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传染病;合作机制;问题
1 建立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开展多维治理结构
1.1 各国应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
作为流行疾病入侵的低战场,国家内部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2002年一2003年SARS在中国的流行,为我国的流行疾病防控工作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相关制度、法规的健全和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沟通和监督作用都是应对传染病的发生所必需解决的问题。除了各国自身对防治传染病所作的积极努力,各主权国家还需通过召开国际会议,进行双边、多边合作,共同商讨传染病的控制问题。目前在国家层面上进行传染病防治的合作中,为防治艾滋病而进行的合作最为活跃。认识到艾滋病的传染对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全球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社会(包括民众)都采取了积极措施,用于发展中国家控制和抗击艾滋病的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的资金一直处于增长的态势。
1.2 充分发挥世卫组织的主导作用
世卫组织通过全球预警系统和反应网络能够迅速准确地掌握和发布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信息,从而及时提醒各国政府采取一些必要防范措施。具体来说世卫组织对国际公共卫生的指导和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制定、实施、评价防治和消灭传染病的计划
从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是国际间关于传染病防治进行合作的黄金时期。世界卫生组织成功地完成了消灭天花、小儿麻痹等项目。极大地鼓舞了人类战胜传染病的信心。天花在历史上是最令人生畏的传染病之一。在20世纪初期可以说每一个国家都经受过天花的肆虐。直到1967年,仍然有大约1000—1500万人口患天花,其中大约有200万天花病人不治身亡,另有数百万病人因天花而残废。1967年1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动了消除天花计划。最开始的计划是通过对各国的全体国民进行免疫,后来发现目标过于宏大,而且在有的地方因宗教信仰等原因而受到抵触。后来,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做法,改为对发生疫情的地区迅速隔离并进行免疫。世界卫生组织在消灭天花项目中较好地实现了统一领导和项目灵活性相结合,整个项同有统一的标准、由国际医疗队进行独立的评审和鉴定,但是具体负责执行项目的行政管理体系则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到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天花已经被消灭。受此鼓舞,世界卫生组织先后又开展了消灭小儿麻痹症、疟疾等疾病的计划。
1、2、2 推荐医疗保健政策
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发表题为《搬掉健康发展的障碍》的长篇报告,指出由细菌和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然是导致人们死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呼吁各国政府、决策者们和私营部门要不失时机地采取行动对付传染性疾病。比如在非典时期,世卫组织向各国发布旅行警告、并组织人员研究出了导致非典的冠状病毒。世界于各国合作的对艾滋病的研究与防治也是有目共睹的。
1、2、3 直接调查与干预
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卫组织在应对类似非典这样的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方面获得了更大权力:即使成员国拒绝承认本国有传染疫情的情况,世卫组织也可派专家组进行独立调查,并对成员国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这一政策变化意味着,世卫组织无需再等到其成员国提交健康威胁报告就可进行干预,制定应对措施,且未经成员国邀请,世卫组织便可派人展开实地调查。
1、3 在传染病的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其他国际组织的作用
除世界卫生组织之外,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染病防治中同居重要地位,他们与世界卫生组织一起,共同主导某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或协助、配合世界卫生组织,或与其成员制定相关协议,监控疫情的蔓延。如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艾滋病防治中与世界卫生组织一起制定指导方针、提供数据、标准以及技术援助。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广泛地支持开展各项预防HIV传播的活动,有效地利用联合国系统的资源,降低个人和社区(及特殊人群)对艾滋病的脆弱性和易感性,减轻了艾滋病流行所造成的影响。
1、4 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介入也是推动全球公共卫生合作不可或缺的力量
近几年来,随着传染病在全球的流行日益猖獗,一些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上与传染病斗争相关的重大决策,如国际艾滋病协会有来自130多个国家的一万多名会员以及一些国家级的艾滋病团体会员,自2000年开始主办世界艾滋病大会,至今已经成功主办过五次世界艾滋病大会,其会刊“AIDS”和“艾滋病通讯”都在艾滋病防治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再如盖茨和梅琳达基金会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会,总额高达240亿美元,资助的方向是改善全球健康状况,研究艾滋病、疟疾、肺结核、癌症等疾病的治疗途径。尤其是向非洲、亚洲等发展中国家大力捐资,2002年7月就曾为印度的艾滋病预防捐助一亿美元。由此可见,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应当成为防控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
1、5 积极发挥国际卫生条例在防治传染病全球化中的重要性
2005年世界卫生大会修订了唯一有关传染病控制的国际条约——《国际卫生条例》,使其适应当今传染病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的新形势,修订后的这一条例势必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危机向来是危险与机遇并存,传染病全球化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恐慌与灾难,但也改变了国际法运用于传染病控制的政治社会条件,成为国际法在国际公共卫生领域扮演关键角色的契机。全球化时代各国日益求助于创新的和多样的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机制来获得对公共卫生和相关危险因素全球化的力量的控制,国际法作为一种全球卫生合作的机制,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因为它提供了各国共同应对传染病的一致行动的协调基础。有利于增进传染病控制的双边与多边合作,增强各国行为的可预测性与相互信任程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疾病与危险因素的跨境传播。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还对各国在参与国际卫生合作时应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益与资源配置,尤其是传染病学信息与技术的沟通与共享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规范。 2 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2、1 世卫组织权力的扩张值得关注
世界卫生组织职能的扩张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的国际合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应当意识到,一个以世界卫生组织为中心的全球公共卫生合作框架也是存在缺陷的。如果世界卫生组织蜕变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对于促进公共卫生的全球合作反而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导致公共卫生危机的原因,以及传染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涉及进出口、城市规划、人口流动、产业政策、科研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区建设等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原因,而当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政府合作的时候,对口的单位往往只是卫生部,而和比如国内的贸易、产业和计划部门很少沟通。还有,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对于公共安全的规定有时候是互相冲突的。比如1991年秘鲁爆发霍乱。其贸易伙伴国限制从秘鲁进口的食品甚至一般商品,导致秘鲁损失7.7亿美元。秘鲁因此向GATT起诉,要求GATT保护其出口,而对其出口的限制正是和世界卫生组织联系密切的泛美健康办公室(PAHO)规定的。
2、2 地区性的公共卫生合作应该和全球性的公共卫生合作并驾齐驱
世界卫生组织关注的是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健康,对于地区性的传染病或是公共卫生隐患常常缺乏专门的知识和人才。由于相邻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人口和商品流通最为频繁密集,区域内的各国在体制、传统和文化方面均具有相似性,邻国之间的同伴压力(peer pressure)更有助于提高本地区各国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积极性,地区之间存在着安全、经济、文化交流等全方位的合作,公共卫生的合作能够通过“议题关联”推动各国在其他领域的合作,因此地区性的公共卫生合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东亚地区,中国日益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地区间的各种议题的合作均离不开中国的积极参与,加强和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卫生合作,在各个方面均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2、3 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实施过程困难重重
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监测机制国际卫生条例修订的实际意又所在,但是就目前而言将建立一个有效的全球公共卫生监测系统远景变成现实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它同时面临了技术、资源、管理、政治、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举例来说,《国际卫生条例》(即IHR 2005)监测义务需求将使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资源上的挑战。IHR2005并没有包含财政机制,这就使各缔约国要承担促进其地方、中级和国家水平监测能力建设的财政费用。缔约国和WHO有义务在动员财政资源上进行合作,不过这只是一种微弱的义务。如果不按照联合国秘书长推荐的方法进行有效地解决,财政资源的短缺将全方面减慢改进监测系统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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