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伦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从国内实践看,主要期望通过在高等工程教育中加强工程伦理教育的方式来培养工程师伦理道德。这种偏重微观的工程伦理教育,主要围绕工程师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展开,着眼于培养"合格的工程师"。而影响工程师伦理的核心因素并不是工程师的个人伦理,而是社会对工程师的角色定位,即工程师在社会中的角色。
如果"能够意味着应当"的"技术命令"大行其道,工程师与雇主的关系只是一种代理关系,那么工程师伦理将难以发挥作用。为此,在加强工程伦理教育的同时,更应着眼于工程整体与社会的关系,明确加强工程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构工程师与雇主的关系,增强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的话语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师伦理行为的引导与约束。
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人类改造世界的基本形式就是实施各种各样的"工程",并"已经生活在一个工程化的世界里了"。这些工程活动不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深刻涉及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对于工程活动来说,伦理问题是具有很大重要性的",伦理标准"应该成为评价工程活动的一个基本标准"。
工程师作为工程活动的主体,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伦理问题,是为"工程师伦理"。
在当今的大科学、大工程时代,工程师的伦理问题"不仅关乎工程师本人,而且关乎其周围的环境,甚至整个社会",已日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期望通过加强工程伦理教育培养"有伦理的工程师"去解决工程中的伦理问题,在工程问题日益复杂的环境下,将是十分困难的,甚至是徒劳无功的。为此,笔者以为,必须创新思路,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思考工程师伦理问题,明确工程教育的责任所在,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教育强国建设。
工程师伦理的内涵"工程师伦理"的概念最初是从职业伦理学派生出来的,指的是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应坚持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某种角度看,工程师伦理就是工程伦理,因为工程伦理的"核心是一种职业伦理"。
责任是工程师伦理的核心范畴[2]。随着工程实践和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入,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内涵逐步得到拓展和深化:
强调忠诚。从17世纪末工程专业产生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般认为工程师的基本义务是对机构权威的忠诚。如1912年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IEEE的前身)以及1914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所提出的伦理准则,都规定工程师的主要责任是做雇佣他们的公司的"忠实代理人或受托人","把保护客户和雇主的利益作为他的首要职业责任,并且要避免一切违背这个职责的行为"。对工程师与一般公众、工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考虑很少。
强调普遍责任。随着工程师手中技术力量开始加强和工程师人数的增加,尤其是工程师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公众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高,工程师不再满足只忠于雇主,开始对自身的伦理责任进行重新认识和重新定位。于是出现了"工程师的反叛"和"专家治国运动",要求掌握经济性工程活动甚至政治生活的领导权和代表权,担负起"普遍责任"。
强调社会责任。"工程师的反叛"和"专家治国运动"虽然失败了,但它却导致了新的工程伦理责任观念的产生。新观念下的伦理准则要求工程师要使自己关心公共福利,远远不止是对雇主的忠诚;要利用其知识和技能促进人类的福利,体现社会整体的公正目标;要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对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要求负责。
工程师职业逐渐"从一个向雇主和顾客提专业技术建议的职业演变为一种以既对社会负责又对环境负责的方式为整个社群服务的职业"。在事关工人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问题上,如果老板拒绝接受工程师的建议,工程师有责任向适当的机构进行反映(举报)。
工程师伦理培养面临的挑战从国内外对工程师的素质要求看,都包括有"伦理责任"的内容。如美国国家工程院(NAE)提出,工程师应该成为"有伦理道德的人"。欧洲国家工程协会联合会(FEANI)提出,"欧洲工程师"(Eur.Ing.)务必理解作为注册工程师对其同行、雇主或顾客、社区和环境应负的责任。
日本工程教育鉴定委员会(JABEE)要求获得鉴定的工程专业的毕业生"理解工程师的社会责任"。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朱高峰院士认为,现代工程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包括知识、能力、品德三个方面","品德包括伦理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鉴于工程师伦理作为现代工程师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的极端重要性,各国大学工程教育普遍开展了工程伦理教育。在国内,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福州大学等较早在本科生中开设了工程伦理学课程;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积极尝试工程伦理的研究与教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等则开展了工程伦理学方向的研究生教学。1999年,西南交通大学肖平教授编辑出版了我国大陆第一部专著。
但就培养工程师伦理而言,目前国内高校的工程教育似乎只是做了"应该做的",现实依然是"理工科大学生普遍对基本的伦理原则和工程师的责任、义务和道德原则不明确,对工程领域的不良现象麻木不仁"。原因何在?除工程教育本身"偏重训导式教育,联系实际不紧密,脱离个体需要"等原因外,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师伦理培养面临着严峻的制约和挑战:
工程师伦理的概念和标准尚未完全弄清楚。工程伦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对于工程师伦理是什么,以及其规范、标准是什么,学术界和工程界尚未形成共识,存在许多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观点和认识,往往令人无所适从。
现有的一些"标准"往往又过于感性化,几乎没有讨论要求工程师具体做些什么。因此,特别需要结合我国工程活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具有中国特色"、"与世界接轨"的工程师伦理概念和标准,更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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