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高校加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范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民族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提高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于民族院校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生为主要教育对象,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重视、加强民族法制教育,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学生基本了解、掌握以《宪法》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制知识,为他们到民族地区工作奠定民族法制的基础知识,以便更好地利用民族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权益。
一、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人才的使命
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为国家尤其是民族地区培养优秀的各类高级人才。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全国还有55个少数民族。根据民族分布的特点,作为国家教育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有包括中央民族大学在内的十几所民族高等院校,此外,民族地区还建立了大批普通高校、民族师范、民族干部学校等大中专学校。截止2008年,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为135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48所,高职(专科)院校68所,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19所,加上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我国民族地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有200所左右。[1]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高等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地区输送了数百万以少数民族为主的高级人才和专业人才,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时代在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民族地区希望通过实施民族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诉求日趋强烈,而民族地区却缺少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包括法学专业在内的学生能否成为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要看其能否在民族法制建设中做出贡献,为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尽到责任。[2]
因此,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的人才使命,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族法制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成为民族院校肩负的任务之一。民族院校培养的对象绝大部分是来自民族地区,其中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学生,他们都是本民族的佼佼者,毕业后多数学生回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是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大学生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而且要掌握甚至能够熟练运用民族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法规,提高民族院校大学生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认知程度,提高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民族法律法规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特殊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思想品德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帮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法制教育的内容有两章,其中,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分为四节即“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分为三节,即“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和“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3]
从该课程法律基础知识的安排来看,基本包括了我国法律基础知识,重点介绍了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的培养,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并且提出了遵守法律的要求。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法律修养,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重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法律义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一系列课程加强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制观念、民族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拉萨“3•14”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对民族院校大学生的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后继有人。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致力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但是,国内外少数敌对分子害怕我们发展起来,他们妄想破坏我们的民族大团结,企图阻碍我国的经济建设。针对敌对分子的蓄意捣乱和破坏,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4]
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使各族学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使各族学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使民族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真正成为能够抵御各种反动势力的渗透与分化,真正能够成长为不仅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5]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在大学生中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的教育与普及。法制教育和宣传普及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国家民委发布的《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6]
笔者认为,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完成以上任务的不二选择。概括起来,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加强民族法制教育方面具有如下几点重要性:第一,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律意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第二,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第三,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改变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学知识结构,适应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第四,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的需要。第五,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结合以上内容,从大学生是民族地区未来建设人才的实际出发,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等作为民族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走上民族地区工作岗位后,就能运用相应的法律知识,参与制订或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发展。[7]
四、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建议
1.深刻认识民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一方面民族地区希望通过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来保障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进步;一方面作为民族地区中流砥柱的大学生,他们不仅不熟知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而且有的甚至是这方面的法盲。作为担负培养民族地区高级人才重任的民族院校向民族地区未来的管理者和建设者传播民族法制方面的知识,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民族法制知识,使大学生自觉树立和增强民族权利意识,同时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和勇于承担民族责任的观念。
2.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设的目的和宗旨,以及在该课程中增加民族法律法规内容的现实性和可行性,决定了该课程完全具备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关键在于如何挖掘、发挥。我国建立民族院校的目的和任务决定了它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之一就是以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接受、接触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因此,只要安排得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完全可以成为民族院校大学生学习民族法制知识的重要平台。对此,民族院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应该成为该课程的重要内容,通过教授民族法制的基础知识,使其成为向大学生灌输民族法制教育的平台之一。
3.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民族法制教育功能
针对民族地区急需民族法制高层次人才的现实要求,该课程应该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加强民族法制教育,通过向学生传播民族法制知识,使学生学习、掌握民族法律法规知识,为他们将来回到民族地区从事管理和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民族法制基础。
(1)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有关民族法制教学的课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本科为3个学分,一般为51学时。由于该课程内容比较丰富,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加上实践课时,课时显得捉襟见肘,显然不能满足民族法制教育的开展。鉴于此,民族院校应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时,以适应开展民族法制教育的需要。
(2)抓好师资培训。提高民族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民族法制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关键在教师,教师的知识结构直接影响学生的知识水平的良莠。鉴于民族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师资队伍大多为非法律专业教师的实际,从事该课程教学研究的教师队伍基本上对民族法制也比较生疏,对此,民族院校务必抓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师资队伍的民族法制知识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能够胜任民族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
(3)编写民族法制辅助教材、教案。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涉及民族法制方面的知识较为抽象,也就意味着不可能单纯靠该教材实现民族法制的教育,民族院校要组织相关权威人士编写、出版适合民族法制教育的辅助教材。
(4)处理好民族法制与法律基础知识的关系。除法学专业外,目前,我国的民族院校没有向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民族法学课程,因此,非法学专业学生只能通过自学或选修才能有机会学习民族法制的相关知识。以西藏民族学院为例,该校仅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民族法学课程。笔者以为,民族院校非法学专业要有效实施民族法制教育,最好的办法和途径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法律基础”中增加民族法制的相关内容,给学生额外“加餐”。民族法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它与法律基础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加强民族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做好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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