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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论文范文:清朝土地开发及趋动原因
清朝土地开发及趋动原因
| 文章出自:论文格式网 | 编辑:毕业论文 | 点击: | 2013-04-23 22:38:10 |

作者:李 为 张平宇 宋玉祥 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清代,是东北地区土地开发的重要时期。由于清初满族入关,加上实行二百多年的封禁,致使本区除辽河流域等局部地区有所开发外,基本上是森林茂密、草野茫茫、地阔人稀,呈现一派大荒景象。清代中后期本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开发,使本区土地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本文拟对东北地区土地开发过程、特点及其趋动因子进行分析探讨。

1封禁时期的土地开发

清朝统治者视东北地区为发祥之地,即所谓“盛京为国家肇基之地”,“吉林为我朝根本之地”等,并为保留满族骑射之风及采捕人参、野牲等东北特产,从康熙七年(1668)开始实行二百余年的封禁。为了防止汉人进入私垦地亩和偷挖人参,防止蒙人越界游牧,特设柳条边墙。柳条边南起凤凰城(今辽宁凤城)西南,向东北经兴京(今辽宁新宾)折而西北至开原北的威远堡,又从威远堡折而西南至山海关接长城,名为“老边”,也叫“盛京边墙”。在吉林部分的一段,即威运堡略向东北至法特哈(今吉林市北法特)是一条单边,名为“新边”。形成一个人字形的封禁篱笆。边内主要为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边外为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游牧地区。

1.1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的集中开发清顺治初年,辽河流域一片荒芜。至顺治末年,仍呈荒凉状态。“荒城废堡,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清朝政府遂鼓励民人出关开垦,并于顺治十年(1653)颁布“辽东招民开垦条例”,对应招之垦民,官给地亩、牛种、口粮,而招揽民人者则奖以官职。顺治十四年(1657)设奉天府,领辽阳、海城二县,顺治十五年(1658)至十八年(1661)辽阳、海城起科地(纳税地)48165亩,金州起科地7168亩,共田55333亩。康熙七年(1668),清朝政府实行封禁政策,严历禁止民人出关开垦土地。但纵观康、雍、乾三朝,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民田仍有明显增加。这一时期,清朝政府在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遍设“官荘”,大量放垦旗田。顺治初年奉天所属旗地有43144日②,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旗地增长至2629259日,增长6.1倍。各州县旗地详细情况见表2。清朝政府在本区限制汉人开垦,却大力促进旗田发展。乾隆四十五年(1780),从各州县民地与旗地的比较中(见表3)可见旗地占较大比重。但从总体上来看,本区耕地已达1800万亩以上。其中,百万亩以上有盛京、辽阳、海城、盖平、开原、锦县、宁远、广宁、义州等州县。土地开发已达到相当程度。可以说,到清朝中叶,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已初步形成为农业区。

