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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国际贸易论文格式范文: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
国际贸易论文格式范文: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
| 文章出自:论文发表 | 编辑:论文范文 | 点击: | 2013-04-15 21:48:43 |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初探

20世纪70年代以前,巴西几乎没有明确而独立的高科技政策,对高新科学技术的需求主要依赖进口。70年代初,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利用高新科学技术刺激经济的增长,巴西提出了“防守国家主义”(defensive  nationalism)(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2.)技术自立的战略方针,并以信息技术为试点,出台了一系列信息产业政策(BIP,Brazilian  Informatics  Policy)(注:Informatics一般译为“信息学”,但有时也作“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解。本文的Informatics显然是指后者。Maria-Inès  Bastos  and  Charles  Cooper(eds.),Politics  of  Technology  in  Latin  America.UNU/INTECH  Studies  in  New  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London:Routledge,1995,P.196.),1984年的《信息产业法》是这一政策的高潮(注:Maria-Inès  Bastos,The  Interplay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tical  Constrains  on  the 
 Informatics  Policy  of  Brazil,UNU/INTECH  Working  Paper,No.6,June  1992,P.11.)。90年代以后,巴西大规模实行“贸易自由化”发展模式,其高科技政策也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发展软件技术成为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的重点。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是发展中国家发展高科技的一个代表性范式,其经验教训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借鉴和思考,避免重复错误,少走弯路。
    巴西制定独立信息产业政策的背景
  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科技是增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砝码,高技术已成为20世纪“经济的圣杯”(注:A.Markusen,P.Hall  and  A.Glasmeier,High  Tech  America,Boston:Allen  and  
Unwin,1986,p.1.),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轻视科技的发展。信息和通讯技术是高新科学技术领域的前沿。信息服务是现代经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像能源这样的物质因素。(注:Francis  W.Rushing  and  Carole  Ganz  Brown(eds.),National  Policies  for  Developing  High  Technology  Industries: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Boulder:Westview  Press,1986,p.10.)因此有学者称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信息化”成为判断一个国家或社会是否先进的标准。信息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重点发展的优先产业。巴西即以此为试点制定高科技政策,它是发展中国家最早制定高科技政策的国家之一。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第一,世界范围的高科技革命改变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模式,科学和技术不再独立地发展,科学、技术和产业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科学技术化、技术科学化、科学技术社会化已经成为高科技发展的最重要特征。因此高科技成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所不可忽视的因素。高科技革命的冲击波也波及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另外,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分子运动(注:这次运动源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师生运动。他们于1968年组织了一个“特别集团”,并递交了一份“教师宣言”,以抗议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误用。1969年初,MIT建立了“关注生态科学家联盟”,呼吁强调应用科学研究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而不是只用于军事项目,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的知识分子也有所呼应。),引起全球各界人士尤其是知识界和政界对高科技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高度关注,人们开始认识到科学技术不仅仅存在于实验室或用于军事目的,而且还可以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
  第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高新科学技术领域的差距不断扩大。二战以来,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先进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发展迅速,当今世界大多数可利用的高科技都是由发达国家发明创造的,据苏塞克斯集团估计,1964年发达国家在“研究与发展(R&D)”领域的投资占全球同类投资的98%(注:Sussex  Group,Science,Technology  and  Underdevelopment:The  Case  for  Reform,
Science  Policy  Research  Unit,Sussex  University,1970.),1973年仍占96%,到90年代,仅美国政府对R&D的投资即占整个世界全部R&D投资的50%以上(注:Harold  Vatter  and  John  Walker,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Economy  since  WWI,
New  York:M.E.Sharpe,1996,P.54.)。因此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垄断”和“技术霸权”程度很高。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高技术民用化和商业化的周期大大缩短,自动化和合成材料等高技术程序和产品的广泛应用,破坏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上主要出口原材料和劳工的传统优势地位等。
  第三,二战后电子技术领域发生的根本转变,带来了“信息技术在生产和应用方面的革命”(注:Maria-Inès  Bastos  and  Charles  Cooper(eds.),Politics  of  Technology  in  Latin  America.UNU/INTECH  Studies  in  New  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London:Routledge,1995,P.38.)。电子元件的不断微型化和数字技术的不断完善(注:Francis  W.Rushing  and  Carole  Ganz  Brown(eds.),National  Policies  for  Developing  High  Technology  Industries: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Boulder:Westview  Press,1986,p.33.),使大规模高效应用电子技术完成复杂的可程序化的操作成为可能,带来了计算机价格的大幅度降低和功能的多样化。70年代以来,信息产业不但本身成为一个高收益的部门,而且也是“其他经济领域重要的投入”(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38.)。微处理器的普及改变了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在很多领域,如科学研究、制造业和大多数服务业领域,如果没有计算机是很难想像的。