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的主体是多方面的,可把多方面的评价主体概括为自我和他人.自我评价就是以自我为主体的评价.这里的自我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组织或群体.就自我是组织或群体而言,自我评价是指自我对其行为的指导思想、行为过程、现实状态和结果以及现实状态与应达到目标相一致程度的评价.就自我是个体而言,自我评价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的知识、能力、道德品质、行为等的评价.他人评价是指他人作为评价主体的评价.
他人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组织或群体.分等、奖惩性评价多以他人评价为主,尤其是以组织群体评价为主,而改进、提高和发展性评价,则应以自我评价为主,并使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
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具有不同特点:自我评价的主体对于评价的客体来说,具有内在性,而他人评价的主体对于评价客体来说,具有外在性、游离性;自我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是同一的,而他人评价则是分离的.主客体的同一有利于评价过程中主客体易位和角色的转换,从而使评价更准确、客观.主客体的分离,易在评价过程中向两个极端发展,产生排斥性、对立性,从而削弱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自我评价的信息具有直接性、丰富性、生动性,而他人评价的信息则是间接的、抽象的、静止的;自我评价具有反思性,是对自我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反思,重视结果但更重视过程,他人评价无法反思客体,尤其是只注重结果而不管过程的他人评价.
从教育评价的实践来看,自我评价更有利于发挥评价客体的自主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评价客体自觉的提高和发展.诚然,公正、客观的他人评价对评价客体正确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和发展自己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同自我评价相比,其局限性较大,特别是他人评价的结论不公正、不客观时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和教育者的评价,自我评价优于他人评价.青年学生宛如一棵生长着的禾苗,禾苗遇到霜冻就会受到摧残,青年学生受到不公正的评价也会有如此结果,从而使其发展方向发生异变,这样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自我评价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通过自我评价过程的反思,可以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检查自己的优缺点,克服缺点,发扬成绩.第二,可以自我调动成就动机,从而坚定信心,锲而不舍,为实现其理想而拼搏.第三,可以自我调整自我与群体社会之间的矛盾,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行为,使之与群体和社会的原则、规范相融合、相统一,等等.总之,自我认识是个体自我调整的必要环节,自我评价是自我认识的基本手段,是个体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处理好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之间的关系,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减少或停止那些明知弄虚作假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授意的他人评价,这种评价的危害更甚于假冒伪劣商品,因为它引起了被评者的心灵震撼,毒害着被评者的灵魂,自觉不自觉地"培养"了评价者和被评者的不良作风和不良行为,也将弱化善良人们在心理上对教育评价价值和意义的认同.
第二,要坚持以自评为主、他评为辅的原则.自我评价能较充分的体现被评者的主体性、主动性、积极性,被评者易生成尊重感、信任感、责任感、使命惑.他人评价,对被评者来说,是被动的、外在的,尤其是不客观的他人评价,易挫伤被评者的自尊心,致使敷衍了事,使评价减少了应有的积极意义.特别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更应取自我评价的方式.
第三,要把他人评价整合到自我评价体系之中.要坚持自我评价---他人评价---自我评价的完整运行过程.评价实践证明,在实施他人评价之前,被评者根据评价标准,都会有或显或隐的自我评价行为.在他人评价的过程中以及评价结束,也都会有一种或显或隐的自我再评价,决定对他人评价结论是否认同,以及认同的程度.我们应当把事实存在的评价的这一过程提升为评价实践的指导原则和自觉行为.自我评价是基础,他人评价是条件,自我再评价是被评者制定规则,改进、提高、发展的依据和动力.没有自我评价的他人评价是黯淡无光的,没有自我认同的他人评价是外加给评价客体的,其消极结果是被评者对其评价要么漠不关心,要么滋生抵触情绪或消极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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