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已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产业和行业改革步伐也走在了金融改革之前,金融体制改革如何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格局的趋势,如何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趋势,尤其是适应民间投资的不断扩大并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都是当下经济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结合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尝试提出个人的一点设想和思考。
论文关键词 金融改革 中小企业 融资 民间投资
2010年8月,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和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等组织针对该年度中国民营企业家进行了问卷调查。该调查表明,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大多数民营企业家认为,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率高于基准利率,还要付额外费用,银行贷款已不能完全满足民营企业的扩张需求,从而期待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浙江,中小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企业倒闭成潮,民间借贷乱象纷呈,某些典型案件(如吴英案)一度成为舆论焦点。在紧迫形势下,国务院于3月28日召开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尝试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民间借贷问题探寻出路。
不可否认,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不断出现,特别是经济体制继续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主要表现在:
第一,呼吁平衡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第二,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经营,实现平等竞争,形成健康良序的经济发展环境;第三,打破行业垄断,让民营资本真正进入金融、铁路、民航、石化等行业,使民营经济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金融领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领域,一切经济发展,都要靠金融支撑,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经济发展的成就之一,就是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靠民间资本迅速高效的流动而支撑的。在我国东部地区的省份最为典型的温州、永康、义乌等地,之所以市场培育如此之快,中小民营企业、工业经济发展如此迅速,就是民间借贷活动的活跃支撑了当地工业和商业的极具繁荣,从而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但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及欧债危机的不断演变,使我国这个加工制造业大国出口下降,内需后劲不足,加工制造业的利润大幅下滑,迫使一些企业把大量资本用于投机性行业,比如房地产业、股票市场等。
与此同时,真正投身于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难以给人稳定的投资预期,因此银行以其不是安全的放贷对象而往往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加上现有政策对国企的过度倾斜也使得中小企业更加无法获得方便快捷的正规融资途径。重重压力都促使民间借贷蔚然成风,催生并繁荣了民间融资市场。然而,对高风险的投资必然需要获得高回报,随之而来的就是高利贷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经济问题更加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如果只是简单回避民间借贷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而不加引导,不给予其合法化、规范化的疏通渠道,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必将日益凸显而更难以解决。“高利贷”,实际上是一项具有极大风险的资本投机“赌博”,或者说是一场新形势下的财富掠夺。这样说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这种民间借贷一般常常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这些民间放贷的利率高得惊人,有的月息3%-10%,一年就翻倍回报,因为他们知道超银行利息的4倍不受法律保护,就把利息事先写入本金,这是一种掩盖方式。
第二,有的企业或公民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任意放大债务规模(制造假债务),将资产归入他人名下,采取财富大转移,这也是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活动,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不良的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应。
第三,有的民间借贷活动甚至已发展成为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活动的温床。因为这些借贷活动一般都以各种投资公司的名义出现,这些投资公司放出去的钱要收回,一般不走司法程序,而是通过自己组织人员讨债的方式以达到实现债权,往往会利用社会势力进行专门讨债,比如用不择手段的变相绑架、非法拘禁、恐吓等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发展下去会成为一大社会公害,造成一种贫富之间的结仇关系。像许多温州老总因资金短缺之下借高利贷而又无法偿还,选择“跳楼”、“跑路”等极端行为方式的消息屡见报端,实际上就是现有金融体制下造成的无奈局面。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国家决定在温州实行金融改革的综合试点是很及时的。温州是民营经济的窗口,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一度走在市场经济的前沿,但近年来大量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跑路”,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稳定都造成一定影响。《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将为温州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探寻出路,也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尝试。但真正要走出一条金融体制新模式的路子,笔者认为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对民营资本的开放,胆子要大一点
(一)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
民间金融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都广泛存在,并成为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获取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民间金融活动依靠社会资源或自发机制保证金融合约的履行,方便快捷并能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因此民间金融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是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间融资的运作不一定要办银行,可以放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借贷公司、金融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因为这些资本是私人的资本而不是国有,私人的资产依法有自行支配权,即使亏损,甚至灭失(血本无归)也是私人承担,无需控制过严。行政许可上应当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提供像发放个体营业执照或私营公司那样办理方便。
(二)银行需要“商业化”竞争
社会各界对银行体制现状的热议已将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面临我国金融市场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国家通过注入巨资、剥离不良资产和上市等手段,已经开始了商业银行的改造之路。同时,也应当尽快展开金融市场对内开放的步伐,使得国际金融机构的进入以及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成为与国有银行形成充分“商业化”竞争的局面,这也必将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总之,要允许民间金融组织与正规金融机构并存、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向金融机构,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鼓励适当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融资性中介机构,逐步形成互为补充、良性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二、在民间借贷活动上,监管要严格一点
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建立完善的借贷监管体系和信用制度,通过立法来设几道大的杠杆,比如出借金额必须通过银行汇款走帐,而并非目前的“只要有借条,法律就支持”的武断评判,因为这种法律评价制度容易导致假借贷、洗钱泛滥,通过汇款走帐会更加规范资金往来记录。同样,还债也要通过银行汇款走帐,减少虚假借贷。
三、建立登记信誉制度,要公开透明一点
全面构建借贷登记制度和信用记录平台,通过对贷款额度、贷款次数、还款情况、拖欠情况等信息的公示,逐步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将民间借贷也纳入信用体系,使企业信用相对阳光化、透明化。
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要渠道更多一点
经过近三十年的积累,民间资本十分充裕,而面对依赖资本获利远比做实业获利更加快速的情况下,“游资”更多地被投向融资市场,产业转型艰难、投资渠道缺乏是民间借贷乱象丛生的重要因素。中国正面临经济转型关键时期,政府需要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作出宏观指引,彻底转变以“GDP”为中心的发展模式,放缓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在综合保障、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经济建设进程。要充分整合资源,逐步淘汰产能过剩产业,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真实放开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步伐,逐步建立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而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加广泛的空间。
总之,通过一定时期的开放,逐步进行规范和不断总结经验,最终必定能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体制之路,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