信息业可以说是第一个实现科学与技术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信息业也可以促进本国科学、技术和产业领域的合作。因此,巴西试图建立一个本国的信息产业,以增强巴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四,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巴西军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改革,使巴西出现了短暂的“经济奇迹”(1964~1973),巴西国内信息技术市场迅速膨胀,特别是巴西政府和公共部门对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机服务出现爆炸性需求(当时巴西对计算机系统的需求占国内总需求的一半以上),同时巴西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政策从消费产品的替代逐渐转为技术复杂产品的替代。生产这类产品需要更先进的技术程序和技术设备,而巴西国内则缺乏相应的技术储备。技术领域的供需矛盾导致大量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合法和非法进口。1969~1974年间,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元件的进口增长了600%(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198.)。到1974年,计算机进口已经在制造业进口中居第三位(注:Francis  W.Rushing  and  Carole  Ganz  Brown(eds.),National  Policies  for  Developing  High  Technology  Industries: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Boulder:Westview  Press,1986,p.35.)。巴西政府制定信息产业政策的最初目的是建立一个独立的计算机产业,对民族企业实行市场保护政策,防止不必要的进口,同时提高巴西应用数据处理设备的效率。
  第五,20世纪70年代以来,巴西国内逐渐形成了三股信息产业政策的社会支持者,即“三大利益集团”(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198.)。一是政治界致力于贯彻“进口替代”政策的“技术官僚”(technocracy)阶层,该阶层是巴西独立信息产业政策的坚定支持者。二是当时巴西政治上最有权势的军界,尤其是海军。海军关注国家安全,主张减少对国外的技术依赖,开发和研制本国的计算机系统,以装备海军舰队。三是被称为“技术游击队”(注:Jǒrg  Meyer-Stamer,Technology,Competitiveness  and  Radical  Policy  Change:The  Case  of  Brazil,
London:Frank  Cass,1997,p.86.)的国内计算机专家和高校教师,以及一些国有的或私人的科学技术团体,如“巴西科学进步学会”“巴西计算机协会”和“数据处理专家协会”等,为信息产业政策提供了必要的政策理念和政治支持。
    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的历史发展脉络
  巴西信息产业政策的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巴西空军技术研究院开设了电子工程课,培养了一批电子工程专家,为BIP的制定提供了政策顾问和支持者;另外巴西(主要是联邦政府,但也有州参与)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如派人员出国深造,为本国的R&D拨款等。
  总的说来,到目前为止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历时30多年,经历了4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
  1.初建时期:从“特别工作组(GTE)”到“电子数据处理统筹委员会(CAPRE)”(1971~1979)。
  巴西的信息产业政策有两个基本原则,即“技术自立”和“创造一个国有企业控制的高技术部门”。(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208.)因此,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生产小型和微型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民族企业进行市场保护和控制进口就成为信息产业政策的灵魂。
  1971年,由海军和国家经济发展银行共同成立的特别工作组,标志着巴西信息产业政策正式出台。它主要从事供海军应用的计算机的独立设计、开发和生产。同时,巴西计划部还设立了一个资助科学技术发展的财政部门——研究和计划财务部。但在CAPRE成立以前,巴西信息技术的发展还是三元模式(注:Peter  B.Evans,Claudio  R.Frischtak,Paulo  Bastos  Tigre(eds.),High  Technology  and  Third  World  Industrialization;Brazilian  Computer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2.P.197.),即政府、私人资本和外企三方相结合,外企主要是技术提供者。巴西政府还没有大规模实行极端市场保护政策。
  1972年,巴西计划合作部成立了CAPRE,对计算机和其周边设备等实行进口控制、市场保护和政府订货,试图通过严格管理进口许可程序的办法吸引国内制造商进入受保护的市场,创造一个民族计算机工业,并在将来产生一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子综合产业”。这成为以后信息产业政策的基础。尽管巴西“第一个国家发展规划(1972~1974)”和“第一个科学技术规划(1973~1974)”将计算机工业,尤其是小型计算机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目标,但在这一时期巴西仍没有一个关于计算机业的正式政策,也没有设立一个具体管理计算机业的政府部门。
  1975年,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面临新的挑战。国际和国内危机使政府试图通过发展信息技术来促进整个经济的复兴。1979年10月巴西创建了“信息产业特别秘书处(SEI)”,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个由军方控制的集权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随后,特别秘书处制定了《规范法》,具体包括:(1)控制计算机制成品、部件和元件以及资本设备的进口;(2)控制信息市场不同环节公司的进入及其规模的扩大;(3)严格管理政府内部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优先照顾国内生产者;(4)对国内生产和提供的数字控制设备、实验设备以及服务网络的管理等实行优惠政策。
  2.第二阶段:制度化时期(1980~1985)。
  这一阶段处于巴西政府的“第二个国家发展规划”时期。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大规模投资资本货来改善巴西的工业结构;扶持国内技术革新能力,限制多国公司的发展;鼓励国内的研究工作,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并大规模资助国有企业的技术革新能力,扩大它们的R&D中心;鼓励购买由国内设计生产的创新产品,严格限制技术的进口。由此可见,巴西旨在通过发展“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动力部门,即电讯、航空、核能和信息等高技术部门来实现工业化目标。
  1984年10月《信息产业法》的通过使巴西信息产业政策达到顶峰。该法创建了由总统领导,包括政府和非政府实体的代表在内的“国家信息产业和自动化委员会(CONIN)”,负责制定和修正“国家信息产业和自动化计划”。SEI正式成为CONIN的附属机构,对国内的企业实行技术和市场保护。另外,《信息产业法》对信息产业作了宽泛的定义,指所有与电子有关的领域,包括半导体电子和光电子元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进出口;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具有收集、处理、储存、转换、恢复、生产信息功能的机器、设备、仪器装备等产品的研究、制造、进出口贸易、操作;软件的进出口贸易、生产和操作;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产业法使国会首次参与到信息产业政策的制定,因为该法规定为期3年的“信息产业计划”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
  这两个阶段的巴西信息产业政策都是在军人政府的统治下实行集权管理模式。应该指出,对于像巴西这样的大型发展中国家来说,集权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积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巴西已经成功地创建了一个发展较为迅速的民族计算机工业。
  3.第三阶段: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信息产业政策的衰落和破产(1986~1991)。
  巴西信息产业政策在这一时期陷入政府各部门互相扯皮和社会各种力量的相互冲突中,举步维艰。1985年,萨尔内总统领导的文人政府上台,结束了巴西长达20年之久的军人统治,也结束了军人政府管理信息产业政策的模式。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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