任人选,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书和聘任合同。聘任合同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包括受聘人的职责任务、业绩目标和奖惩标准。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还要加强任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任期考核可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项目考核、岗位目标考核等,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晋升、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与岗位薪酬挂钩。要通过岗位绩效考核,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丰富充实自己,提高业务素质,安心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作贡献。
2.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近年来,我国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为有效遏制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这是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就要清理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证书的印制、发放、培训、收费等方面。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各类人才成长与职业发展的规律,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框架,构建面向全社会、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的多元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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