1.2吉林、黑龙江的零星开发清代的中期,对吉林、黑龙江实行了严厉的封禁。原则上,闲散流民一个不留,全行逐出,实在无法驱逐者准其入籍。另一方面,又面临沙俄入侵我黑龙江流域,威胁吉黑两区的安全。在这种形势下,清朝政府积极建造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吉林乌拉(今吉林市)、黑龙江(今黑龙江瑷珲)、墨尔根(今黑龙江嫩江县)卜奎(齐齐哈尔)等城池,戌边防守,进行屯田。乾隆时期又大力推行移京旗开垦东北政策,将部分闲散京旗移住吉黑两地,先后在双城堡(今黑龙江双城)、阿勒楚喀(今黑龙江阿城)、伯都纳(今吉林伯都)、呼兰城等处开垦,因此对吉黑两地进行了有限的开发。据《盛京通志》所载,清朝中叶在以下地点进行了开发:(1)吉林乌拉,旗田103360日,民地934096亩;(2)宁古塔,旗田66850日,民地53738亩;(3)伯都纳,旗田69731日,民地174028亩;(4)阿勒楚喀、拉林,旗田35558日;(5)三姓(今黑龙江依兰),旗田9316日;(6)打牲乌拉(今吉林市乌拉街),旗田45712日;(7)齐齐哈尔,旗田75371日;(8)墨尔根,旗田12050日;(9)黑龙江城,旗田40961日;(10)呼兰,旗田25785日;(11)珲春,旗田12050日;(12)布特哈(今黑龙江纳河),旗田22100日;(13)双城堡,京旗屯垦,至道光四年(1824)已垦熟地31100晌(1晌等于1日)。此外,吉林各驿站旗地49997日,吉林各边门旗地26652日。然而,上述地点的开发,在吉黑广大土地上只是一些小面积耕地稀稀落落的分布,其开发从空间上看还是零星的,局部的,对区域环境面貌尚无大的影响。茂密的原始森林(也称窝集)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的主支脉山岳地带,其森林面积约占东北区总面积的1/3以上。对这一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当时记载很多。如《圣祖仁皇帝(康熙)御制文集》上说:“窝集,东至海边接连乌拉(吉林)、黑龙江一带,西至俄罗斯,或宽或窄,丛林密树,鳞次栉比,阳景罕曜,如松柏及各种大树皆以类相似,不杂他木,林中落叶常积数尺许,泉水雨水至此,皆不能流,尽为泥潭,人行甚难……”。又如,吴殿臣于康熙六十年(1721)著《宁古塔纪略》云:“树木千里,一望无际,车马横过,不见天日者,三百余里。”何秋涛于咸丰八年(1858)在所著《朔方备乘》中详述了东北地区有48个窝集,除20个窝集为后来沙俄所侵占外,其余28个窝集分布于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等整个山区。森林中野生动物很多。如鹿“凡山皆有,若千百成群,三二年乃至,不知从何而来”。如“虎出则近村舍,食人犬豕”,“貂则出乌棘山中,鱼皮、黑筋等部落往来货卖者甚多”。东北西部大草原水草丰美,当时为内蒙古哲里木盟游牧之地。(清)徐宗亮《黑龙江述略》称:“由奉天法库门,经蒙古草地,往往竞日不逢一人。”又(清)西清《黑龙江外记》记载,距齐齐哈尔城不远为羊草草原,“羊草畅茂,马食辄肥”,“原野草盛,冬日易引荒火,火起处,昼如万盏灯光,荧荧地上,夜则照耀一天,数十里望见之”。“城西北穹庐遍野,男女杂沓,布特哈之所屯也。”综上所述,清代在封禁时期除辽河流域及辽西地区(柳条边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农业开发以及吉黑两地一些局部零星开发外,广大东北地区基本上呈现森林广布,草野茫茫,绝少人烟的原始状况。

2开禁时期的土地开发

清朝政府对东北地区由长期封禁转为开禁,经历了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咸丰十年(1860)》开始局部开禁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日甲午战争战败后实行全面开禁,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从空间,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先在奉天和吉林展开,随后才在黑龙江全面进行,是从南到北逐步推开的。

