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存在的理论依据
一、国有经济探源及内涵
探求和追问国有经济存在的理论依据,首先我们必须诉诸于对国有经济产生历史的考察。
(一)西方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历史渊源
西方国家发展国有经济由来已久,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就有官办工厂。英国早在1657年邮政总局就属国有。15世纪下半叶,西欧许多国家把采矿业、冶金业、金属加工业掌握在自己手中。意大利政府办了瓷器厂等,甚至连罗马的教堂也有官办的制造厂。 [1]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是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辅助功能上;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当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日益尖锐,自由市场经济的盲目性体现出来后,发展国有经济以及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干预就成为必然的现象。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无一例外地发展国有经济,并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维护和巩固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最高。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资料,70年代中期,包括美国在内的70多个国家当中,国家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本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平均为16.5%,不包括美国在内的近50个国家中,国有经济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为9.5%;80年代,多数西欧国家国有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仍达20%以上,在1984—1993年的10年间,美、日、德、英、法和意大利的政府投资在国内固定资本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平均分别为15.6%、23.8%、11.6%、17.2%、16.2%和16.7%。[1]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起源在于国家行为,国有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是国家要弥补市场的不足。国家通过国有化或直接投资建新企业的方式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目的是期望它作为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政策工具发挥作用,应该说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根据客观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二)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历史渊源
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的产生有其特殊性,可以说是先有国有经济的理论指导,后有国有经济的实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是:无产阶级首先获得政权,“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及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2](P272)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环节,要克服资本主义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就必须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是国有经济的逻辑基础,大规模的国有经济使得计划经济可能执行。包括我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大力发展国有经济,使得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
所以从国有经济的起源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国有经济的动因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有经济是为实现某些社会政策目标而建立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主要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其政策目标,也可以说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方式,是弥补市场缺陷的一种手段。西方国家对国有经济在历经国有化和80年代的私有化之后,国有经济的作用更加体现在避免市场失灵上。而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把国有经济当成普遍实行的经济制度,计划经济的发展最终要求全社会都实行国有经济,把国有经济作为克服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从而保证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按比例地生产、交换和消费的手段;并且片面地把计划下的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追求“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在一定时期甚至否认了商品经济的存在。
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阶段性,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商品经济不但不可能取消,而且还必须大力发展,在生产力发展多层次的情况下,盲目地推行计划经济和“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不能最优地配置资源,必须通过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与其他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形式,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对国有经济怎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存在理论依据何在,以及如何评价国有经济的历史和现实,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需要重新认识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共产党领导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伟大实践的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三)我国国有经济的内涵
国有经济是公有经济的组成部分,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1年10月10日公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第四条指出:公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第五条指出: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在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把国有经济直接等同于全民所有制经济,认为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采用国家所有的形式,到目前为止人们在观念和文献中经常把两者等同起来。简单从概念上来讲两者的区分比较明显,但是由于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行使和表达全民的意愿,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国有经济等同于全民所有制经济(注:也有学者认为用全民所有制的概念是对国有制概念的一种倒退。参见参考文献[3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以及对西方产权理论的深入了解,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引起了广泛重视,也有学者按照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国家也是代理人。本文在概念使用上认同“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这一定义。国有经济在宏观上包括一切归国家所有的资产,因为所有制关系从广义上说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有制关系体现为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中的关系,所以国有经济在广义上包括人们在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上关系的总和;在狭义上主要指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并不等同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在微观上的一种表现形式。