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文范文:我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据透露,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国务院提交的新的收入分配方案,这将有利于提振消费,也被认为是国务院下半年着力实现经济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仅是刺激内需的一项关键政策,而且是确保社会公平从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制度。我认为,分配制度改革要过三大坎:一是少数人垄断高薪,有悖法理;二是多数人收入偏低,不敢消费;三是收入贫富悬殊,差距过大。
目前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仍面临较多问题,从这些年的经济危机中看得更加清楚。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仅是刺激内需的一项关键政策,而且是确保社会公平从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制度。我认为,分配制度改革要过三大坎:一是少数人垄断高薪,有悖法理;二是多数人收入偏低,不敢消费;三是收入贫富悬殊,差距过大。
垄断高薪悖法理
2008年媒体披露“抄表工年薪10万元”消息,舆论大哗。在当前经济危机中,国泰君安逆势高薪,国有垄断企业高管年薪6000万等消息,再度引起公众置疑。关于垄断高薪问题,历来存在较大争议。国家电力监管会副主席王野平曾表示,“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合规合法,再高收入也无可非议。”
那么,垄断高薪究竟是“合理合法”,还是“有悖法理”?志灵《垄断国企高薪中的合法性危机》一文指出,“从法理上讲,设立垄断企业的依据只能是公共利益,像电力这样的国有企业必须按照行政逻辑来设置和管理,于是电力企业的老总都会有行政级别和头衔;但另一方面,国有垄断企业从老总到普通职工,却按照企业化的薪酬激励机制来确定工资收入。”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现象──垄断行业“当官按行政,拿钱按企业”,存在严重的“合法性危机”。
我认为,垄断高薪合法与否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美英一些企业高管在危机中逆势高薪,甚至拿政府补贴发巨额奖金,这是一种犯罪。有人总拿“企业管理”、“维护效率”一套说词忽悠公众,其实全都有悖法理。上个月,财政部发出“限薪令”,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限薪令尽管仍存在最高年薪是否偏高、是否应该扩大对国企高管的约束等疑问,但其积极意义还是值得肯定的。
收入偏低,不敢消费
与垄断高薪相反,大多数民众仍存在收入偏低,不敢消费的问题。前段时间媒体出现“消费爱国”言论,事实上,百姓消费能力大小,取决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取决于爱国与否。
当前一个突出现象,是内外需的不平衡体现为居民消费率的逐步下滑。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仅为35.4%,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低了约17个百分点。
有专家指出,“要真正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根子还在收入分配领域。”当前宏观背景下启动收入分配改革的意义在于,通过收入分配调整真正启动国内内需和消费,尤其解决中低收入者消费不足的问题。
张金岭认为,老百姓不愿花钱原因很多。一是想花钱的手里没钱,银行里居民存款虽然超过20万亿人民币,但少数人占着大头,多数人却只占小头。有钱的家里什么都有,一时找不到消费的“兴奋点”,钱少或没钱的“兴奋点”很多,却总是感到手头紧。二是即使有点钱也尽量存着。原因很简单,子女教育、老人生病、自己养老样样需要钱,还是多存钱安心。
收入差距过大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近年来,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也一再引起关注。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贫富悬殊,差距过大存在着明显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成分。比如,垄断企业高管动辄年薪数千万,凭什么?如果像比尔·盖茨、李嘉诚等,无可非议,而我们国企高管基本上是换了张三李四都差不多,是个脑袋就拿几千万毫无道理。
还比如,公众质疑国泰君安逆势高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既然金融危机下金融业的高效率、高绩效不复存在,支撑天价薪酬为继的理由何在?垄断高薪天然就有悖法理,亏损后居然还拿天价高薪,又凭什么?
我认为,有些观点总喜欢拿美国的鸡毛当令箭,其实从此次金融危机可以清楚看到,美国企业高管的天价高薪并不是合法合理的,无非是资本话语权编出的神话。而作为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像美国那样拿高薪就更失去了合法合理性。因此,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该从何入手呢?
科学分配利国利民
客观讲,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显著成就。据有关人士透露,发改委在2007年、2008年分别举行了四次内部征求意见讨论会,组织有关部委官员和学者,进一步论证和修订改革总体方案。2009年3月再次组织了内部讨论会。目前,收入分配总体方案基本成型,有望今年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将分别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出台具体的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
工资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秩序规范、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还要积极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协商调整的机制。力争今年底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同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将达1200元。
此外,收入分配不公,从浅层次看是经济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所酿成;但从深层次看,却主要是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因此,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形成原因,是权力运作不规范,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所以,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还须从保障权利、规范权力入手。
权力失控,运作不规范,是促成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另一主要因素。首先,权力的不规范,导致垄断迟迟“反不了”。众所周知,制造社会收入差距的一大“罪魁祸首”,是某些垄断行业员工的畸高收入。而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观,关键在于一些垄断集团在某种程度上掌控了公共政策,乃至立法资源——“部门利益法制化”。所以,反垄断在相当程度上也是政治问题、法律问题,而不是一个经济问题。 其次,权力运作不规范,也导致了一些有剥夺之嫌的公共政策不断出笼,致使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例如从越来越多的人上不起大学乃至中学、城乡教育差距越来越大等现象看,我们的教育改革,就有使不公平问题愈加严重之嫌。
再次,权力不规范,是导致“隐形收入”泛滥,是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当前的收入差距过大,有许多并非是显性收入所造成,而是由于隐形的灰色收入过多。如报道中称:“在很多国有企业,包括住房、汽车、通讯、勤务人员乃至公务宴请、出国考察等,均可纳入职务消费范畴。”——国有企业如此,许多权力机关又何尝不是如此?可以说,许多人之所以对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十分敏感,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此。
所以,我认为坚持科学改革,分配制度是能够跨越三大坎的。唯有如此,分配制度改革才能切实惠及每一位劳动者,真正利国利民。此外,要改革收入分配,更重要的是消除收入分配不公所导致的负面影响,必须从保障权利和规范权力入手。只要能够保障分配的相对合理,垄断能够受到遏制;只要低收入者能够温饱,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子女接受得起教育,则收入分配无论差距大小,都不会成其为一个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