2.1奉天的土地开发开禁后,奉天省的土地开发主要集中在该省周边的几个地区。(1)东边外地区放垦。东边外地区位于奉天省东南部,龙岗山脉以南,鸭绿江以北,柳条边以东,包括凤城、安东(今丹东)、宽甸、桓仁、辑安、通化、临江等县,历年封禁甚严。道光以来,渐有流民潜入私垦。同治年间,本地区丈放升科地505000余亩。光绪二年(1876)大东沟一带设安东县,当年该县丈放升科熟地53万余亩。光绪三年(1877)又在边外各处丈出熟地70余万亩,在放垦基础上正式设立奉天东边道以及宽甸、怀仁(桓仁)、通化三县。至清末,升科熟地已达1803000余亩,丈放凤城、岫岩山荒1232750亩。至此,东边外地区可垦地基本上被丈放。(2)三大牧厂放垦。大凌河牧厂,位于锦州府东南,大凌河两岸,东西斜长50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清初养马于此,后来马群减少,马政凋零。同治元年(1862),开放西岸牧厂,翌年已放出509400余亩。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升科粮地521880亩,从此该牧厂全部变为民地。盘蛇驿牧厂,位于广宁县南50里,东西宽60里,南北长30里。同治二年(1863)始丈放,后因水淹停顿,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新清丈,至三十四年丈放完毕,出放生熟地574200余亩。于其地设盘山县。养息牧牧厂,位于彰武台边门以北50里。光绪二十三年(1897)开禁招垦,翌年丈出618824亩,越年又丈出余地124968亩。于其地设彰武县。(3)盛京围场放垦。围场规模很大,南北长450里,东西宽180里,约当海龙、辉南、柳河、东丰、西安(今辽源)、西丰诸县。清初划为105围,分海龙鲜围、东流水围、西流水围等。海龙鲜围于光绪五年(1879)查勘,发现流民私垦已久,遂将私垦熟地升科,并丈放生熟地102万余亩。西流水围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丈放,三十年(1904)共放荒熟地1022000余亩。东流水围因光绪二十五年(1899)金州租借给沙俄,难民内徙,于二十七年(1901)放出荒地167200亩,三十三年(1907)复丈出共约200余万亩。光绪五年(1879)设海龙厅,光绪二十八年(1902)设西安、西丰、东平(东丰)等县。(4)奉属蒙荒放垦。属于奉天管辖的内蒙古哲里木盟六旗,科左三旗位于辽河上游流域,科右三旗位于洮儿河流域。均为草原游牧地区,清末开始放垦。科尔沁左翼前旗地自同治、光绪间陆续开放,至光绪末年该旗民地已达77000余晌(1晌等于10小亩)。科尔沁左翼后旗地于同光间次第开放,至光绪末垦地达271212晌。光绪三年(1877)升昌图厅为府,六年置康平县。科左中旗地于道光三年(1821)放出八家镇荒地,六年(1826)续放七里界、爱宝屯等处荒地。至光绪三年(1877)于梨树城设奉化县(后改为梨树县),于八家镇设怀德县。光绪末,梨树、怀德二县民垦地达651406亩。该旗于咸丰初招垦郑家屯荒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乃于郑家屯设辽源洲,三十三年丈放采哈新甸荒地86000晌,后又放垦洮辽站83000晌。科尔沁右翼前旗地,光绪初招民开垦,光绪十七年(1891)已有升科地42874晌,光绪二十八年(1901)设局开放,共放荒地625000余晌,后又续放余荒194000余晌。光绪三十年(1904)设洮南府(今吉林洮安),并设靖安县(今吉林白城市)、开通县(今吉林通榆)。科右后旗地,光绪三十年(1904)于洮儿河南岸放出荒地46万余晌,并于其地设安广县。三十四年(1908)又放出洮儿河北岸荒地20余万晌,并设镇东县(今吉林镇赉)。科右中旗地,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至三十四年(1908)共放荒地687998晌,于其地设醴泉县(后改为突泉县)。据光绪三十四年(1908)奉天谘议局调查报告书统计,清末奉天省耕地面积为3940946.4天地(1天地等于10小亩)。从各州县耕地来看,辽河平原各州县耕地面积数量较大,说明开发时间较长,开发程度较高。而放垦不久的东边外地区和蒙荒一带各县耕地面积较少。

