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污水达标排放,并不是排水系统的最终目标,而是更艰巨的治理工作的开端。在新的形式下,排水系统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排水系统是水循环中水质与水量的连接点,再生水利用是良好水循环中质与量的桥梁。污水深度、超深度处理技术已实用化,城市总体规划与给水排水系统规划都应重新考虑,应将城市污水视为可贵的淡水资源。把污水深度处理与再生回用放到重要位置上,恰当地确定排水分区、污水净化厂的位置与个数,改变下游高度集中处理的做法。在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时,要选择经济实用的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发展污水再生回用事业并合理利用污水处理厂的污泥。
从长远来看,这将是有效地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问题的优化途径。科科1.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2006年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提高了,但实际比重仍然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专项用途,易与专项转移支付混淆,也与其本身的均等化作用相悖。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在三种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是最多的。首先最突出的问题是其分配方式的不规范。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没有按照因素和公式来计算拨款额和配套率
而是凭主观臆断或地方配套资金的高低来确定补助地区和拨款额,直接造成款项的分配过程不透明、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入零星分散,多头申请、重复要钱的状况时有发生。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除了扶贫款、救灾款等少数几项之外,拖延、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产生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法制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法规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力保证。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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