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号召为水灾捐款 网友为何说不:慈善事业的公信力遭遇质疑
北京号召为水灾捐款为何引起民意反弹
任何一项捐款都应该合情、合理、合法。诚如网友所言,号召北京市民捐款既在情理上站不稳脚,也显得有点牵强与突兀,倘若在其使用的合法性方面也缺少必要的承诺与行动,将很难消除市民的疑惑
北京日前召开相关会议决定,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为“7·21”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捐款活动,号召和凝聚全市群众众志成城,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救灾工作中来。北京有关方面随即公布了捐赠账号。但可能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一捐款呼吁遭遇了较为明显的民意反弹,不少人在网上对此说“不”。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牵动人心,它使北京的受灾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成灾面积1.4万平方公里,约190万人受灾。据北京本地媒体报道,截至目前,“京郊多地的灾民已经住进了帐篷,但帐篷内仅有行军床等设施,十分简陋,帐篷内温度高达37℃至38℃,没有电风扇,生活仍然非常困难,亟须各方伸手救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本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固有传统,可这一次,它为何没能像以往一样,引起民意积极甚而强劲的呼应?
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这一次捐款倡议缺乏足够的民意基础。无论是汶川地震还是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公众都表现出了很高的捐款积极性,那种彼此守望的精神,已经得到一次又一次证明。但北京暴雨与之相比,且不论灾情大小有差异,作为一国首善之区,北京与上述本身就属于边远贫困地区的灾区不同,公共财政的支撑能力要强得多,应该不至于困窘到了需要公众解囊来渡过难关的地步。
更为吊诡的是,北京这次是号召全体市民向灾区捐款——北京市民本身就是这场暴雨的受害者,自己给自己捐款,是不是显得很滑稽?事实上,他们在暴雨中表现出了良好素质,面对灾难自觉组成了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微博上还是现实中,随处可见社会正能量的迸发与集聚。
比如,路边的井盖被水压冲开,环卫工人拿身体作警告标志,把守着人性的光辉隘口;素不相识的人们主动帮助身边的弱者,热心人到机场义务运送滞留旅客;无数热心市民主动出门,开车去接送各处滞留人士……无论是自救,还是他救,作为纳税人,市民做了该做和能做的一切,正如微博上有人说的,市民的努力抗灾从某个角度反证了公共管理的缺陷。这种情况下,再来要求市民捐款,就显得缺乏情理支撑。
任何一项捐款都应该合情、合理、合法。诚如网友所言,号召北京市民捐款既在情理上站不稳脚,也显得有点牵强与突兀,倘若在其使用的合法性方面也缺少必要的承诺与行动,比如如何保证整个捐款程序的公开透明,如何强化对捐款使用的监督,一旦出现挪用等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倘若类似这样的措施没有同步公布,将很难消除市民的疑惑。
事实上,自从郭美美事件以来,慈善的公信力已遭到了严重透支。更何况,在三公消费居高不下、三公支出仍然遮遮掩掩的情况下,类似这样的伸向公众口袋的捐款倡议,遭到质疑丝毫也不为怪。
诚如有论者所言,对北京来说,当务之急不是发动市民捐款,也不是挖掘救灾过程中的英勇事迹,而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中吸取教训,就一些公众关切的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如何对城市的雨水排放系统进行整体协调与长远规划,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应急水平,乃至于,如何从协管员对暴雨中熄火的汽车贴罚单事件中完善公共治理,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某些道路在“年年挖,年年建”中,是否还有基本的质量考量、供排水顺畅(居民出行等“小事”在这里先忽略不计)?尤其是我们的城建、供水(含排水)、电信等部门在轮番上阵的“开膛破肚”中,有没有哪怕一次的协调一致?特别是给公众应对危机留下宝贵的“逃生通道”?又有谁在“天灾”面前仅顾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而罔顾群体的生命和财产?这些才应该是“N年一遇”之后我们必须补齐的公共管理课。
需要特别告诫的是,大灾大难面前,既考验着相关部门有无应有的担当,也考验着相关部门有无“全盘监督与统筹规划”之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城里”、“乡下”、“城乡结合部”的厚此薄彼,乃至相互推诿。唯有如此,“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才具备现实意义,才能逐渐弥补北京这样的“世界城市”不应该出现的致命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