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标准工业发达国家对于许多产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标准,其中,既有生产标准,也有试验、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随着竞争的加剧,发达国家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往往把标准中的技术差异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有些标准的规定甚至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专门用以针对某个国家的出口产品。特别是广泛地利用安全标准为工具,限制进口。
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上可以对外国产品规定许多限制,而月_在标准的实施上也可以设置重重障碍,以限制进口和销售。
二、技术法规150/IEC指南2(1991)给技术法规所下的定义是:“技术法规是指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引用标准、或者将标准、技术规范或实施规程的内容加以合并,对技术要求做出规定的法规。”技术法规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目前,工业发达国家颁布的技术法规种类繁多。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工业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消费者保护法规的制定。
在世界上,美国联邦法规比较健全,它由联邦政府各部门颁布,其中,很多直接或问接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德国甸个州的地方政府都可颁布有关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技术法规。日本也是技术法规繁多的国家。技术法规不象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调,一经颁布就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口随着贸易战的加剧,主要国家愈来愈多地打着保护本国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旗号,建立许多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来限制商品进口。例如,日本有、、、、
等。美国有、、、等。随着这些法律的建立,要求卫生检疫的商品愈来愈多,卫生检疫的规定也愈来愈严。
三、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对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苛刻的要求和烦琐的内容,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又一手段。许多出口商为了符合进口国的这些规定,不得不重新包装或改换商品标签,因而增加商品成本,削弱了商品的竞争能力。
美国和新西兰禁止利用干草、稻草、谷糠等作为包装或填充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类包装材料只有在提供消毒证明后才允许使用。英联邦的许多国家,要求提供包装材料的产地证明。德国和法国禁止进口外形尺寸与本国食品罐头不一致的罐头产品。澳大利亚准备从南京一家化工厂进口白油,澳方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但因我国包装规格高为900厘米,与他们的包装规格高为914厘米不符,不便于流通周转,这样,包装规格便成了贸易的壁垒,使100吨白油的出口未能成交。
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和符号。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要求尽量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因而,对进口商品,特别是对消费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
最初的说明性标签,内容是任意选择的,因此,很容易产生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随着产品的标准化,标签说明也标准化了,除了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外,生产者还应向消费者提供主要性能和使用方法、贮藏条件等方面的信息。
产品不同,说明内容也不同。例如,一件服装上应标明:尺寸号型;面料成份:洗涤、熨烫方式:穿着、贮藏注意事项等。而一件家用电器的消费者需要了解电压、频率、能耗、性能、安全保养须知。甸种产品都附有相应的若干说明。在国际上,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受到了广泛重视。在日本,通过,、等法规,规定了哪些产品必须强制实行产品标志,而且,在日本市场上大多数商品都带有产品标志。在德国,有一个,只有按此法规作了说明的纺织品,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加拿大规定进口食品和食用的消费品必须以法文和英文标明品名,并在商品的明显地方标明商品的重量、名称和出口国生产者或加拿大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1985年5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决定实施修改后的纤维制品表示法。纤维制品需在商标上标明制造商名称、纤维种类、经营者的名称等。澳大利亚进口的各种服装,商标上必须注明原料成份、适合何种年龄及身材、洗涤方法和生产国别等。法国一家公司生产的童装出口奥地利,因未注明洗涤标志,到奥地利国境域外质监时被海关卡住.不但商品进不了奥地利,还要支付海关存货的费用。本文来自标准论文网(http://www.bzlun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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