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和滥用性。任何掌控了权力的机构或者个人,都具有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在当代中国,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防止其被滥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权力制约的相关理论和中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现实,试图找到较为适合中国国情的权力制约机制。
论文关键词 权力 权力制约 中国社会
权力具有与生俱来的扩张性和滥用性。如果不被限制,它就会无限地扩张,并最终导致腐败和专政。权力不受限制而放任其行,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是国家政治的失败,对于一个政党而言,是政党腐败的根源。权力制约不仅是民主政治的根基,而且是政府行政部门正常运转的保障和依托。现如今,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攻坚阶段,政治体制改革显得尤为关键。如何使得权力得到制约以防止被滥用,是政治体制改革当中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
一、权力与权力制约
(一)权力的本源
一般而言,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人活在世,趋利避害是其生存本能。所以利益就是任何人追求事物的本质所在。但是单个的个体不可能脱离了社会群体独立存在,人都是生活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当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寻求的利益,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样,就会发生利益的冲突。如何协调好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成为利益冲突中的首要问题。权利其实就是经过社会权衡、协调、界定而得到公认和一定保障应受分配之利益。 个人得到了自己的应有的权利,就是对自身利益的概括取得。但是,如何对自身权利进行保障呢?从事和参与权利的权衡、协调、界定、确认并保障实现,乃是一种活动,需要某种力的作用。专为对社会民众或其他主体的权利进行权衡、协调和确认之力,称为权力。权力者,乃权衡、确认和保障实现权利之力也,亦即权衡、确认和保障利益分配关系之力也;并且权力本身也是经由社会权衡、确认之力。 这是当代法学界对于权力本源较为客观的解释和理解。
自古以来,纵观中外,关于权力本源的说法数量非常之多。本文就其中较为典型的两种理论作一概括。
首先是暴力夺权说。这种说法多见于中国古代封建集权统治的背景之下。通常的情形是以某个特定的人为核心,形成新权力的中心,然后再在“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等口号之下,取代新政权。所谓打江山,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在这种观点看来,权力是强权和暴力的产物。
其次是社会契约说。这种说法起源于西方社会,经过几个世纪的完善,基本精神要旨是人人都享有权利,权利来源于上帝,即所谓“天赋人权”;人们为了保全自身的权利,自愿或以契约的形式放弃一部分本属于自己的权利而交予社会,建立起国家,形成国家权力。这种思想成为西方社会几个世纪以来的重要指导思想,对各国的国体政体理论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以上两种观点,是在不同的国度,也即不同的政治体制下出现的,正代表了中西方历史、文化、政治、哲学的差异。对比中西方理论的差异,对于当今社会构建最为适宜的权力制约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二)权力制约的理论渊源
权力为什么需要被制约呢?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程中,血缘政治和地缘政治背景下的中央集权模式是封建统治者的核心政治体制,所以所谓权力制约在中国社会是没有理论根基的。权力制约理论起源于西方社会。在西方,对于权力的制约,通常称之为权力的制衡,亦即用权力去制约权力,以期达到一种权力的平衡状态。
权力制衡理论的道德起源是人性恶的观点。在中国古代,控制人们思想精神的是儒家宣扬的意识形态观念。以孔孟为代表人物的儒家正统思想,作为统治阶层统治人们精神的文化武器,宣扬的是人性善的观念,亦即所谓的“仁”。 这种观点的初衷,或许是正确的,儒家宣扬人性善的思想,其实就是为了引导人们向善,相互友爱,和平相处。但是相较二者而言,笔者比较赞同性恶论。性恶论理论在中国古代不是没有 ,但是最终并未形成具有正统意义和主流导向的思想。而在西方,自亚里士多德开始 ,经历了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等一系列的思想家的传承和发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权力扩张理论。透过孟德斯鸠和洛克等人的经典论述,权力制衡其实就是人性恶理论的拓展和继续。经济学家凯恩斯曾经说过,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一个人一旦拥有了权力,他就想拥有的更多。拥有更多权力的方式就得滥用现有的权力。所以,如果个体有了权力,那么他就会滥用权力。而对付权力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这就是权力制衡理论的理论渊源。
二、西方的权力制约理论
在当今社会,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权制衡政体是西方社会权力制衡理论实践较为成功的案例之一。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设想的在英国实现的制度,却在美国首先实施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据此,孟德斯鸠提出了伟大的权利制衡理论,认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分立,才是最为合理最为正确的体制。随后,约翰密尔也提出了“随着现代政府职能的快速增长,国家权力的自我膨胀会更为加剧”的观点。这种接近权力扩张论的观点从人性的弱点、权力的特点与社会进化对权力的需要三者相结合的角度,分析论证了权力制约的必要性。 权力的制衡,对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促进社会民主自由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美国社会适用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格局,基本符合其历史文化背景,经过二百多年的历史考验,成长到如今,已经是非常成熟。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对于实现权力的分立和相对独立行使,达到权力相互制约和平衡,保证权力结构的相对稳定有其深远意义。分权制衡理论为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在构建体现权力制约原则的国家政体方面,都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成为西方法学和政治学中的经典。
三、权力制约与中国社会
