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综观日本教育的近现代史,可以发现日本教育法规演变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学制》、《教育令》、《学校令》为代表的第一阶段,是日本近代教育法规的形成时期。以《学校基本法》为代表的第二阶段,是日本近现代教育法规的发展时期,而《终身学习振兴法》的颁布则标志着日本现代教育法规的成熟与完善阶段的到来。
[关键词]教育法规;演变;日本
作为日本近代意义上的教育立法,始于明治维新之后。在明治维新至今一百多年的历史中,随着日本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教育法规也经历了由不切实际、不完善到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日本“对教育事业采取的是法律主义的立场,教育行政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教育的法律来进行,教育法规也比较效地推动和保障着整个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探讨日本教育法规演变的历史轨迹,对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不无借鉴意义。
1872年8月2日颁布的日本近现代教育史上的第一部教育法规———《学制》,意味着日本近代教育立法的开始,使日本的教育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学制》共有109章,规定了从全国学区的划分到教学课程等广泛的内容,强调了普及教育,实行教育机会均等原则,要求达到“邑无不学之户, 家无不学之人”。其中,第90章规定“要普及教育,一切人民都应上学。国家赞助的经费定要用之于民,决不能对某个阶级有所偏重”。《学制》所规定的“实学主义”和“出身立世主义”等近代教育思想对日本教育的发展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江户时代形成的以武士为对象的藩校和平民为对象的寺子屋两个教育系统至此被打破,在日本历史上第一次将学校教育纳入国家的统一管理之下,由小教育迈入“近代大教育的轨道”。实施《学制》的第二年,也就是1873年日本小学的入学率就高达28%,师范学校和中学也开始成立,日本的近代教育系统终于全面地启动了,这不能不归功于《学制》的颁布。但是作为日本第一部教育立法, 它是留学欧美派的产物,其先进性和超前性并不能适应当时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国民经济基础薄弱,政府缺乏财政作保证,人民生活贫困,难以负担教育费用,并在教育制度和内容上照搬欧美, 严重脱离了日本的国情。
《学制》实施失败后,明治政府迅速于1879年颁布《教育令》。《教育令》共47条,其中有关小学部分占了大半,关于小学和义务教育方面,把《学制》规定的8年改为4年,在小学的学科设置上也更为简单。它是对《学制》内容的补充与完善,要求将教育权最大限度地下放到地方县,改变教育高度中央集权的现象,以试图符合日本当时的国情。此外还对就学义务等放松了规定.故又称之为《自由教育令》。但是放宽了的教育政策反而使政府的教育受到了轻视,结果使日本的教育停滞或者说退步了。例如,有的地方停止了学校建设,有的地方为节省经费而并校或者废校,有的父母也不送其子女上学等,导致小学入学率有所下降,例如, 1878年为41·26%, 1879年为41·16%, 1880 年为41·05%。在这种状况下,《学校令》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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