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介逼视的新思考
摘要:媒介对私人领域过分的报道行为导致媒介逼视现象的出现。本文通过对个案来分析媒介逼视的界定、类型,进而探究形成媒介逼视的原因。
关键词:媒介逼视 私人领域
一 媒介逼视的界定
(一)媒介逼视:陈力丹教授提出媒介逼视的概念。他以为“媒介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分公开的报道行为。这种行为给被报道个体带来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造成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1
(二)影响媒介逼视的因素分析:
媒介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分公开报道,那么对“度”和“私人领域”的掌握是理解媒介逼视的关键所在。笔者以为,影响媒介逼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报道频率。媒介对报道对象形成逼视的条件之一是报道的频率,假如报道频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并不一定会产生逼视。但随着频率的提高,对被报道对象的存眷渐渐加强,逼视效果渐渐产生,一定会使报道对象产生焦急紧张的心理体验,造成被报道对象的心理压力。
其次是报道的时间段。时间段与报道频率是紧密相连的。任何报道都有开始和结束,有的报道只有一天或几天,而有的报道则长达数十天,时间段较长的、报道频率较强的报道相应的影响力就较大,逼视效果就较强。反之,若报道持续时间很短,频率较低,那么逼视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第三是是报道距离。这里的距离是指报道涉及报道对象的内容与报道对象的关系。关系近则报道距离近,关系远则报道距离远。换句话说,报道越是涉及私人领域的事情越多,程度越深,报道的距离就越近,报道对象就会产生不安全感、压力或焦急。
第四是内容定位。逼视与私人领域密不可分,所以报道内容是否涉及私人领域也是媒介逼视形成与否的重要因素。报道内容是否涉及到私人领域,私人事件与公共利益的相干程度是掌握媒介逼视的重要指标。若与公共利益无关,除非当事人同意,不然不应报道;对那些与公共利益有一定关联的私人事件,应选好角度进行报道,存眷私人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同时,在报道时要考虑到报道是有利于个体还是有害于个体。
第五是报道情感。新闻客观性要求任何一篇报道都要秉着客观的原则进行报道,然而人是有情感的,报道不可避免涉及报道者的个人情感。报道者在进行报道时是持正面态度还是反面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都会流露在行文中,带有报道者情感的文字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读者和报道对象的态度。
最后是报道尺度。媒介逼视是一种过分的报道行为,过分还包罗报道的尺度问题,如实报道还是扩大夸张报道是媒介逼
视的关键问题。扩大夸张的报道会使报道内容偏离真实,影响公众对于事件的理解,给报道个体带来负面影响。二 媒介逼视的类型
媒介逼视从逼视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型来探究:即媒介自发形成的逼视和个体利用媒介进行的逼视。
(一)媒介自发形成的逼视
媒体自发形成的逼视主要是指媒介为了获取报道效应,最大限度的争取受众而对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进行私人信息的刺探式、追踪式的、带有猛烈的情感倾向的报道。这种报道会使报道对象曝光于公众,使个体的言行受到公众的监督,以至产生焦急不安的心理体验。同时,带有负面情感倾向的报道还会使个体遭到公众责怪甚至舆论暴力,迫使个体改变言行来符合公众的要求,是一种对个人权利的僭越。
(二)个体借助媒介进行的逼视
除了媒体主动进行的逼视外,另有个体借助媒介这一表达渠道进行的逼视。
1、求助媒介
