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固宪章;蛄构现实主义;和谐世界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2006年6月,联合国会员国由51个增加到192个,成为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项重大创新,对以联合国为中心构建和谐世界有着重要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也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结构现实主义的核心议题。结构现实主义为解析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了有别于其它理论的视角,为各国构建和谐世界指出了途径。
一、联台国宪章中的雏和思想
联合国宪章不但是联合国维和思想的理论来源,而且是以联合国为中心构建和谐世界理念的恩想源泉。所以,用结构现实主义来分析联合国维和行动和构建和谐世界,首先应该从结构现实主义的视角来分析联合国宪章。
结构现实主义的标志性人物是美国学者肯尼思·华尔兹。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和汉斯·摩根索的传统现实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其理论核心都是权力政治,“不管国际政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权力(Power)总是其直接目的”。同时结构现实主义又对传统现实主义进行了发展创新。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有三个假定:(1)国际系统是以无政府性为基本性质的系统;(2)国家是此系统中的基本单元;(3)对系统的稳定和系统单元行为的最重要影响因素是系统结构。结构主义分析方法被称为整体的或系统的方法,它的分析层次是国际系统,而不是国家行为体。系统被定义为一系列互动的单元。从一个层次来说,系统包含一个结构,结构是系统层次上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它才可能设想单元组成一个系统,而不同于简单的组合。在另~个层次上,系统包括互动的单元。单元性质以及互动模式的变化与单元行为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结构对于解释细节的作用确实不大,但是,尽管缺乏详细的内容,结构却有助于解释那些重大的、重要的而且持久的模式。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决定了国际系统的结构,国际系统结构是影响国家行为的惟一重要因素,即“结构选择”,单元(国家)行为由系统结构决定。
近代以来,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是它并没有改变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际联盟和联合国是其中两个最有代表性的政府问国际组织,它们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国家仍然是独立的最基本的行为主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我们把联合国与国际联盟分别看作一个国际系统,其会员国为互动的单元,对联合国系统与国际联盟系统进行分析比较。国际联盟盟约和联合国宪章分别是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行动指针,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分别是国际联盟盟约和联合国宪章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国际联盟盟约结构中的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行政院由常任委员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苏联、德国和由大会定期选举产生的非常任委员国组成。盟约第三条第三项:大会开会时处理属于联盟行动范围以内或关系世界和平之任何事件。第四条第四项:行政院开会时得处理属于联盟行动范围以内或关系世界和平之任何事件。第五条第一项:除本盟约或本条约另有规定者外,凡大会或行政院开会时之决议应得联盟出席于会议之会员国全体同意。联合国系统的宪章结构中的大会由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组成,安全理事会由中国、法国、苏联(俄罗斯)、英国、美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六个(后来增加到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宪章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表决票表决之。第三项: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第十二条第一项:当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争端或情势,正在执行本宪章所授予该会之职务时,大会非经安全理事会请求,对于该项争端或情势,不得提出任何建议。第十四条:大会对于其所认为足以妨害国际间公共福利或友好关系之任何情势,不论其起因如何,包括涉及本宪章所载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之情势,得建议和平调整办法,但不以违背第二十条之规定为限。
从上面国际联盟盟约结构和联合国宪章结构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联合国和国际联盟在维护国际和平安全方面截然不同的效果的根源。国际联盟盟约结构有重大缺陷。国联大会与行政院职权划分不清,责任不明,容易形成争权和推诿两种不利情况。形成决议必须全体一致就使每个会员国都有否决权,必定无法统一意见,最终失去采取有效行动的可能性。国联会员国约定彼此以完全诚意执行所宣告之裁决或判决,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无政府国际社会中,国联决议就无任何约束力,而国联既无权力,又无手段来强制实施决议,常常是一纸空文。联合国宪章结构克服了国际联盟盟约结构的先天不足,体现出结构的完美性和建设性。宪章设计时克服了大会、安全理事会权限划分不清、互相掣肘的弊端,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权利专属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得调查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情势,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其强制行动可以决定使用武力,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各会员国同意以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这样,安全理事会在处理威胁世界和地区和平与安全的事件时就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性。