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简单的债务动态模型论述了实现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性的理论可能性及实现条件,指出应当控制实际利率使其低于实际经济增长率,进面促进经济增长.但控制利率并不意味着金融抑制,金融抑制不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发展,解决的办法是实行金融约束.
实现中国积极财政政策可持续性的关键内容---金融约束前面用理论模型分析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性时指出,只要实际经济增长率大于实际利率,债务经过一定时期后会达到稳定值.下面我们利用1998年的数据来具体分析.1998年基本财政赤字额为922.23亿元,国民生产总值为76 967.1亿元,则k=1.2%,经济增长率为7.8%,债务的实际利率取国债的平均实际收益率5.34%,利用前述公式(8),可以求得d*=48.8%.即当未偿债务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达到48.8%,将趋于稳态.这时,经济持续增长而财政债务比率不再增长,积极财政政策的持续性得以维持.而前提条件是债务的实际利率低于实际经济增长率,实现途径是实行金融约束.由赫尔曼等人提出的金融约束是指政府在金融和生产部门设立租金的一系列金融政策,实质是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政府控制存款利率,使其低于竞争性均衡水平,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在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国债利率主要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而在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采用金融约束来控制存款率、实现财政政策的持续性是可行的.从根本上讲,金融政策必须得到深化,才能有效配合财政政策.
金融约束及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性的宏观经济环境分析赫尔曼等承认,金融约束虽是合理的政策,但具体执行时可能被扭曲,即金融约束是有条件的:金融约束的前提是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及正的实际利率.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的宏观经济情况加以分析.
中国经济需要也能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显著,1998-2000年国债投资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5、2.0、1.7个百分点.在全球经济下滑的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增长一枝独秀,这是我们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也说明积极财政政策具有持续性.
金融约束与挤出、挤入效应问题对积极财政政策是否挤出了民间投资论述颇多,其中不乏忧虑.经济学在论述挤出效应时强调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充分就业.笔者认为还应注意其前提,在经济已充分发达的环境和具有相当完善的市场投资机制下考虑挤出效应才有意义.从我国经济现状来看,民间投资一般积聚于加工业,很少介入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不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民间投资不活跃,应当从更深的层次如投资体制来思考.如何有效启动民间投资,即挤入问题可以结合金融约束理论来加以探讨.根据赫尔曼的论述,政府通过金融约束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能诱使当事人因民间收益与社会收益相背离面产生原不会产生的有效行动,从而在减少与信息相关的、妨碍完全竞争市场的问题方面发挥作用.因此,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给民间部门投资的领域创造租金机会,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实行金融约束可以通过货款利率的控制为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引导启动民间投资,产生挤入效应,促进经济增长.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引发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大金融约束的实施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必须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指数联系起来.若经济中已存在通货膨胀或已有通货膨胀的趋势,再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就不适当.目前,物价一直在很低的价位上运行,而且有通货紧缩的趋势,因而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短期引发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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