2.2吉林的土地开发咸丰十一年(1861)开始驰禁,吉林部分地区放垦,到光绪七年(1881)出现放荒高潮,光绪末年至宣统初年放垦面积进一步扩大。(1)围场放垦。吉林围场有吉林西围场、伯都纳围场、蜚克图迤东围场和南荒围场等,为狩猎采捕之地,封禁甚严。开禁后,逐步放垦。吉林西围场,从咸丰十一年(1861)开始丈放,同治年间先后丈放共128656垧。光绪七年(1881)吉林西围场全部开放,至光绪十二年(1886)共有升科地112798垧。伯都纳围场,道光四年(1824)奏准开垦闲荒108000垧,道光二十七年(1847)查出私垦地19000垧,同治年间开垦65667垧,咸丰十年(1860)奏准开垦49748垧。光绪十三年(1887)勘明纳租地280328垧,丈出浮多地48710垧。阿勒楚喀属蜚克图迤东围场,咸丰十一年(1861)开始丈放,翌年共放出荒地49185垧,光绪六年(1880)查出私垦地14586垧,一律清丈给照升科,遂正式开放该围场。光绪十一年(1885)勘明该围场有纳租地84036垧,丈出浮多地91558垧[13]。南荒围场,位于吉林省延边地区,清初为禁山围场。光绪七年(1881),珲春设立招垦总局开始放荒,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放荒6万余垧,其中垦熟者45000余垧。珲春南岗于光绪八年(1882)开始招垦,沿图们江三百余里朝鲜农民越界垦耕,已达5990户,垦地25501.5垧,遂于光绪十一年(1885)设“越垦局”,管理越界垦耕的朝鲜农民。光绪二十八年(1902)于南岗设延吉厅,宣统元年(1909)延吉厅升府,并设珲春厅、和龙县、汪清县。(2)一般官荒放垦。双城堡于咸丰十一年(1861)放剩存余荒33160.5垧。五常夹信沟与凉水泉子从咸丰五年(1855)至同治六年(1867)共放出139050垧。舒兰土门子禁荒,咸丰十年(1860)复勘有可垦荒地5万至6万垧,光绪八年(1882)勘明升科地40425.9垧,丈出浮多地16010.5垧。敦化县,光绪五年(1879)开始放垦,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共放荒69518垧,放出熟地2774垧。宁古塔属三叉口,光绪七年(1881)放垦,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有熟地17625.5垧。宾州属蚂蜒河流域荒地,光绪三年(1878)丈放荒地3万余垧,到光绪二十三年有升科地33575垧。三姓,妙嘎山等五站余荒从咸丰十一年(1861)到宣统三年(1911)共放荒329605垧,从光绪六年(1880)至光绪十四年(1888)共放出熟地12317垧。光绪三十年设依兰府。密山府,光绪二十六年(1900)设垦局,到宣统三年(1911)共放荒471684垧,其中已垦耕地16000垧。临江州(今黑龙江同江),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州治,放荒招垦,知州吴牧任期内放出荒地40余万垧,垦成熟地不到2万垧。濛江州(今吉林省靖宇县),光绪二十七年设局招垦,到宣统二年(1910)放荒5万余垧,其中已垦熟地2921垧。(3)吉属蒙荒放垦。吉林省管辖之郭尔罗斯前旗地早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该旗扎萨克公格拉布坦以其牧地招民垦种。嘉庆四年(1799)已开垦熟地265648亩,翌年于长春堡设长春厅,是为蒙地设官之始。道光四年(1851)新旧民垦地达270余万亩。咸丰元年(1851)直到光绪十八年(1892)陆续查出垦熟耕地43万余垧。光绪十五年(1889)长春厅升府,并添设农安县。宣统二年(1910)分长春之怀惠、沐德二乡设德惠县。另外,光绪二十八年(1902)郭前旗又出放长岭地区,到宣统三年(1911)共出放荒地217996垧,并于其地设长岭县。据光绪三十四年(1908)吉林民政司调查统计,吉林省耕地面积为4932458.2垧。各州县情况见表5。

