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设计的实质是:在一个由信息化造成的扁平化社会,由于经济水平提升造成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积极追求,由人们自身属性形成的对公共生活的诉求以及由此种种复杂原因导致的利益格局多元化时代,如何通过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决策模式来使每个利益群体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说,在市场领域,政府通过明晰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环境,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资源作用的话;那么,在政治领域,要通过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民主决策的作用,在社会领域发挥志愿机制的作用,在文化领域发挥行为规范的作用。政府要对自己的治理手段进行提升,逐步找到把以上四个领域统筹起来的路径。从而在整体上实现科学发展。社会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需要打破现有的利益分割和权利分割,统一考虑一些全局性、宏观性和战略性问题,构建合理的利益格局。
合理的利益格局是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基础
当一个国家社会结构单一的时候,决策者可以如同指挥军队一样引领社会前进。可是当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以后,决策仅仅依靠一个或几个决策主体就会使社会发展的前景变得不够明确。因此,必须把更多的决策交给社会去博弈,交给社会组织去负责。利益格局是指社会财富在城乡、地区、行业、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占有和使用方式,包括收入分配、中央和地方的财力与事权、阶层收入群体或利益集团关系等,它们通过财政收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来实现。利益格局不合理,导致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隔阂、缺乏接触,社会信任缺乏,彼此形成刻板的印象和误解,必定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滞后是利益格局不合理的症结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改革战略,提出了改革财政、金融、外汇管理和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目标。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些改革目标基本得到实现。但是,稀缺资源以及重要行业诸如能源、电信、石油、金融等部门的改革还远远没有完成,特别是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造成了社会领域中的一系列的问题,诸如收入差距扩大和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
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关系是当前利益格局的重要节点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内容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次财政体制改革。这种分税制有利于调动中央共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中央财政有了更大的主动权,增强了平衡区域差距的能力。但是,这种分税制改革仅仅理顺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关系,对于省以下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缺乏考虑。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的实施和解决 2亿多流动人口的城镇化战略的提出,中央和地方在公共财政领域的边界需要进一步明晰,不然,在改善民生和政绩考核双重压力下,基层社会矛盾和问题会更加突出。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社会事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改革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各级政府的决策模式已经刻不容缓。当前基层不时发生社会冲突的另一根源是,地方政府个别官员的寻租行为尤其是官商勾结以及官民之间缺乏沟通导致社会矛盾飙升。
解决流动人口的城镇化问题是协调利益格局的重中之重
过去近60年,户籍制度限制了城乡人口的流动,形成了城乡分治分割的局面,以致当前面对2亿多的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各地在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时财政上困难重重。农民工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领域引发问题最多、解决难度最大的群体之一。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得不到保护,农村出现大量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权利、公民权利、与城里人平等地位的追求等,成了当前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近期农民工及其亲属与属地居民之间频繁发生的冲突提示我们,农民工问题若处理不好,会成为未来中国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已经超过总人口的50%,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及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从公平公正和长远发展设计征地制度。
完善利益格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政府最应当做的是,建立合理的利益格局,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只有真正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人们的合法利益,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才会发挥得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公共事务,形成社会合作,整个社会秩序才能够逐步建立起来。当前,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通过打破“特殊利益集团”来深化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改革,尤其要打破资源和权力垄断,约束公权力的无限膨胀,通过合理的制度驾驭资本,铲除权贵资本产生的土壤,建立官民互利机制。除了进一步厘清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要进一步厘清中央各部门在涉及相关社会事务中的部门利益关系、慈善捐赠体制、国际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等一揽子问题。只有合理的利益格局才能造就平等的社会环境和充满活力的参与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