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将试点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明确今年苏州市将首次提出试行高技能人才参评技术职称制。根据规定,技能人才符合专技人员评审资格条件,可参照专技人员进行申报,高级技师可直接转评工程师。试点率先在机械、电子信息、工艺、农业、畜牧、园林、轻工工程等行业开展。
据介绍,技能人才是苏州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更是实现苏州“人才强市”战略的生力军。截至2012年底,苏州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共有17.4万人左右。然而由于受到现行国家通用技能等级考评政策的局限、部分技能人才学历相对较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虽然在专业岗位上业绩突出,但是成长空间受到限制。
今年,苏州市将在机械、电子信息、工艺、农业、畜牧、园林、轻工工程等行业试点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其它行业将在今后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
此次评审坚持社会化人才开发为导向,在苏州市范围之内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都可以参与。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具体资格条件为:高级工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技师直接转评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申报工程师; 高级技师直接转评工程师,工程师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技能人才符合专技人员评审资格条件的也可参照专技人员进行申报。通过试点评审工作,力图打破以往对技能人才的分块管理,贯通专技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切实拓展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企业是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主阵地,为此,评审中专门增加了企业推荐环节。对于符合技能人才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企业自主采取考评方式进行考核,推荐一些掌握专业知识,并且实际操作能力和创造能力强的技能人才,或者企业急需的特种工种的技能人才。企业推荐的技能人才再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操作流程进行申报,按照相应职称文件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准备工作业绩、论文、工作总结、社保、所需证件复印件、职称计算机等材料,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
此外,技能人才的评审将重点考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突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降低在完成论文、工作总结、论文答辩等方面的要求。将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技能人才职称申报操作规范,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技能人才操作规范评价方式,培养评价出真正适合企业岗位实际需要的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