2.3黑龙江的土地开发清朝政府自咸丰十一年(1861)开始在黑龙江进行部分地区的开禁放垦,直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以前,主要是呼兰地区的开发。此后在通肯(海伦)、克音(绥化)、柞树冈(青冈)等地区开始部分的放垦。光绪三十年(1904),黑龙江省全部开禁放垦,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放荒。(1)呼兰地区的放垦。呼兰地区包括今之呼兰、巴彦、绥化、木兰、兰西等县,即清中叶所谓东荒地区,封禁期间关内许多农民来此开垦。咸丰十五年(1860),本地区已垦地有27500垧(1垧等于10亩,合今11.06市亩)。到光绪二十三年(1897),垦地已增至1126152垧,放生荒地470617垧(2)通肯区放垦。光绪二十二年(1896)开始放荒,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放竣,共放荒766864垧。于其地置海伦厅。(3)克音区放垦。光绪二十二年(1896)放荒,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放竣,共放出119316垧。本区属绥化范围。(4)柞树冈区放垦。与克音区同时放荒,宣统元年(1909)放竣,共放出287265垧。于垦地设青冈县。(5)巴拜区放垦。光绪二十五年(1899)开始放荒,但放出很少。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大量出放,从光绪三十年(1904)至宣统三年(1911)共放荒504319垧[18]。于其地设拜泉县。(6)汤旺河区放垦。光绪三十年(1904)开始丈放,至三十三年(1907)共丈放毛荒639804垧,查出熟地705垧。于其地设汤源县。(7)甘井子区放垦。光绪三十一年(1905)丈放,至三十四年(1908)共放毛荒331522垧,查出熟地14169垧。(8)讷漠尔河区放垦。光绪三十二年(1906)开始丈放,至三十三年(1907)南北两段共放毛荒597850垧,勘丈四站熟地21268垧,于其地置讷河厅。(9)白杨木河区放垦。光绪三十二年(1906)丈放,至三十四年(1908)白杨木河与大砬子段共放毛荒159235垧。于其地置木兰县。(10)齐齐哈尔附近及墨尔根荒地放垦。齐齐哈尔城附近荒地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丈放,至宣统三年(1910)丈放完竣,共放毛荒112274垧,勘丈熟地152251垧。三十二年(1906)丈放墨尔根荒地,至宣统元年(1909)共放毛荒76225垧,查出熟地17911垧。(11)黑属蒙荒放垦。黑龙江省管辖四旗原为牧地,清末开始放荒。扎赉特旗,光绪二十八年(1902)开放,至三十年(1904)共放毛荒456981垧,放熟地29691垧。于垦地设大赉厅(今吉林大安)。郭尔罗斯后旗,光绪三十一年(1905)出放,至三十三年(1907)共放毛荒632541垧,查出熟地1006垧。于垦地设肇州厅。杜尔伯特旗,光绪三十年(1904)出放,至三十二年(1906)共放毛荒259818垧。依克明安旗,光绪三十二年(1906)出放,至三十三年(1907)共放毛荒249153垧[23]。据光绪三十四年(1908)黑龙江民政司调查统计,黑龙江省耕地面积达2110397垧。。按《黑龙江志稿》所载,清末黑龙江省放荒大约600万垧左右,当时耕地只占放荒总面积不到4/10。