同时宪章结构实行五大常任理事国全体一致的原则,通常称为“否决权”。在安理会里,否决权是指任何常任理事国都可以阻止他们所不赞成的一切属于实质性的问题议案的通过。否决权是联合国组织的基础,它充分重视了大国的特殊作用。是给予在维护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中起重大作用的大国的一种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大国团结和合作的程度决定了联合国行动的成败。同时,也吸取了国际联盟决议须大会全体一致,给会员国普遗否决权导致其难以采取任何有效行动的教训,这就使联合国迅速行动有了更多的可能和成效。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一项创举,虽然在宪章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是它是一种介于和平与武力之间的行动措施,不少人称之为联合国宪章的第6.5章,可以明确地说联合国维和行动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60多年来,正是在联合国宪章的指导下。联合国会员国集体采取行动为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保持世界稳定与和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联台国维和行动实践
联合国宪章的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联合国及全体会员国对违反宪章,破环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家所应采取的措施,它们包括调解、斡旋、制裁、封锁乃至集体强制恢复和平。60年来以此为指导,联合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制止了侵略,恢复了不少热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国际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1991年12月苏联解体标志着两极格局终结,冷战结束。冷战后。国际格局向着一超多强,群雄逐鹿的局面发展,国际热点不断、矛盾层出。两极格局期间及终结后,联合国维和行动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我们对60年来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一总结,从中引出一些关于“极”的思考。
据统计,从1956年11月组建第一支联合国紧急部队(第一支紧急部队),到1990年3月联合国过渡时期援助团(过渡时期援助团)结束维持和平使命,在整个两极格局时期,联合国共实施了12次维和行动;从1948年6月组建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中东一停战监督组织),到T992年3月结束的联合国驻柬埔寨先遣团(联柬先遣团),联合国共实施了11次跨越两极格局时期的维和行动;截止到2005年3月,联合国组建苏丹特派团(联苏特派团),在两极格局瓦解后,联合国共实施了大约37次维和行动。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两极格局的40多年中,联合国维和行动总共只有大约12次,跨越两极格局的维和行动有11次。而在两极格局结束的短短15年中,联合国维和行动竟达37次。在冷战前后。维和行动呈现不同的特点。冷战后,维和行动规模更大。维和人数剧增,大国开始派员参加,维和行动更多地关注一国内部的冲突,而不是国与国间的冲突。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与整个国际格局结构密切相关的。从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91年12月苏联解体。世界经历了长达近半个世纪的两级格局时期。两极格局终结后,世界处于新旧格局交替之际。美国仍是惟一超级大国。但是特别是“9·11”事件以来,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热点问题层出不穷,非传统安全问题对人类的威胁明显增大;国际上反对单极化和单边主义,要求多极化和多边主义的呼声不断高涨。世界多极化趋势进一步增强。结构是根据其组成部分的排列方式定义的,只有排列方式的改变才是结构性的改变。国际体系的结构是指国际体系中物质性权力的分配格局,即系统单元(国家)依其相对国力在体系中的相应位置的排列。国际系统结构是由单位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国际系统中的权力分配状况决定的。“极”(Polarity)指的是行为体的数量以及它们的实力分配状况,因此体现着国际系统的结构。肯尼思·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只要无政府状态保持不变,那么系统的稳定就与主要行为体的命运休戚相关。二者联系的密切性在于大国的变化将导致系统的转型。在两极相争的系统中,权力失衡只能通过自身内部的努力来得到纠正。确保自身能够获得坚定的支持至关重要。但是两极系统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第三方的加入或者退出联盟并不能使两极均势发生改变。两极最能保持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所以,美苏两极格局近半个世纪,尽管双方对峙,在世界各地争霸,由于它们大体势均力敌,各自代表一个“极”,单从“极”的力量对比中,它们保持了长期的均势平衡。总体上使世界保持了和平,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局部地区的冲突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和规模内,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次数才比较少,规模才比较小,影响相对不大。当然,我们反对美苏两国推行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两极格局逐渐瓦解,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标志着两极格局的终结,世界进入旧的格局瓦解,新的格局尚未建立的一个特殊的新旧交替时期。原来在两极格局下被压制的矛盾和冲突不断爆发出来,世界各地热点此起彼伏,惟一超级大国美国推行单边主义的单极政策,不但不能使世界更加和平与稳定,相反遭到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反对,激化了矛盾,世界各国要求多极化,加强联合国作用的呼声不断高涨,联合国在维持世界和平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得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前所未有的活跃,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家不断增多,维和次数急剧上升,规模空前。联合国维和行动成为维持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的一把利剑,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实现和谐世界理念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途径
