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反腐财力度,完善反腐防腐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倡廉的职能和作用,我们建议:尽快开展与国际接轨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腐败审计。
经济腐败审计是以防治经济腐败为目标,由独立的特定审计主体,运用专门的方略、手段和规程,对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犯法行为进行审查、监督和防备的特种审计。它强观察处与防备相联合,并以防备为主。经济腐败审计采用腐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以具有审计价值(发生贪污腐败可能性较高)的疑点线索或移交的案件为起点,确立审计项目,安排特种审计查证,实施以审计机关为主,纪检监察、检察等其他监督部门全程紧密配合协作的审计查处,并适时进行内部控制分析评价,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建议。
一、开展经济腐败审计的意义
1.开展经济腐败审计有利于充分履行审计反腐倡廉职能。反腐倡廉是审计法赋予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世界各国审计实践经验也表明,打击和防备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职能和内容。只管我国审计反腐败已取得很大结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审计防治腐败作用的充分发挥,如:在认识上,有些人把查处腐败和经济犯法案件看成审计的基本职责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在组织上,尚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尚缺乏有效的手段。因此,国家审计机关要充分履行审计反腐倡廉的基本职能,必须将散存于各审计类型(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中雷同于国际“舞弊审计”的监督职能加以集成优化,创建经济腐败审计的专门类型,设立专门的经济腐败审计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有效方法,采取专门的审计方略,有筹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不然,审计防治腐败的职能,只能仍然是其他类型审计的副产品,其工作不可能真正规范到位。
2.开展经济腐败审计有利于提拔反腐防腐监督体系的团体效能。反腐防腐监督体系主要包罗人大监督、政党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专业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但每种监督都存在各自的特点和范围性,客观上需要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职权、监督责任和监督效果上有机匹配,方可达到有效防治腐败的目标。而开展经济腐败审计就是一种提拔反腐防腐监督体系团体效能的有效手段,这是由于,经济腐败审计作为审计的一个基本分支,对审计范围内的一切事项,无论有无问题,有什么性质的问题,都应该而且可以进行审计。同时作为审计反腐败的专门种类,又运用专门方略、手段和规程,既可对有确凿证据的腐败风险较高的事项立项进行特种审计,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优势、常常性审计积累的信息优势以及审计环境优势,又能有效开展其他监督形式力所不及的疑点线索审查和案件查证工作,从而大大提拔经济腐败监督体系的团体功能和效果。
二、开展经济腐败审计的可行性
经济腐败审计是我国审计理论与实践不停发展的一定结果。它实现了审计反腐败效能的创新及工作方法上反防联合的飞跃。它与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和联系显而易见:它与财经法纪审计的关系体现在,前者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检查中的防备作用,而后者一般为事后查处;它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体现在,二者都在不同程度上立足于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治腐败,但二者在审计目标、性质、手段、依据等方面相去甚远,前者具有后者无以相比的防治腐败效能。因此,经济腐败审计作为独立的审计类型,独树一帜,不可替换。它与近些年国际上出现的“舞弊审计”相似,是防治腐败的特种审计劲旅。
审计法关于审计经济腐败基本职责的明确规定,为开展经济腐败审计提供了法律基础。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精神,以及朱?基总理关于“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改进工作方法、集中力量揭破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指示精神,为经济腐败审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我国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起,一直注重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特别是自1999年来,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成为我国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后,审计工作反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尤以审计署的查处工作力度和成效最为突出,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据统计,1999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发现(或查处)各种违法犯法案件线索1458件,而1994年到1998年间,5年合计仅为2144件。假如开展经济腐败审计,力度必会更大,效果必会越发明显。可见,开展经济腐败审计事在必行,行必有效。
张智勇/瞿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