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城市房屋建设总量(不包括农村)大概是8亿平方米,竣工的有5.8亿平方米,就是说我们在一年之中就有4000万平方米的房屋结构工程不合格,如果其中有一半是住宅,大约有25万户不合格。当然这里也有两个问题,一是统计准确程度怎么样?再一个,有很多工程在投人使用之前还是对结构隐患进行了弥补的,也就是说上面这个数字决不等于在用的房屋中有这么多结构隐患。但是,不管怎么讲这个数量都是相当惊人的。再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去年部里直接组织检查了274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或者可能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因为当时检查的时间短,还需要进一步做工作)加起来大约是4.7%,这与上面讲到的不合格率5%,是相当接近的,说明这一统计是相对准确的。在这274个工程里大约有50%的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有的严重,已经构成结构隐患,有的虽然没有形成结构隐患,但也是没有按照强制性标准实施。所以我要讲的第二句话就是形势严峻。我们做好一项工作,对现状有一个全面的深人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体现实事求是的作风,从实际出发来部署我们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很遗憾的是,目前全国也好,各省、市也好,恐怕对于整个工程质量的评价工作是比较薄弱的。从全国来说,要对整个工程质量的状况有个比较完整的、准确的描述,依据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来描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薄弱的工作。去年我就提出来,建设部有责任每年出一部中国的工程建设质量白皮书,我们每年三、四万亿的固定资产投资,七、八亿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这么大的建筑量,质量状况到底怎么样是必须搞清楚的,因为我们要根据这个实际情况来部署工作,但目前这项工作很薄弱。我想鉴于种种条件的局限,可能在头几年这个工作还不够深人,可以不叫“白皮书”,但是我们每年对自己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全国的工程质量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全面的比较准确的评价。这是我们的一份建设11部质量石望能够把j质量现状的认识同志们共同努力,确是稳中有升,不叫工程质量问题就把我得一团糟,但是形势必须清醒看到的。有人分析质量状况可能是这样,结构氏量优于装修质量,大型公共建筑优于普通住宅,大城市比中小城市强。我只承认最后一条,县以下的工程质量有些确实很差。头两条值得研究。结构上的问题不是直观的,你看不到。老百姓投诉,谁投诉结构问题,谁对结构能进行检测。所以,别太相信那些。这次我不说别的数字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了,我只举一个结构隐患、结构不合格方面的数字,用以说明质量状况现状。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的法制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2000年我们国家颁布了第一部,我们按照的要求,制订了强制性的条文。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一项改革,以前我们的国家标准,按照都是强制性标准,但是实际上每项标准里面有的是强制性的内容,有的是推荐性的内容,为了一项规范的完整性,就放在一起了。这次,我们按照的要求,按照实行条文强制的思路,把必须强制执行的一些技术标准汇编起来,搞了一个强制性条文。如果说,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话,那么,强制性条文就可以视为我们国家在当前阶段的技术法规。因为这是必须坚决执行不能有任何违反的,违反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再加上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包括地方上的,可以认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体系,为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是第二个有利条件。
三是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这些年来经过大家的努力,取得了重要的进展。比如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的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建立,以及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完善。应当说我们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四是在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当中,由于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的高度重视,大家积累了丰富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涌现了一批质量好的典型,集中的体现在获得鲁班奖和其它地方奖项的众多企业中。
五是技术进步这些年来有很大的进展。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是我们搞好蒸潺黔:
大家能够充分地利娜终些条件来发展当前质量和安的势头,二句话,对搞蜂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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