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已成为了全球金融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的改革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理论依据,同时伴随着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在运行机制上的创新,也带动着整个金融服务的创新。因此有必要对其互动的创新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除了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上的巨大挑战,其原因就在于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与传统的互助制证券交易所相比,在基本价值、设立目的、自律监管等很多方面都与证券交易所的公共属性产生了巨大的冲突,只有合理的解决了这些冲突,证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之路才可以成功实现。本文探讨了深刻分析了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带来的矛盾与冲突,其中包括潜在的和已经被各国所重视的,同时还以世界各国对非互助制证券交易所的规制为例,总结出应对这些矛盾冲突的办法。提出通过自律和监管的调整,可以有效的控制冲突,化解矛盾。虽然全球的非互助制改革如火如荼,但是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也一直处于行政制和会员制的双重身份,这种现实情况不适合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直接实行非互助制改革,就像是将一个没有洗过澡的婴儿扔进大海一般。但是,我们仍能从全球的非互助制改革中借鉴到一些我国证券交易所需要完善的内容,尤其是对自律监管的增强。这样才能使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为应对未来的金融市场的竞争做一些必要的准备。
公平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自2000年美国开始正式实施公平披露规则以来,该规则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问题就引起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广泛关注。
与国外相比,国内对公平披露规则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平披露与市场信息环境的研究仍是空白,在对国外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将深入分析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首先从市场信息供给、信息传递和信息运用三个方面分析公平披露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其次回顾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进,依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公平披露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规则的具体要求进行横向比较。继而选取2006年1季度至3季度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盈余公告事件为样本,对比公平披露规则前后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到达时的市场反应,研究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研究的结论是,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变化受到不同市场主体信息相关活动的共同影响,理论上公平披露有可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信息供给减少,短期内引起证券分析师意见分歧程度增加,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中国市场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平披露规则实施后深交所上市公司盈余公告期间的股票收益波动性显著降低,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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