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2012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2]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报送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1、经省职改办审查并签字盖章的《河南省2012年度统计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以省辖市、省直厅(局)、省属高校统一出具)。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1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3、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常称《评审表》B5纸格式)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着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1篇。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有关要求
1、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材料以省辖市、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按时集中报送。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将拒收或退回并向省职改办通报。
2、申报人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着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
3、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材料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评审表》、《评审简表》分别单独装成一袋并标明;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合格证、年度考核表等集中装袋并注明;论文、论着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一起并注明。
4、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查询。 党校颁发的学历,到 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5、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着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着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着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6、相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 )免费下载。有关评审材料清退等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河南省统计局内网和河南省统计网( )“统计职称”专栏,请申报人及呈报单位及时查看。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不含公休日)。
报送材料地点:郑州市政五街省政府综合楼111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