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分析及若干建议
【摘要】近些年来,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市科委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工作。对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整体发展状况作了介绍,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指出了7点对策建议,旨在使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十二五”期间为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建议孵化环境孵化服务理念近年来,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市科委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工作,使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呈现出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据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促进会在2009年开展的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调研显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计3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在孵企业914家,新毕业企业107家,吸纳留学生人员1 147人,吸纳1万9千多就业人员,累计毕业企业吸纳2万1千9百多就业人员。
1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整体发展状况
1.1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进入较快发展阶段
一是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在近年来快速增长,已有32家,比2005年(20家)增长了1.6倍;二是在孵企业成长状况良好,在孵企业的工业总产值42亿,创造净利润1.7亿,上缴税收18亿,出口创汇537万美元,申请和批准发明专利401项;三是孵化效果的放大作用较为明显,累计毕业企业的总收入33亿,工业生产总值34亿,出口创汇2 156万美元。
在孵企业和新毕业企业的平均收入比为1:2.5;工业总产值比为1:2.2。
1.2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我市政府及市科委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累计认定7家市级孵化器、1家国家级孵化器。落实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成立了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促进会;近年来,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型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涉及科技型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
1.3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增多,整体水平正在提升
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以物业、政策为主的基础服务平均15项;以促进企业成长的孵化服务平均9项。
孵化器整体投入平均537万元,种子资金投入平均381万元;
孵化科研项目204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
1.4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推进了区县特色孵化基地的发展
市科委支持建成了和平区电子信息孵化器、天津电气节能技术孵化器、天津天感数码影像产业孵化器、河北区光机电一体化孵化器、红桥电气企业孵化器、塘沽港口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一大批区县特色产业孵化器。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整体规模和实力还不够强
一是孵化器数量少。根据2009年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天津市孵化器整体发展处于中等水平。与同为直辖市的北京相比,相差一倍。二是孵化水平、能力与地区实力相比有差距。天津与北京孵化面积相差近4倍,与上海相比差近1倍,在孵企业数量分别相差3倍多、近1倍,与北京比,孵化企业创造利税相差5倍。三是全市创业企业的数量少。我市中小企业的绝对数量与广东、江苏等省的差距甚大,即使与同为直辖市的上海、北京相比也有着很大差距。目前北京中小企业数量约有30万家,上海的中小企业约有71.4万家,分别是我市的近3倍、近7倍。
2.2孵化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成长提供的服务有限,缺乏服务质量控制
在很多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运营中,有的受上级工作布局的变化,实际成为了“物业服务的后续部门和招商部门”;有的甚至成为新的科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头”;有的以准行政管理的姿态对企业进行孵化。缺乏严格的科技创业企业的筛选和甄别机制,缺乏合理的孵化服务支撑体系,将政策性服务和基本的行政办公物业服务看成孵化服务的核心,真正支撑企业成长的服务开展次数和深度有限。
2.3以房屋租赁收入为立身之本,对创业企业的深层次服务投入不足,政府重视程度有限
我市100%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房租收入为主营收入。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条件下,除非不断地增加廉价的物理面积或有其他收入,光靠房租收入很难增加服务投入。这样的财政现实对创业企业的深层次服务增多和项目拓展就是一个难题。在“十一五”期间,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财政支持不足,也是孵化器难于开展工作的原因。
这些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包括:一是尽管对孵化器的作用已有共识,但在行动中难于落实孵化器的运营理念;二是一些孵化器的运营模式存在天生的缺陷,难于与服务提供的规律结合起来;三是政府多为孵化器创建埋单,但对孵化服务尚未形成政府采购模式;四是对经认定后的孵化器后续监督和制约力度不足,难以规范实际运营理念的执行力;五是孵化器之间利益诉求差异很大,难以形成真正持续有效的学习探讨机制;六是孵化器的利益诉求缺乏有效的政府引导;七是一些孵化器自身逐利行为日趋增多,对短时间难以产生效益的创业服务投入较少;八是部分优惠扶持政策难于落实;九是企业自主创新相关的环境不够完善;十是产学研缺乏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体系。
上述情况表明,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我市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创业环境、孵化器数量建设、孵化器管理人员的理念认识、孵化器的服务规范、孵化器的制度规范等方面有更大的发展。
3对策措施
3.1加强政府对孵化器创建的资金引导作用,实施政府公共服务
采购部分孵化服务各级区县政府应围绕一个或几个相关关联的产业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通过创建资金引导,合作、委托管理,合资、独资或混合经营等方式创办孵化器,吸引个人、毕业企业、已建孵化器、大企业、科研院所、政府、其他与科技工作相关的事业单位加入。对社会效益好、对留区纳税具有长期加速增长作用的孵化器应加大投资。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政府公共服务采购,采购孵化器的如人力资源培训、市场拓展和财务代理等服务。
3.2实施天津市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计划
为了弥补科技孵化器服务的不足,应当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在我市国家级孵化器中试点天津市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计划,鼓励社会上有意愿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成功企业家、金融专家、咨询专家和在创业管理领域的学者成为“创业导师”,帮助小企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部设立创业企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师等岗位,通过“创业导师”计划弥补孵化服务的不足。
3.3建设一批符合区域发展方向、大学主流科研方向的大学孵化器
建议强化我市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的建设,从创新源头发展创业企业。应当鼓励有条件的大学建设与大学理工类主流研究方向相一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大学教授创业或进入企业成为顾问,鼓励有研究能力的学生到企业实习或参加创业活动。建议建立天津市大学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和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在创办一流大学的同时,拓展大学主流科研方向的市场。
3.4鼓励天使投资与孵化器服务结合
鼓励孵化器建设投资功能,发挥孵化器的作用。各级孵化器的管理部门应该支持孵化器建立贴近孵化企业实际需要的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服务。
3.5推出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和绩效考评体系
建议建立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规范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形成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内容的基本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沿着正确导向开展工作,并对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工作人员进行评优。
3.6建设孵化器评估与孵育能力推广管理平台
应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产品销售、投资需求、异地市场建设、异地孵化等服务网上推广平台的建设;支持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将监管、认定、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建成网络化数据自评估体系。
3.7强化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大学、大院、大所创新资源发展孵化器开展研究;研究如何创新孵化器的体制与机制,更好地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者与管理者的积极性;研究创业企业的发展规律,做好深度孵化工作;研究如何围绕我市新型技术和产业领域,促进新兴产业聚集,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总之,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十一五”期间发展状况良好,整体呈现积极的发展态势。但机遇与挑战并存,为更好发展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急需更多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发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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