2005年9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演讲,全面阐述了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理念。提出“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相互借鉴而不是刻意排斥,取长补短而不是定于一尊。推动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实现振兴和发展;应该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努力消除相互的疑虑和隔阂,使人类更加和睦,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应该以平等开放的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和谐世界是人类追求的崇高目标,也是中国政府审视国际国内各种机遇和挑战而郑重提出的一项重大的全球治理理念。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完全一致的,正在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世界不是空中楼阁,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是其前提条件,因此,构建和谐世界首先就要使世界保持和平与稳定,一个动荡不安,战乱纷起的世界绝对不是和谐世界。
在系统理论中,结构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概念,它产生于主要单元之间的互动,是指一系列约束性条件,结构是全范围内的组成部分,使得系统能够被视为一个整体。定义一个结构必须忽略单元是如何联系的(即如何互动),而关注它们在彼此的联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如何排列和定位)。肯尼思·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认为两极最能保证国际系统的和平与稳定。在多极系统中,四极是可以接受的最小数目,因为国家可以结成联盟,并且确保相当大的稳定性。“五”被视为另一种临界数目,在其中一国可以担当平衡者的角色,从而使之成为能够保证稳定性的最小数目。因此,要保持世界和平与稳定,单极肯定不行,这样霸权国会我行我素;两极由于双方相互制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世界和平与稳定,但并不能使世界处于和谐状态。冷战时期,美苏两极长期对峙,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但世界长期处于不正常的状态,冷战阴影在世界上至今仍挥之不去,和谐世界无从谈起。两极格局的终结为实现和谐世界提供了可能。目前,世界处于一超多强、多极化趋势逐渐明朗的转折时期。一个多极化的世界可能是三极、四极、五极,或者更多极,总之是多极和多边主义。多极和多边主义才有利于构建和实现和谐世界,作为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联合国在构建和谐世界中责无旁贷,因此,必须维护联合国的权威。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实际行动措施,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联合国维和行动在促进地区热点问题的解决、缓解危机等方面卓有成效。所以,构建和谐世界必须进一步积极开展联合国维和行动。
肯尼思·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是一种高度简约化的理论,它以理性主义为宏观理论假定,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层次,以体系结构为主要自变量,以国家行为为主要因变量,以国际体系无政府性为基本体系条件,构建了一个现实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同时它自身也存在不少缺陷,如过度强调结构的作用,把单元(国家)除实力之外的一切特征,如国家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等全部排除在研究范畴之外。这固然为单元在系统中由于有相同的属性而有利于类比提供了极大方便,但是,事实上单元自身的其它特征在系统中同样发挥着重大作用;同时,认为两极最能保持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这有待商榷。但是它为分析国际现象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影响深远。两极格局瓦解15年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全球化深入发展,推动国际关系深刻变革,和平、发展、合作越来越成为世界的主旋律。与此同时,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因索正在增多,地区热点尚未解决,非传统安全问题影响上升,反对单边主义和单极化,要求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多极化、多边主义的呼声显著增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们要摒弃冷战思维,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共同防止冲突和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继续积极开展维和行动,坚持结构现实主义所认可的多极化和多边主义,“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人类就能创造一个和平、安全、繁荣的和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