近些年民生新闻渐渐成为媒体报道热门,媒介越发存眷平凡百姓的生活。同时不停发展的平民话语权使得平凡民众有了发言表达自己想法的机会。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民众往往在困难时求助于媒体,希冀媒体的报道可以带来越发广泛的存眷与影响,但媒体的报道往往超过求助事件本身,对涉及事件当事人的私人领域进行放大式的追踪报道,而最终形成一种逼视。以《贫困父亲写信遍求中国富豪》的报道为例。该报道称,贫困农民刘福成为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得女儿向施正荣、刘永行等六名富翁发去求助信,希望他们捐款给女儿治病。随后,该报刊发多篇追踪报道,对有捐款意向的富翁热情报道, 还没捐款的富翁则在报道中被点名。刘福成向媒体求助,实际上就是“约请”媒体报道其私人领域的事。但媒体对其私人领域的报道出现了过分的现象。报道中不止涉及了刘福成的家庭状况,孩子的现状,家庭成员的努力,还大肆报道了刘福成所求助的富翁,对富翁进行“点名”,逼迫富翁捐款。这种报道无疑超越了报道的尺度,是对私人领域的过分的公开的报道,导致了媒介逼视的形成。
2、利用媒介
在网络日趋普及的今日,利用网络来表达个人意愿的现象越发广泛,但随之而来的负面作用如人肉搜索、利用民意等现象也开始引起人们的深思。2008年末一起借助人肉搜索报复女友的案件使民众大为哗然。相恋四年女友周某在考上大学后与男友林某协商分手,然而林某却对周某的行为非常愤恨,于是借助网络窜改事实,通过人肉搜索将女友找出并连刺十余刀将其刺死。林某利用网络利用民意将其女友的全部信息包罗在大学的宿舍、舍友、新男友、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地点等全部搜索出来,同时利用民意声讨女友,给女友及
其亲朋造成极大地困扰。林某借助网络这一渠道对周某的私人领域进行干涉,散布谣言,使周某处于舆论暴力的压力之下,极大地侵占了周某的权利。三 媒介逼视的内容归类
(一)仇富仇官
近段时间,媒体的存眷焦点从习水嫖幼案到几个网上诽谤案,从湖南罗彩霞案到巴东邓玉娇案,时至今日29岁市长周森锋又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纵观近期的报道焦点不难发现,这些事件之所以能够引起公众的广泛存眷,共同点之一在于这些事件都涉及到一个“官”字。官民之间的抵牾冲突在中国自古有之,凡是涉及政府、官员的事件,公众总是表现出较高的存眷度。假如罗彩霞不是被公安局政委的女儿冒名顶替,事件大概不会有太多人存眷;假如邓玉娇刺死的不是政府官员,这件事情大概不会有如此之大的轰动效应。仇官心理无疑加剧了这一倾向。
除了仇官心理,中国还广泛存在仇富心理。“仇富”心理是指敌视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以及变富之后“为富不仁”者。但是,贫富差距渐渐加大这一实际,极易使社会成员产生严峻的社会不公平感,不停加剧公众的仇富心理,以致在个人层面上表现出“仇富”心理的泛化和偏激化现象。08年的杭州飙车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起交通事故何以演变成一桩公共事件,何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存眷,其背后的仇富心态是其主要心理机制。媒体在报道中不停强化肇事者和受害者身份的对比,凸显“富”与“贫”的差距。“富家子飙车撞死大学生”是最常见的标题。人肉搜索后,肇事者身份又被添加了母亲是“政协委员”、同伙中有某高干子弟等资料,作为富有和权势的证明。杭州警方在事故中对肇事车速的草率表态,更增加了人们对有钱有权者受袒护的推测,媒体这种带有明显情感倾向的报道无疑迎合了大众的仇富心态,二者共谋了这场逼视的“狂欢”。
(二)道德伦理
私人事件一旦触碰到社会道德与伦理底线时,公众往往以道德优越感而非法律依据作依托,实施集体对个人的道德讨伐。尤其是在网络中,匿名性使公众安枕无忧地高举话语权,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错”或“有罪”的道德猎物。珠海“最牛老太”不向慈善机构捐款的话音刚落,即招来一片讨伐声,有人甚至以为“最牛老太”是“典型的为富不仁”,要求“舍一点给需要帮助的人,不然良心难安”。无数网友高举道德大旗声讨“最牛老太”,逼迫她捐款。媒体在报道时也带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文章中常常出现“道德上过不去”“、人性的丑陋”“、难以放心”等情感化的词,这些无疑影响了受众。可以说,媒体非但没有反思受众的这种逼迫,而且还与受众共谋了这场道德批驳,造成媒介角色的严峻错位。