纵观中国历史上有关政体国体的理论,我们几乎找不到有关权力制约的相关说辞。中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帝制的国度,权力向来都是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是一人手中的,因为权力越集中,统治者手中的权力就越大,听命于他的人就越多,他的地位才愈发至高无上。所以在说到权力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听到的表述是“集权”或是“独裁”等等的词语。这种家族的国家政治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血缘政治和地缘政治,使得我们中国能够在“家天下”的政治模式下经历一代又一代的政治更迭,也正因为权力集中在一家或者一人手中,才有了“人亡政息”的朝代更迭模式。在21世纪的今天,经历了帝制的崩溃、独裁统治的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我们正处在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社会。如何推进政治体制的有效改革,让我们彻底摆脱朝代更迭的阴影呢?权力制约就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中国是没有权力制约相关历史背景的国家,那么权力制约机制的构建就须得借鉴西方的相关理论并加以行之有效的“中国化”。在借鉴权力制约机制时,我们仍可以以权力制约机制较为成熟的美国为例,以历史法学审视的维度,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近一步剖析。
首先,可以以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剖析。在美国,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者分立,是其基本政治格局。但是笔者认为,三权分立并不适合中国。一个国家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构建,是与其历史、文化、哲学、思想、人民价值观、习惯甚至气候、地理状况等等息息相关的。 美国的政治和法律,是建立在美国这个国家特有的背景下的。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英国虔诚的基督教徒也即他们自己口中的“朝圣者”带着希望来到了美洲大地这片英属殖民地上。这些人甘愿受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他们所创立的文明是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这两种相互排斥的成分恰到好处地融合的产物 。美国的中产阶级占到了大多数,这样的一个基督教为精神基础的,以民主和自由为信仰的,中产阶级占多数的国家,其民主或是宪政的思想以及个人主义的道德理想在三权分立的实现过程中,构成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反观中国,我们有着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人民长久以来受着压迫并且已经习以为常。他们对于民主和自由的价值观念闻所未闻,崇尚权力,视掌权者为“父母官”,对之言听计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长久以来在腐朽的价值观念和以道德代替法律的社会制度的断层下,我们常常会夸大个人的力量,也愿意将自己手中的权利拱手让给有威望的个人,使之掌控权力,登至权力的最高峰。在中国这样的经历了封建帝制统治的国度中,国家的政治生活常常是始于社会的上层,自上而下,进而扩展到各地。但是美国恰恰相反,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州又成立于联邦之前,这完全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政治统治模式。 迥然不同的政治形成模式,加大了移植的难度。种种事实表明,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并不适用中国。
其次,可以用历史法学的方法寻找适合中国的权力制约方式。在习惯中寻找制度,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做法。所谓的民族起源论,其实也是这种思考方式。中国古代的君王,之所以千方百计地想将权力集中,收归其一人之手,就是为了防止掌控了权力的其他人借助手中权力造反,颠覆政权。自古以来,许多朝代的开国皇帝取得政权的方式,都是从上一代当权者的手中取得了权力,进而推翻当权者,自己做皇帝。所以,在传统中国人的观念当中,权力不能过于分散,否则政权就会被颠覆。正是这样观点的代代传承,取得权力的人才会有取而代之的意图,或许这是一种人性之本性使然,而不能怪任何人。但是,权力又不难过于集中,否则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在当代中国,我们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在中国,我们是要民主要自由,但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确保权力在人民手中而不落入他人之掌。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想要行之有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务必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努力实现权力的制约。我国现在的政治体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将人民的意愿选取代表,层层上报,最终到权力的核心决策圈内进行表态。想要实现政治体制下的权力制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须得进行完善。
综合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在中国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权力制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以完善。务必要注意人大代表的选拔,确保选拔过程中权力不被滥用,使得人大代表能真正代表人民意愿,保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纯洁性。我们应当在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和人大会议的透明度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其次,适当借鉴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在我国,权力其实也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三种权力的共存。人大、政府和司法部门三者互相协调,实现权力的运作。对于人大,应该注意在人大代表的选拔、人大代表提案、人大会议的公开性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对于政府行政权,要做到严格限制,坚决防止权力的滥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可以交由人大审议;对于司法部门,要坚持司法的独立性,杜绝行政权和其他势力的干预和影响。最后,在监督机制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完善。权力监督可以说是权力制约的事后补救手段,也是为达到权力制约目的而进行的必要措施之一。当下适用较为广泛、效果较为显著的是网络政务。我们可以多寻求类似的政务监督方式,实现权力监督渠道多元化。
四、结语
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虽然非常之巧妙,但是对于我们这样历史背景的国家并不完全适用。我们务必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权力在人民手中,合理对现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完善,适当借鉴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政治秩序的有序运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