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针对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犯罪后自残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本文将从这一现象出发,对中国古今的犯罪后自残逃避法律制裁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加以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思考这一现象的法律根据及现实应用中的相关问题。旨在和大家一起讨论,希望真理越辩越明,法律越来越公正,社会越来越和谐。
论文关键词 犯罪 自残 法律制度
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以后,经常会采用自残的方式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最近刚刚报道的“凶手抢劫杀人后为掩盖犯罪真相自残39刀”的案子;“吸毒鸳鸯”为逃避警方打击,男的吞下不锈钢勺,女的吞下发卡,按照警方一贯做法,对吞物自残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采取保外就医,让嫌疑人自己取出异物后,再主动接受警方处理,但很多人不会再主动回来接受处理。更可笑的是:近日,一名因参与盗窃、一直潜逃在外地打工的蓬莱男子,听说生病或者受伤可以暂时不被关入监狱,竟故意摔断了自己的胳膊,企图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本文将通过对这一现象的了解、调查,结合古今对这一现象的司法比较,浅谈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我国关于刑事被告人自残逃避法律制裁的现状
近年来,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刑事被告人采取自残的方式企图逃避刑罚处罚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被告人在作案后千方百计逃避刑罚,有的不惜以性命为赌资,采取自残的方式获得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的机会,而且一旦自残,大多拒绝就医,从而达到不被关押的目的。首先,我们谈谈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
第一,取保候审的定义。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滞纳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检察、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