(三)弱势群体
近些年
,社会广泛存眷弱势群体,在这种社会情感的影响下,弱势群体成为媒介逼视的主要对象之一。比方罗彩霞案中的罗彩霞,事件曝光后,媒体除了大肆报道王佳俊及其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父亲王峥嵘以外,还对罗彩霞进行了扩大的报道,如罗彩霞的家境、大学的表现、现状等,对罗彩霞的私人情况进行了公开的、过分的、逼视的报道。(四)愤世嫉俗
媒介逼视在网络环境中更容易形成,发生几率也远远大于传统媒体。网民的“愤世嫉俗”是造成逼视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实际的生活的艰巨以及对实际的不满无处发泄,网络于是成为了网民发泄个人情绪的主要场合。网民发布一件私人事件后,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很多网民发表的言论非常激烈,发表一些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发表的过激的、过于偏执的言论,甚至有的我们的言论并不是与事件相干,而只是单纯的发泄个人情感,造成了一部分媒介逼视的形成。比方天际论坛中有一篇名为《29岁市长,你无权保持沉默》的帖子,网民“坚守着”写到:“但是作为一个市长,万众瞩目标人物,怎么可以对全国人民的质疑视而不见,起品性可见一般。”雷同的激烈的言论另有很多,在媒介逼视中家常便饭。
(五)利用民意
罗彩霞案近日闹得沸沸扬扬,各大论坛上随处可见关于此事的议论。然而,近几日某些论坛的讨论基调却从对罗彩霞的怜悯,慢慢演变成对王佳俊的怜悯和对罗彩霞的声讨。对此,有网友推测这些“挺王倒罗”的声音可能出自网络枪手公司。网络期间,民众的表达权得到了极大的释放,网络舆情在政府决议、公共事务以及社会事件上的价值越来越明显,很多时候甚至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大概正是由于民意的多元化、复杂性以及网络的开放性,民意有被利用被利益主导的可能,而被利用的民意则可能根据利用者的意愿对某些对象进行逼视。
四 原因探究
(一)商业利益驱使
在高度商业化的媒介环境中,为了得到市场和更高的利润,很多媒体刻意取悦大众。媒体忠于的不再是事实的真相,而是公众的情绪。为了制造新闻效果,媒体在报道时偏向于渲染私人领域中的情感因素和戏剧性情节,无限度的夸大。这种公然侵占私人领域的报道在商业化竞争下蔚然成风。
(二)媒介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在媒体市场竞争中,媒介职业道德渐渐让位给利润增长理念,一些媒体从业人员不顾新闻的客观真实原则与基本的人文关怀,滥用媒体权利进而造成了媒体逼视现象的频繁出现。
(三)顺应了大众的社会心理
传媒之所以可以“取悦”大众、“道德绑架”富人,而不为大众所唾弃,关键就在于顺应了大众的社会心理。在中国现有的经济文
化水平下,最契合民众心理的策略是官民冲突、官员腐败、为富不仁以及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调动民意,最大程度争取受众。(四)平民的话语权
近几年,网络已成为平凡公众表达个人意见的主要场合,个体可以不受限定表达见解,大到国际事务,小至生活琐事。这种平民的话语权难以避免网民对个体私人领域的过分存眷。
(五)网络把关人缺失
新媒介期间,网民对于事件的见解可以不经过大众传媒“把关人”的筛选和过滤,直接进入到公众的视野。把关人的缺失一定造成各种信息充斥网络,缺乏引导,,极易造成对个体的逼视。
五 媒介逼视的影响
(一)对私人领域的僭越
社会学家戈夫曼在他的“拟剧理论”中提到“前台”与“后台”。在前台,人们呈现的是能被他人和社会所接受的、符合人们对其角色的期待的形象。后台是为前台表演做准备、掩饰在前台不能表演的东西的场合,人们会把他人和社会不能或难以接受的形象隐匿在后台。当媒体将原本属于后台的私人行为展示给公众,使之处于大庭广众之下,会给报道个体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由于这些后台行为不符合前台及公众对其角色的期待,使报道个体陷入舆论压力,个体为了减少压力会被迫改变行为方法以符合大众的期待。这种将后台前台化的报道是对个体私人领域的侵占。
