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是民国初年重要的经济部门,管理会计、库帑、赋税、公债、钱币、官产等事务,监督所辖各官署及府县与公共之财产。在袁世凯政府的五年间,担任过财政总长的有熊希龄、周学熙、周自齐等人,其中以周学熙任职时间最长,他所提出的财政改革方案也最全面、内容也很充实。他分别于1912年8月至1913年9月、1915年3月至1916年4月两次出任袁世凯政府的财政总长。在他首任财长期间,对民初财政进行改革,建立了新的财政体系。他首创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划分,建立中央集权化的财政管理体系;提出和运用“公平普及”的租税原则,整顿田赋、盐税等旧税,开办印花税、烟酒公卖,进行所得税、遗产税立法。他还主持签订了善后大借款,由于袁世凯以此项借款收买政客及镇压革命党人,使周学熙蒙受国民责难,进而辞职。在他二任财长时期,是北洋政府17年统治中最好的年份。从这一点而言,可以说周学熙的财政改革最能代表袁世凯政府的立场。因而,以周学熙两任财长为中心来研究民初财政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紧紧围绕民初财政部——以周学熙两任财长为中心进行论述,分五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介绍财政部概况。概述了民初的财政沿革、财政部的成立、财政部的官制与人事、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部分关于周学熙财政改革政策及实践情况。文中指出周学熙出任财长时面临的赔款、军费支出膨胀、中央财权旁落和税制积弊甚多等财政“紊乱”窘况,为治理民初财政“紊乱”这一症结,周学熙整合中外财政理论和方法,提出了一系列近代性质的改革举措。
第四部分论述了周学熙主持签订善后大借款的情况。善后大借款本意是为了缓解民初严峻的经济形势以及由此导致的政治统治危机,然而袁世凯却以此项借款收买政客及镇压革命党人,使周学熙蒙受国民责难而辞职。同时大借款对国民经济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五部分论述了周学熙财政政策的执行状况,既有客观作用,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以说是成败参半。
最后为附录。概述周学熙在1912—1916年出任中华民国财政总长时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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