把国有经济局限于国家所有的企业资产,我们认为这只是对国有经济的狭义界定,因为即使在微观上国有经济也不仅仅局限在国有企业的资产上,还包括国家所有的其他形式的资产,比如大型公有设施、国防物资等。这些资产属于社会再生产的共同的外部条件,具有广泛的外部经济效益,因而它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样属于国有经济的范围。我们认为只有从广义和狭义上双重界定国有经济,才能更好地理解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说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只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对国有企业改革,更是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我们探讨国有经济的内涵,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加以区分在具体企业之中也十分必要(注:关于国有企业的不同定义,参见参考文献[4](P1)。)。 比如从以下的规定来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区别很明显,“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这两类企业都可以称为国有企业,但是国有经济是单指这两类企业中的国有经济成分而言的。
二、东西方国家国有经济存在的共性理论依据
从国有经济的起源来看,东西方国家国有经济建立的最初原因是不一样的,但是国有经济产生之后,作为一种世界性普遍存在的现象,从国有经济发挥的功能来看都有其共性和不可替代性。国有经济作为一种不同于一般所有制形式建立起来的特殊所有制形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无论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形式都有其共同性的理论依据。
(一)国有经济提供公共产品理论
众所周知,完全的市场调节存在弊端,也就是在提供公共产品领域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当前西方经济学的通行说法是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即在给定的生产条件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某人对公共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二是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即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品的时候,不可能将他人排除在外,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5](P530 )由于这两个特点,公共产品无法收费,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理性经济人”的私人企业不愿生产或无法生产,政府不得不通过国有经济的形式把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承担下来,如国防、法制、环保等等。另外具有上述两个特点中一个或者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上述特点的产品我们称之为“准公共产品”,同样需要国有经济来提供,如输电、煤气、供水、教育等等。这些产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具有“拥挤性”,在未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增加额外的消费者,不存在竞争性和排他性问题,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超过拥挤点之后,新增加的消费者的边际成本开始上升,产生了竞争和排他的问题。由于此类产品的双重特性,政府和私人在理论上讲虽然都可以提供,但是私人提供,或者由于私人收费的成本过大,或者由于巨额沉淀成本或固定成本的存在,会导致浪费性的重复建设,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对于准公共产品而言,国家以国有经济的形式来提供准公共产品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
(二)国有经济存在于自然垄断行业理论
自然垄断行业是经济学上的传统概念,早期的概念与资源的集中条件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现代经济学对传统观点认识有所深化,认为对自然垄断的恰当定义必须建立在成本弱增性(Subadditivity )而不仅仅是规模经济的基础上。认为即使规模经济不存在,或即使平均成本上升,但只要单一企业供应整个市场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的成本之和,由单个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最小,这样的企业仍然是自然垄断行业。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行业有以下两个特点:(1)进入壁垒高; (2)沉淀的成本大。[6]尤其是第二个原因为国有经济进入自然垄断行业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创建初期的高成本,使得私人企业望而却步,但由于这些行业对经济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必然要由国家来提供。在各国的历史上以及大多数国家的现实经济中,自然垄断行业中国有经济都占有很高的比重。当然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对自然垄断行业认识的深化,国有经济不一定是其惟一的提供主体,而且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经济的具体形式也会发生变化,比如要引入竞争机制、尽量减少因为垄断定价享受高额利润导致效率低下的问题等等。但是由于成本的弱增性是在企业形成之后,只要存在着成本弱增性就会为自然垄断提供依据,因为只要单一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总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之和,国有经济存在于最初由其建立的垄断行业之中有其“路径依赖性”[7],并且符合经济效率原则。
(三)国有经济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理论
国有经济作为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的经济职能。“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对经济袖手旁观。现代经济中,政府针对市场机制的缺陷肩负起了很多任务……,政府对于市场经济主要存在三项职能。它们是:提高效率、增进平等以及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8](P27-28)国有经济特别是其微观典型形式国有企业,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上的调控。绝大多数国家为了实现扩大社会就业、缩小地区差距等宏观经济目标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国家建立国有企业的根本目的通常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因此从逻辑上讲,企业如果不负有特定的社会目标,就不必是国有企业……从历史和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是负有特殊社会目标的产业,国有企业越有存在的必要,比重通常也越高。”[9](P61)在市场经济中国家建立国有企业可以实现市场机制自身不能达到而且政府也难以用其他的间接干预手段来实现的某些社会政策目标(注:私有制和公有制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所区别,参见参考文献[9](P38)。),国有经济更加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在一个国家进入经济的萧条时期,通过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尤为重要。据有些学者研究[10],同国家干预经济的其他手段相比,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国家干预有一些独特的优点:第一,建立国有企业的成本较低;第二,国有企业是对付垄断的有效办法;第三,国有企业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政策工具,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第四,国有企业是政府贯彻其政策意图,实现其经济计划的有效工具;第五,对涉及国家主权、国家机密的产业不能仅仅从经济上考虑,在这方面,国有企业有较高的可靠性。以上理由为国有经济通过国有企业的形式来干预和调控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
