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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论文:一分钱捐款:慈善事业如何才能防走出信任泥塘凝聚向善力量
一分钱捐款:慈善事业如何才能防走出信任泥塘凝聚向善力量
| 文章出自:论文格式 | 编辑:范文网 | 点击: | 2012-05-29 22:01:18 |

自郭美美事件以后,慈善事业一直倍受关注。前几日,香港刚收回四川捐款,现在,又曝重庆1分钱捐款。这1分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得,美国著名法官布兰狄西说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那么,这“一分钱捐款”就是对慈善组织的信任测试。
新闻热线:5月初,重庆市慈善总会财务工作人员在兑账时,发现一笔1分钱的捐款,他们按照正常程序开具了票据,并在网上进行公示。面对这笔“负捐款”,工作人员对这笔他们收到的最少捐款表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据了解,这笔捐款是2012年4月18日汇入重庆市慈善总会捐款账户的,付款人户名显示为福建好记塑胶有限公司。
对此,很多人会认为这是恶作剧。其实不然,近几年,我国的慈善组织一直饱受争议,民众对其信任度大打折扣。这“一分钱捐款”,只是企业对慈善组织的一个信任测试而已。

一分钱捐款 慈善事业遭遇信任危机

国内慈善事业遭遇信任危机如何才能凝聚向善力量呢,研究专家给出如下建议

1.慈善组织应公开什么?

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项目
首先公布捐款的来源、去向等所有信息,供公众查询,此后陆续将捐款信息放上。此举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网络平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项目。
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绳,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

民政部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在未来5年全面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将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2.慈善业能不能放开?

一个好的慈善生态环境,不能容忍慈善资源被垄断,也不能庇护落后、带病运行的慈善组织.
根据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三类组织,分别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介绍说,像壹基金这样,是民间公益组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目前已有2000多家。这三类组织的管理则是以“双重管理体制”为原则,还必须要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部门,也可以是政府部门认定的团体组织。只有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之后,才能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清晰的定位。慈善的主体到底是谁?是民间社会还是政府?慈善事业是依法由民间组织自行选择和具体实施,还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干预和直接管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共识。
现在民间公益组织登记注册的制度设计,基本上把没有政府背景的民间公益组织都排除在外了。慈善资源的行政化垄断抑制了公众的慈善热情,窒息了民间慈善的活力,这是得不偿失的。

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这一新规定改变了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意味着民间慈善团体告别“挂靠时代”。

3.慈善立法还缺些什么?

推动建立透明度高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厘清政府责任与民间慈善、慈善与商业之间的关系
我国涉及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

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机构都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团体,即免予登记的团体。红十字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红十字会法》,此法律在效力上大于《社团管理条例》。而《基金会管理条例》也不适用于红十字会。

没有慈善法,中国慈善业就不可能高效、透明、富有生命力地运作。事实上,慈善立法在我国已历经数年,慈善法第一稿早在2005年就已经完成,后来几经修改,至今仍有许多根本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在对不当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也得警惕法律的负面作用,那就是避免让慈善组织承受很大的负担。慈善法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慈善立法若想成为真正的“善法”,立法者任重道远。

4.慈善组织能搞经营吗?

允许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由于公益事业是一项道德要求很高的事业,在公众眼里,公益必须纯洁,行善必须干净。因此,一旦商业模式进入公益领域,就会被诟病。金锦萍认为,民众质疑有其合理之处。慈善组织应以慈善事业为己任,如果慈善组织如同商业组织一般在商海中拼杀博弈,就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甚至对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产生怀疑。

能否打着慈善的名义赚钱?随着越来越多现代捐赠模式的出现,尤其是大额捐赠增加,为了解决现有的资金保值、增值,也为了保证捐款的来源,可以允许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这在发达国家也是通行的,但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在国际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国际人道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曾颁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企业界伙伴关系政策》,倡导和鼓励运动的成员与企业界建立伙伴关系,其核心基础就是以公开的红十字形象关联作为回报,获取企业界对红十字运动某一具体活动、项目或工程的资金支持。
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公益慈善与商业的合作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在与商业合作的过程中,公益慈善组织如何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品牌的公信力?如何确保合作的走向不背离宗旨?这就需要赋予公益慈善商业模式以规范健康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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