3土地开发的主要趋动因子

我国东北地区,地域辽阔,土地肥沃。但在明末清初开垦的农田还主要集中在辽河流域,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尚有大量未开垦的荒地。然而,经过清代260多年的移民垦耕,至清末,东北广大平原已经是田连阡陌,城镇比立,交通畅通,商业兴盛的地区了。产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其趋动因子是多方面的,其中对土地开发具有重要作用的有以下几点。

3.1清朝政府的土地开发政策从顺治初年到康熙七年(1668),清朝政府采取鼓励汉族农民出关垦种政策。其原因,一方面是东北因八旗举家入关,田园荒芜;另一方面关内战争破坏,民穷财尽,清廷财政困难。为解决军粮和赋税收入,顺治帝谕令招民开垦山海关外土地。民人愿往开垦者,由山海关道保证,许其居住,分给可耕土地。顺治十年(1653),清朝政府正式颁布《辽东招民开垦条例》,条例规定应招者给以口粮、籽种、耕牛,招领人授各种官职,如知县、守备、州同、州判等。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升一级。在招垦领的鼓励下,至顺治末年,宁远、锦州、广宁、奉天、辽阳、海城一带,人口逐渐增加,垦地扩大,农田复耕。例如,仅奉天府所属辽阳、海城二县至顺治十八年(1661),开垦民田55333亩有奇。但总的来看招民垦耕成绩有限,当时东北地区仍处于荒凉状态。康熙七年(1668)开始,清政府实行封禁东北政策。取消《辽东招民开垦条例》,禁止汉民进入东北垦田。封禁令说:“山海关、喜峰口及九处边门,皆令守边旗员沿边州县禁行禁止,庶此后流民出口,可以杜绝”。奉天境内的汉民,强令取保入籍,不愿入籍者,限期十年,勒令回籍。清政府实行封禁政策原因主要有三点:一、“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为满洲风俗攸关”。二、“呼兰城东北一带山河,出产参、珠,是以封禁为采捕珠之地,当遣官兵巡查,以防奸民侵盗”。三、“山海关外,系东北地方,为满洲根本重地,原不准流寓人民杂处其间,私垦地亩,致碍旗人生计。”清政府对东北实行了200多年的封禁,咸丰十一年(1861)虽然局部有所驰禁,但总的仍处于封禁状态。封禁政策的推行,对东北地区土地开发限制甚大。除辽河流域(柳条边内)有一定开发外,广大东北地区只有一些局部零星开发,总的呈现一片大荒景象。在封禁期间,由于沙俄不断入侵,从康熙朝起又实行了“屯田戍边”政策。沙俄侵我东北由来已久。早在清初即越外兴安岭,侵占我尼布楚、雅克萨等树城居之,并对我当地居民横肆杀掠。康熙年间,清政府多次派兵往剿,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以外兴安岭为界,岭南尽属我界,岭北尽属俄罗斯。为了防止俄国人的入侵,从康熙朝起推行戍边屯田政策,多次谕令发展旗田。康熙十八年(1679)谕令,自抚顺起,西至宁远,南至盖平,北至开原,除马厂羊草地外,拨276022顷80亩为旗地,分给新满洲耕种。在吉林将军与黑龙江将军辖区积极建造宁古塔、吉林乌拉、黑龙江城、墨尔根以及卜奎(齐齐哈尔)等城池,戍兵防守,并进行屯田,在联络上述兵防重地的交通驿站进行了屯田。此外,还发展了官庄,其耕地也不断增加,从而在吉黑大地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局部开发。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东北受到外国列强的入侵。沙俄通过订立《瑗珲条约》(1858)和《北京条约》(1860),迫使清朝政府割让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余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英国与法国通过订立中英《天津条约》(1858)和中法《天津条约》(1858),迫使清政府开牛庄(实为营口)为商埠,为列强经济入侵东北开辟了基地。所以,咸丰年间,东北边防已面临危机,亟待加强。东北的形势迫使清政府开放局部边区,招民开荒耕种。光绪六年(1880)以后,俄国在黑龙江口和乌苏里江以东加强了军事布防,东北地区受到俄国入侵的威胁,尤以吉林形势更为险恶。清朝政府开始在东北加强移民垦边、巩固边防的政策。“今日防务皆知以东三省为先,东三省以吉林为首要”。最高当局亦认为:“中国边境与俄国毗连,必宜慎固封守,以为思御防之计。吉林之三姓、宁古塔、珲春等处,防务尤为紧要。该将军驻扎吉林省城,相距窎远,恐难兼顾。所有三姓、宁古塔、珲春防务,即著吴大澂督办,并将各处屯垦事宜,妥善筹办。”吴大澂奉命督办吉林防务后,推行“移民实边”,开垦边荒政策,在三岔口(黑龙江东宁县)、珲春等地设立垦局,招民垦荒。这种局部放垦活动还包括吉林的舒兰、西围场、伊通、伯都讷、阿勒楚喀、五常、双城、三姓北站等以及黑龙江的呼兰地区和奉天的东边外局部地区。中日甲午战争(1894至1895年),清政府战败,中国陷于被列强豆剖瓜分的深刻危机之中。其中沙皇俄国自恃还辽有功,加强对东北地区的侵略渗透。光绪二十二年(1896),中俄两国订立《中俄密约》和《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俄国取得修筑中东铁路之权。光绪二十四年(1898)俄国又迫使清政府订立《旅大租地条约》。光绪二十六年(1900)俄国乘八国联军侵战北京之机又出兵占领东北主要城市,东北已处于被沙俄等列强吞并的危险关头。特别是日俄战争(1904至1905年)使东北陷入更深的灾难之中,其北部为俄国势力范围,南部为日本势力范围。在这种险恶形势下,加上甲午战争赔款和《庚子赔款》,清政府财政完全破产,因之积极推行“移民实边”,全部开禁政策。全面开放东北地区,大规模向东北移民。从光绪二十一年至宣统三年(1895至1911)短短十几年,东北可垦荒地大部分被放垦,土地开发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为世所少见。

