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内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屡遭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呈上升趋势,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在此背景下,国内的法学界、经济学界和企业界对WTO和各国反倾销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呈现出一片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然而,对同属GATT第6条调整的补贴与反补贴问题,却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殊为憾事。
笔者认为补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成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并增加本国福利的有效手段,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因此而遭至他国的贸易掠夺和市场挤压。反补贴措施如果运用得当会有效地遏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它同时也可能被一些国家滥用从而成为其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合法外衣。
在国际贸易中,补贴与反补贴措施问题一直是一个复杂棘手、争议颇多的问题。世纪9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大都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生产资料价格受到政府控制,难于将政府补贴和实际生产成本区分开来,因而未对我国适用反补贴法,而代之以频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内部与外部情况的变化使得我们不难预料,我国必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对华反补贴形势。11月,在中、美签订的有关我国入世的双边协议中,美国一方面表明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的15年内,仍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和稳定发展,美方声明完全可以适用反补贴法对我国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际贸易管理局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研究我国目前经济体系下生产商所获得的政府补贴。
反补贴已经日益成为外国抵制我国产品的新利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不断地通过参加反倾销应诉等手段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证明我国经济的市场导向性,从而打破了西方将我国视为“铁板一块”
的计划经济的不合理认定,如美国已在反倾销实践中给予我国应诉企业以单独税率并开始承认部分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导向性。但与此同时,也正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导向性的逐渐增强,西方国家对我国适用反补贴法的可能性相应增加了,反补贴对我国而言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随时都可能发生,尤其是美国众议院通过后,中国面临美国反补贴调查的威胁已呈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由于中国出口商品频频受到反倾销调查,国内企业对倾销、反倾销比较重视,国内学术界和对外贸易有关部门对它的研究也比较多,但由于以往我们对美国和欧盟的反补贴法不适用于计划经济国家等认识的原因,造成我国对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研究深度和广度非常有限。
所以,全面研析WTO补贴规则,并根据WTO规则及我国“入世”所作出的承诺对我国的补贴制度重新进行设计和审核,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WTO反补贴规则和西方反补贴法对我国的适用,应当成为国际经济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了适应加入WTO 后的反补贴形势,避免重蹈反倾销给我国出口造成严重损失的覆辙,我们应早作准备,加紧研究WTO的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和各国反补贴立法、弥补我国补贴的立法与实践与发达国家关于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的差距 。
为此,本文在引入补贴的经济学与法学原理及 WTO关于补贴的法律规则的基础上,对补贴的内涵进行了比较与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了补贴与反补贴调查中涉及损害部分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着重从补贴造成的损害认定,损害幅度的确认及补贴与损害因果关系三个层面阐述了损害研究对于补贴与反补贴问题的价值与意义,最后分析并检讨我国关于补贴和反补贴的立法和实践,并由此而提出我国在补贴和反补贴问题上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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