(四)国有经济有利于国家安全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理论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控制力量之一,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保证国家安全,国家必须采取包括建立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方式来控制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作为国有经济控制力量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可以掌握的应付突发事件和重大经济风险的重要力量。而且国有企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主干力量。为建立和发展国家战略性产业和有力地支持高技术产业的成长,各国政府都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作为这些产业的基本力量和先行者,这些国有企业往往体现了国家战略产业核心技术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另外国有企业是现实条件下非国有企业不易进入的特殊产业的替代生产者。在各个国家的各个发展时期,总有一些特殊的生产活动是不宜由非国有企业来承担的,例如,印钞制币、特殊矿产的开采、生产特殊的药品、制造特殊的武器等等。对于这些行业一般都采用国有经济的形式,即通过国有企业来提供。
三、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存在的特殊性理论依据
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规模过大、战线过长的一种回归和修正,但是调整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西方国家国有经济的规模和比重。东西方国家国有经济的存在有其共同的理论依据,但是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国有经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完全相同,作为一个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有经济有其特殊性的理论依据作为支撑。
(一)国有经济作为经济基础并保持控制力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
从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的起源来看,国有经济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特征。如果说经济因素决定所有国家选择国有经济的形式来弥补市场失灵,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体制构造者在进行国有经济制度选择的时候,其理论依据主要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立国有经济是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理解。正是源于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与社会化的矛盾的不可调和,国有经济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我国不发展国有经济,不可避免地将遇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这个前提并没有消失,因为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1](P373)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除了所有国家的共同原因外,还因为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保证,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实物质基础。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我国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必须有一定的规模和比重,国有经济才能发挥经济基础的功能。随着非公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国有企业在充当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保证就成为迫切需要。这就决定了我国国有经济存在着与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我国国有经济不但在质上要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而且在量上也要超过仅作为调控工具所要求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来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
对国有经济的认识,我国经历了片面追求规模、追求数量的阶段到对国有经济“质”的重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1)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2 )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3 )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更要有分布的优化和质的提高。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为国有经济进一步的战略调整和深化改革提供了方向。我国要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力不是制度之外强加的,而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发挥,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确保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促使我国经济健康、合理、快速地发展。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是简单的规模多大、比重多少的问题,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国有经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总量将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国有经济发挥控制力的理论不仅为国有经济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指导方向。
(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形式有利于执行国家主导的产业政策
我国的国有经济存在的理论不仅在于意识形态上的要求,发展经济的现实也要求大力发展我国的国有经济。国家直接投资发展国有经济能够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在经济上、技术上赶超先进国家的任务。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政府从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和整体发展的需要出发,制定恰当的政策,调动各种有效资源,集中投入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领域,实现国民经济的飞跃性发展。建国之初毛泽东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12](P982)从“一五计划”开始,以156个重点项目为龙头,国家有计划地建设了一大批骨干企业,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工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高了重工业比重,发展内地工业,并使国有工业企业成为强大的主导力量,为新中国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林毅夫认为,国有企业及其特殊的治理结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产物,“为了避免非优先部门同优先部门竞争低价格的资源,确保有限的资源用于‘赶超战略’所规定的优先项目,在资金、外汇、劳动力、原材料和生活必需品的配置机制上,计划和行政控制代替了市场。为了压抑竞争和防止稀缺资源游离出优先发展部门,国家垄断了银行、对外贸易和物资分配系统。”[13]也就是说我国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是由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需要。还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融资体制。也就是说之所以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是因为需要国家筹集经济发展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赶超。[14]也有学者认为,政府替代企业家职能也是发展国有经济的必然选择。我国建国之后,国家要促进经济发展,最稀缺的要素就是企业家,但是历史没有提供在短期内供应足够数量企业家的条件,以国有经济的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以政府来代替企业家就成为必然的选择。[4](P9-10)应该说建国以后,我国发展国有经济有其合理性,并且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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