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文无忧为首页 | 把文无忧加入收藏夹 | 站务联系     论文格式网:论文格文下载,论文格式大全,论文格式范例,如何写论文,怎么把握论文的格式,分类最全的论文范文格式网。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论文大全 > 经济论文 >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问题的解决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问题的解决
| 文章出自:论文格式范文网 | 编辑:论文格式 | 点击: | 2012-08-19 21:18:40 |

     提单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单证,是国际贸易制度和国际航运制度发展的基石。它作为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的凭证,对于保证国际贸易的安全和货物的融资流通都起着关键的作用。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要求承运人在目的港应该凭单放货。然而,由于近年来实务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使得承运人有时无法凭单放货。无单放货问题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大难题,以致于有学者称“近年来提单制度出现了一个‘死症’,可说是无治疗良法,就是无单放货问题”。凭单放货及其重要性早期的国际贸易都是实物形式的交易。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人不再随船航行,在交出货物以供运输时,他希望承运人能出具一张收到货物的证明文书,而提单就是这样一纸证明文书。当提单发展为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货的唯一凭证后,承运人在目的港就需要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者,这样提单和货物就密切地联系了起来。因此,商人们开始赋予提单一种新的功能,即用以代表运输途中的货物,并代替货物本身进行转让。提单有了这个作用后,“转让提单也就转让了在目的港的提货权,处分提单也就处分了尚在海上的货物”。

     提单的这种能代表货物本身进行转让的功能是为了适应海上运输的特点而发展起来的,是其他运输单据所不具备的,这便是提单特殊的物权凭证属性,而提单代表货物转让的前提是其自身也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赋予提单物权凭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因此,提单的可转让性是其物权凭证性的必然要求,提单的物权效力通过提单转让而实现。物权凭证性和可转让性均是现代意义上的提单的本质属性。两者密不可分,互为前提。通过对提单物权凭证性和可转让性的简单探讨,我们可以看出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就相当于货物本身。虽然商人无法实际占有货物,但是可以通过占有提单来实现对货物的拟制占有,从而通过转让提单来转让货物。因此,在目的港承运人必须要凭单放货,而没有义务去查明提单持有人是否真的对货物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因某些其他单据例如收货单、保函等就将货物交给非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不凭单放货即无单放货,那么提单便会失去其物权凭证的功能。在买卖双方和银行之间流转的提单就会相当于一张废纸,提单持有人对货物的权利也将失去保障,这对整个提单法律制度甚至国际贸易制度都会产生巨大的颠覆。

     无单放货问题的产生“无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未凭正本运输单证将货物交付给有权提取货物的人收货人。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无单放货,是在签发可转让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而是以其他方式,如凭着收货人出具的提单副本加保函交付了货物。在当今的海运实务中,不论是在承运人签发记名提单还是签发其他可转让提单的情况下,都是倾向于要求承运人凭单放货。既然凭单放货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承运人无单放货,屡禁不绝,而无视这样做可能承担的责任和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虽然在当今海运欺诈猖獗的情况下,不少承运人为谋取私利而违法无单放货,但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一些现实的无奈的因素,也同样会使得善意的承运人只能无奈地去无单放货。

论文下载,下载下来可不是把论文里边的名字换成你的就行了哦,这样是不对的哦,亲,一定要自己创作哦,因为期刊是要查抄袭的哦,多了解一下期刊的要求以及各地的评职标准吧。

友荐云推荐
相关论文列表
文无忧论文格式网是一个专业提供各类论文的标准格式,标准论文格式范文,各类论文范文模板,免费论文下载,各类应用文文书、合同范文等的论文网站。
Copyright©2012-2046 文无忧. All Rights Reserved .心无界 文无忧—文无忧 让你行文无忧 版权所有 文无忧lun.wen5u.com-论文无忧
网站合法性备案号:蜀ICP备140138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