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财务理论中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的混淆
关于资源成本,目前最权威的定义是《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给出的:“资源成本是商业资产的投资者要求得到的预期收益率。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公司的经理把资源成本作为评价投资项目标贴现率或最低回报率(《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第一卷第470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7 月)”。可见,根据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表明,资源成本既是投资者所要求的回报率即预期收益率,同时又是有条件约束的资金使用者的融资成本。
而资金成本,属于我国财务理论研究中特有的范畴。“所谓资金成本,是指资金使用者为筹措和占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筹资费和各种形式的占用费等,是将盈利和资金的一部分支付给资金全部者的报酬,体现着资金使用者和全部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刘恩禄、汤谷良:《高级财务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43 页)”。从资金成本的这一定义看,是单纯从资金使用者角度考虑融资成本。
两者的计算方法也完全不同:以平凡股为例,资源成本的计算通常采用资源资产订价模型、折现现金流量模型以及债券收益加风险报酬法;而在我国财务学界,资金成本=每年的用资费用/(筹资数额-筹资费用)(汤谷良、王化成: 《企业财务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从上述我国资金成本的定义出发,另有一种常常被引用、直接以定义计算平凡股资金成本的方法, 即把股票投资股利(率)和股权融资交易费用(率)简单相加的结果作为平凡股资金成本。
二、从订价理论看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的根本区别
从定义上看,资源成本与资金成本都是企业发行融资工具的代价,也即决定企业融资决议的价格指标。这一共同点启发我们应该到订价理论中去探究它们的根本区别。
(一)从是否应考虑风险因素看
在金融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订价理论一直作为贯彻其中的轴心,推动着整个金融理论的发展。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订价理论的轨迹正是沿着商品价格-资金价格(利率)-货币资产价格-资源资产价格这样的路线向前发展。与平凡商品相比,金融资产最大的特点是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资源资产的风险性远远大于货币资产。因此对金融资产订价时,其风险就成为人们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其中,货币资产由于限期很短,可以忽略其风险,直接以筹集费和占用费来订价。但资源资产的订价就必须考虑其风险的大小。西方公司企业在融资决议中就主要使用风险订价的资源成本概念。相反地,我国理论界过去一直都忽视资源订价中的风险因素,在我国理论界缺乏风险意识的背景下,企业融资时侧重使用建立在筹集费和占用费基础上的资金成本概念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从是否体现出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看
委托代理理论以为,在公司企业中,公司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公司管理者需要的是他们个人收益的最大化,而这种个人收益最大化却可能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发展冲突。因此,必须设计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下,投资者就能够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对公司管理者形成硬约束。一旦公司大肆进行股权融资,而实在际支付的资金成本(筹集费与占用费)达不到具有同等经营风险公司的资源成本时,就会出现原股东回报率下降的情况,后者就可以利用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制约管理者的行为:大概“用手投票”,在股东大会上反对该再融资提案或撤换管理层,大概“用脚投票”,撤资转向其他的投资项目造成该公司的股票市值下跌,从而使公司容易遭到敌意收购,以此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者的硬约束。这就要求公司管理者在订定融资决议时必须支付一个最低的风险报酬率。这时股权资金成本将被迫即是股权资源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资源成本与资金成本就会趋于一致。
但是,假如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投资者就无法约束公司管理者的融资决议。在这种软约束机制下, 公司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筹集费与占用费)就会小于其股权资源成本(投资者要求得到的必要收益率),甚至可以为零,从而严峻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这时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就会成为完全摆脱的两个概念。
鉴于我国公司治理机制还很不健全的实际,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资源成本的理念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中保护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资金成本则体现了我国国有企业“全部者虚置”的特征。
三、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在我国混淆的原因及其危害
(一)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混淆的原因
1.我国设立资源市场时只注重资源市场架构的建设而忽视了相应财务理念的引入。
我们出于为国企解困的目标引进了资源市场架构和投资学体系,但却忽视了与之配套的现代财务管理思想,包罗资源成本理念的更新。我国资源市场的迅速建立,实现了低端信用的债权融资制度向高端信用的股权融资制度的迅速切换。然而,正是这种忽视市场内涵发展逻辑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造成了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的并存与混淆。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初期的指导思想存在一定失误。
资源成本是现代公司制的产物,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必须考虑资源/投资者的必要报酬。
1992年以前,我国国有企业实行的都是资金平衡表体系,没有资源、净资产等概念。1992—1995年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国有企业广泛展开了根据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计价的清产核资工作。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开始实行资产负债表体系,也就有了第一笔净资产。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第一笔净资产即资源是 1992年以后才问世的。我国财务界接触资源概念才不过10余年的历史,对于代表资源全部者必要报酬的资源成本就越发陌生了。由于改革的初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因此存在减弱股东权利和作用的倾向。因此,在这一历史范围性下,代表投资者必要报酬的资源成本迟迟不能正位,资金成本和资源成本的混淆自然就在所不免了。
(二)资金成本与资源成本的混淆所产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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