媒体理论家梅罗维茨指出,媒体同样可以展示或隐藏某些东西,从而创造出新的情境。媒体新情境可以轻易聚集起海量观众,而且具有“舞台化”效果。当媒体把处在私人领域的人不加保护地强行曝光于媒体新情境时,被报道对象在原有私人情境中的角色行为一旦不能适应媒体新情境的社会期待就会感到压力,在这样的压力下,个人或被迫改变原有角色行为以适应新的期待或因无法完成转变而感到窘迫和不安。○2
根据社会情境理论,人在不怜悯境下的角色饰演是不一样的。属于私人情境的人被媒介曝光于媒介所创造的新情境中,被报道对象在私人情境的角色行为一旦不符合大众的期待,则会陷入大众的舆论包围并受到舆论攻击,给本事儿造成极大的压力。在新情境下,被报道对象根据大众对此角色的期待进行角色调整使之适应来减少压力;大概因无法成功转变角色而陷入窘迫的境地。
(二)传媒功能失调
由于商业利益的趋势,媒介在报道过程中肆意炒作、尽力渲染的例子屡见不鲜。加上近几年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以此相伴的是缺乏法律的约束、行业自律的规则和全面系统的监督引导机制,在一些网站上存在着一些失实、夸大甚至是子虚乌有的报道。媒体的炒作、渲染甚至不实报道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吸引一些有好
奇心和猎奇欲的受众,然而当受众发现上当之后,就会对媒体的信息持不信任的态度,媒介的公信力遭到公众的质疑。媒体的容量毕竟有限,受众在一段时间内接受“议题”的容量也有限,但是媒介逼视对私人领域“过分”地存眷,这一定导致公共问题的报道减少。
由于媒介逼视热衷于对私人事件的细节渲染,偏重营造“舞台化”效果,因而容易忽略私人事件背后的公共利益。
(三)社会功能失调
媒介逼视虽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媒介公平客观的报原理念,甚至侵占被报道对象的权利,然而这一切都在“情理”的范围内被公众接受承认。公众的“放纵”使媒介逼视在近几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上至官绅富户,下至平凡百姓,均是媒介逼视的“潜在”对象。媒介逼视现象的泛滥使得人人自危、谨言慎行,极大地拦阻了社会的良性互动,拦阻了社会法治德治进程。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帮助我们决定我们的言行。然而,媒介对私人领域的“逼视”使得媒介的公信力遭到极大地质疑。由此可以推断,在各类信息的包围中,受众对媒介的不信任导致受众在面对难以区分真假的信息时无所适从,根据各自的经验、直觉选择信息,各不相谋,那么社会将处于紊乱之中,严峻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媒介逼视在报道中往往将人为的划分出“我们”和“他们”。受批驳对象属于“他们”,媒介和大众则属于“我们”,“我们”和“他们”是对立的两大阵营,这种划分无疑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杭州飙车案”事件中,媒体、受众成为了公理的“我们”,而胡斌则被塑造成了“他们”,媒体主动利用了民众对富人和政府官员积累的不满情绪,一步步地与“他们”抗争。
六 结语
媒介逼视给被报道的个体带来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造成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因此,规避媒介逼视黑白常必要的。
注 释
[1]、陈力丹、王晨瑶,“舆论绑架"与媒体逼视——论公共媒体对私人领域的僭越,[J],新闻界,2006年第2期:24.
[2]、同上.
(作者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新闻传播学院2008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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