3.2巨大的人口压力清代,向东北地区移民垦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乾隆以后由于人口急速增长,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另外再加上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大批农民因失去生产手段外出寻觅生路也越来越多,这也加速了内地民户向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迁徙的进程。因人口问题而造成社会压力还是在乾隆中期以后。乾隆六年(1741),全国在册人数为14341万余。20年以后,乾隆二十七年(1762)超过2亿,达到20047万余。再过20年,即乾隆五十九年(1794)进至31328万余口。总计以上50余年间,净增人口达17000万,平均每年增长320万左右,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乾隆以后的嘉庆、道光时期,因战乱和灾荒频仍,人口年递增速度较以前有所减少,但还是不断增长。道光十四年(1834)已超过4亿,道光二十年(1840)达41280余万,这也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高的人口统计数。人口急速增长,可与其相应的耕地面积却没有人口增长的快。据推算,乾隆十八年(1753),全国人口为10275万,民田为70811.4万亩,平均每人耕地6.89亩;三十一年(1766)人口达20984万,民田74145万亩,人均耕地3.53亩,比十八年(1753)人均减少3.36亩,即13年时间人均耕地减少将近50%。到嘉庆十七年(1812),人口达36169万,民田79202.4万亩,人均耕地2.19亩,与乾隆三十一年(1766)比,中间隔了47年,人均耕地又减少了1.34亩,即又减少将近40%。到咸丰元年(1851),人均耕地已降至1.78亩。按照清代的平均亩产、赋税、购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项开支计算,维持一个人生命所需要的耕地,明末清初张履祥说:“百亩之土可养二、三十人”,[即人均为4.15亩。清代的洪亮吉认为:“一个人之身岁得四亩,便可得生计矣。”[33]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下养活一个人大约需要4亩耕地。人口的迅速增长,雍正时即感到“户口日繁”,到乾隆时,“甚忧之”,说:“我国家承天眷佑,百余年来,太平天下,化泽涵儒,休养生息,承平日久,版籍益增,天下户口之数,视昔多至十余倍,以一人耕种而供十数人之食,盖藏已不能如前充裕。且民户既日益繁多,则庐舍所占田土不啻倍蓰,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于闾阎生计诚有关系”。由于乾隆末年以后,人口猛增,社会供养最低能力到了“天地之力穷矣”的程度。面对近代中国人口的压力,汪士铎大声疾呼:“人满为患”。他说:“人多之害,山顶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菁,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但全国平均耕地的减少,不等于无荒可垦。事实上除关内平原传统农业区外,在山区、海岛、广大边疆地区还是人少地多,有很多荒地可以开垦耕作。其中东北地区就是一个地广人稀,荒原面积很大的地区。距东北地区较近的山东、直隶(河北)、山西等省处于饥寒界限以下的广大农民,到关外垦荒就食已是寻找生存出路的重要途径。清政府虽对东北严厉封禁,但不能完全阻止汉族农民流入垦耕。例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东北人口约95万,嘉庆二十五年(1820)达249万人,道光三十年(1850)达290万人。70年间,人口增加2倍。而清政府实行“移民实边”,全部开放东北之后,人口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700万人,到宣统三年(1911)猛增至1840万人,清末14年间,人口增加1140万。增加的绝大多数是山东、直隶、山西的汉族农民,他们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向东北各地进行垦耕。到民国元年,除边远地区外,东北广大平原大部分均已放垦。

3.3连年大的灾荒清代,北方省区几乎是无年不灾,无处不灾,灾害的普遍性和连续性为世界所罕有,其中黄河流域中下游尤为突出。康熙十八年(1679),内地诸省大饥,流民四处觅食,其流出关外亦势所使然。自康熙三十年(1691)至四十年(1701)间,山东、山西、直隶几次大饥尤以山东为烈。乾隆八年(1743)直隶天津府、河间府等地大旱,流民自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出外觅食,见阻于关吏,乾隆帝密谕关吏放流民出口。翌年,山东、河南灾民复大批出关。道光三年(1823)至宣统三年(1911)的80年间,各种自然灾害波及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区7400多县次,直隶、山东二省67万多个村庄次。光绪元年(1875)至光绪四年(1878)发生特大旱灾,席卷山东、直隶、山西、河南、陕西等北方五省,历史称“丁戊奇荒”。赤地千里,颗粒无收,饥民遍野,饿毙甚多。灾民流亡以千万计,仅河间一府即有灾民200余万。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农业经济的大破坏和人口逃亡。在“丁戊奇荒”中,山东、直隶、河南三省死亡人口达900万以上。灾害过后,广大农民丧失了恢复生产和防止新灾的能力,不得不把“逃荒”视作出路。保定以西河间以南“大率一村十家,其经年不见谷食者,十室而五,逃亡迁徙者十室而三”。茌平、东平等周边各州县,“十室九空”,“少壮皆逃亡”。山东各处多年亢旱,“田既无收、人因鲜食,故扶老携幼,结队成群,相率逃荒于奉锦各属,以觅宗族亲友而就食”。进入东北的流民以山东省为最多,其中登州、莱州、青州更占多数。其次是直隶,以乐亭、滦州、保定、天津等地较多,再次是河南和山西。清朝政府在东北地区长期推行严厉的封禁政策,虽然极大限制了对东北的移民与土地开发,造成柳条边外的大荒状态。但却不能完全阻止关内灾民流入东北,这些灾民大多落农为业、烧荒私垦、就田起屋,以谋生计。开禁后,关内破产农民更如洪流般涌入东北。不难看出,北方省区本来就地少人多,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人地矛盾已十分尖锐。再加上酷烈的、连年的大灾荒,一贫如洗的广大农民必然被逼走上东北的逃荒之路,“跑关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当然,清代晚期政府“移民实边、全面开禁”政策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就是东北地区在清代尤其晚期大规模移民和土地开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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