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私法自治作为平易近法的一项基前提。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僵持了开放性,并未将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规模于社区内,而且删除了《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农村地皮承包法》第48条“须报乡镇人平易近政府核准”的划定,但其第55条对集体以